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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官同妻子最初认识的时候还算年轻,那时候也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俊,还比那毛头小子多几分稳重,自然招人喜欢!”
此话一出,崔琰的目光便落在程将军那随着说话不断抖动的浓黑络腮胡和黢黑的脸庞上,面露狐疑。
程将军瞧着崔琰神色,又想起他方才问自己那话,忍不住叹了口气,自谦道,“如今下官也觉得年岁上来了,我媳妇还小呢!”
此话一出,崔琰瞬间便有了同感。
云暮说他年近而立。
她十五岁时不觉得二十岁的他老,可二十五岁、三十五岁时,会不会觉得三十、四十岁的他老呢?
可是没办法,他永远会比云暮先老去。
“咳咳,所以便更要注重保养!越像最开始她瞧上……下官的模样越好!”
程将军以手握拳掩着唇角,大言不惭道,“军法有云,‘以己之长攻彼之短,以己之短消彼之长’,只要一直比俊俏的稳重,比稳重的俊俏,那就高枕无忧啦!”
他媳妇每天都夸他俊俏呢!
崔大人这般容貌偏每天穿的黑黑灰灰,白白绿绿的,简直像个老头子,要想变俊俏,那还不是换件衣服的事?
望着程将军步履轻快翻下马车,崔琰抬手将笔搁在案头,盯着笔尖滴落在案头的朱砂。
她……喜欢他什么模样呢?
这般想着,便又拿起来,取了张白纸,竟像是列奏对陈书一般,想列些什么出来,可不多时又搁笔沉思。
松烟来收时,案上那纸一片空白,只一团殷红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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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面前一锅翻滚的墨色水花,云暮有些犯愁。
叶姑娘近日忙着研究几味安神药,没什么耐心从最开始一点点教她,却扔了一摞医书草药给她,留了句“十五日后我来查”,便丢下她径自钻研去了。
“唉,”云暮微微叹了口气,抬手翻一翻药瓮中翻滚的墨色汁水。
世间果真就是学什么都不容易,从前是写字是崔琰逼出来的,走货算账是为求活命逼出来的,如今到学医一事上轮到她自己逼自己,倒是有些无从下手。
没有人带,总归是难。
如今她只做是叶姑娘带进来的学生,太医院中人人要当值不说,偏那些太医对女医颇有些成见。
她没有叶姑娘那妙手回春的本事将人镇住,便总是厚不下脸皮去问。
云暮叹了口气,伸手去摊开那医书。
上面写的明明白白:与甘草、黑豆加水共煮,直至切开后口尝无麻舌感。
这一味倒是说得清楚,便捻了茶匙想将那煮了许久的附子抿一抿。
“啪嗒——”
茶匙还未到口中,便被人劈手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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