读完日记,母亲写下的最後一句话是——「我忽然好想回家,回下风。」 於是,俞昼决定到下风区去看看。 那天下着雨,他穿着价格不菲的鞋,踩过下风黢黑的水沟,任由裤脚被污点弄脏。 下风区的人好奇地打量他的穿着,小孩们冲他讨好地笑,向他讨要一点零钱,街边有Omega向他发来邀请,请他进屋快活。 俞昼始终没有任何表情,下风区也没有什麽特别的,和所谓的上流社会一样,一样的无聊。 直到他看到一个骨瘦如柴的小男孩,自己穿得一身破烂,满脸是伤,被雨淋得摇摇欲坠,却蹲在角落里,为一只小狗撑伞。 那只狗多半是已经死了,脏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四肢伶仃得像枯枝。 俞昼走到小男孩身边,男孩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眼神中的阴郁让俞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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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她这样子,大家更无法理解,急得上蹿下跳起来。沈姐,你怎么想的啊?这追了这么久好不容易松口了,要是真分了,你会后悔的!沈书妤脸上没什么表情,根本不想理会这件事。...
他,凶狠残暴,性情古怪,每一个与他沾边的姑娘都销声匿迹。自幼受尽苦难,脸上一块黄金面具阻隔了他的心,却在万念俱灰之际遇到了此生挚爱,余生只为她而活,最后与她殉情而死。她,性格孤僻,情感缺失,从不与人结怨结缘。庶妹嫉妒害她,渣男冒充恩人,为谋利与公主合谋伤她亲友,暗中还有一伙神秘人在追杀她。一朝重生,她拾起懒散之心,...
我叫郦黎,是个皇帝。穿越前,我发小一般都管我叫Lily。九五至尊的位置很硬,还冷,坐在上面只能看到一班大臣战战兢兢的屁股。作为一个被奸臣把持朝政的傀儡皇帝,我每天上朝只能做三件事点头打哈欠,和数今天还剩下几个屁股。我想念我的懒人沙发了。也很想念发小。天下战乱,十一路义军烟尘直逼皇城。他们都打着勤王的旗号,而我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傀儡皇帝。只能尽可能地在奸臣的魔爪下,用自己的小金库为京城百姓做些好事,再远的,我也管不了了。直到某天,一封叛军书信送到了我的手上Lily,Howareyou?I’mbossnow,waitforme我双目含泪,颤抖着提笔写下一句I’mfine,thankyou从此,我坐在龙椅上,要干的事情又多了一件等着我的发小,进京造我的反。QAQ奸臣看我的眼神越来越可怕了,他什么时候才来?云淡风轻(装的)皇帝受X狼子野心(假的)反贼攻双穿,正文第三人称,1v1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