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元宵节第二天,我是被厨房里飘出来的香味弄醒的。
那种香味很复杂,混着很多东西——有油炸面食的焦香,有葱花炝锅的辛香,有粥熬到浓稠时散出来的米香,还有一点点腊肉被热油激过之后的烟熏味。这些气味从厨房的门缝和窗户缝里钻出来,穿过走廊,钻进卧室,像一只看不见的手,轻轻地拍着我的脸,告诉我:该起了,再不起早饭就凉了。
我睁开眼的时候,阳光已经从窗帘的缝隙里挤了进来,在床单上画出一道细长的光带。光带里有细小的灰尘在飞舞,慢悠悠的,像是在跳一种很慢的舞。我盯着那些灰尘看了一会儿,脑子还没完全开机,整个人处于一种半睡半醒的混沌状态,像一锅还没煮开的粥,米是米水是水,没搅和到一起。
翻了个身,床的另一半是空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枕头也放好了,被子表面已经没有了温度,说明他已经起来很久了。我伸手摸了一下他睡过的位置,凉的,但枕头中间有一个浅浅的凹痕,是头压出来的,还没来得及完全弹回去。
我坐起来,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窗外,胖子的声音从厨房方向传来,在跟谁说话——不用想也知道是在跟小哥说。胖子说:“……那个腊肉切薄一点,薄了好入味。对对对,就这个厚度,完美。小天真还没起?让他睡吧,昨天累了一天,又熬夜,年轻人觉多。”
小哥没说话,但我能想象到他听了胖子的话之后大概是什么反应——微微点一下头,然后继续切腊肉,刀刃碰到砧板的声音均匀而轻巧,每一刀之间的间隔都一模一样。
我披了件外套走出卧室。走廊里比卧室冷一些,脚踩在水泥地面上,凉意从脚底板往上窜,激得我清醒了不少。经过二叔房间的时候,我停了一下,门开着一条缝,能看到里面的被子已经叠好了,床单铺得平平整整,枕头放在被子上面,整个房间收拾得像没人住过一样。二叔这个人,不管住哪儿都是这样,走的时候房间比来的时候还干净,连一根头丝都不会留下。
我心里动了一下,但也只是动了一下。二叔下午才走,现在才早上,还有一整个上午的时间。
厨房里,胖子正围着灶台忙活,围裙系得歪歪扭扭的,后面的带子快拖到地上了。他看到我进来,用下巴指了指灶台上的一碗粥和一碟小菜,说:“先喝粥,垫吧垫吧,中午那顿才是正餐。”
我端起来粥碗,温度刚好,不烫嘴也不凉,是那种盛出来放了一会儿的恰到好处的温度。粥是白米粥,熬得很稠,米粒已经开了花,粥面上结了一层薄薄的米油,那是粥最精华的部分。我喝了一口,米香很浓,带着一点点回甘,是那种最朴素但最好喝的白粥。
小菜是腌萝卜和咸鸭蛋。腌萝卜是胖子自己腌的,咸酸适口,脆生生的,咬一口嘎吱响;咸鸭蛋是村里老刘家送的,蛋黄已经腌出了油,红彤彤的,筷子一戳油就往外冒。我把蛋黄拌进粥里,白粥被染成了淡黄色,喝起来多了一层咸香。
小哥在灶台另一边切腊肉。他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的卫衣,袖子卷到了小臂,露出结实的前臂和手腕上那道细细的疤痕。他的动作很慢,但每一刀都很准,腊肉被切成厚薄均匀的片,一片一片地码在盘子里,像多米诺骨牌一样整齐。切完之后他又开始切蒜苗,蒜苗也是自家菜地里种的,绿油油的,切的时候散出一种清辣的气味,闻着就让人胃口大开。
“中午做几个菜?”我一边喝粥一边问。
胖子掰着手指头数:“红烧肉、清蒸鱼、油焖笋、香菇菜心、腊肉炒蒜苗,再做个酸辣汤。四菜一汤,不,五个菜一个汤,够不够?”
“够了够了,吃不完。”
“吃不完二叔带路上吃,”胖子说,“给他打包,高铁上也能吃。我跟你说,高铁上的盒饭又贵又难吃,还不如我们做的。”
我想了想,觉得有道理,就没再说什么。喝完了粥,我把碗洗了,擦了擦手,走出了厨房。院子里,阳光已经铺满了整个院子,石桌石凳都被晒得暖洋洋的。二叔坐在他常坐的那张藤椅上,手里捧着一杯热茶,腿上盖着一条毯子,正在晒太阳。他看到我出来,点了一下头,算是打了招呼。
我走过去,在他旁边的小板凳上坐下来。小板凳是那种很矮的竹凳子,坐上去膝盖比腰还高,不太舒服,但离二叔近。二叔看了我一眼,大概是想说“你去坐椅子”,但没说出口,大概是觉得我想坐哪儿是我的自由,他没必要管。
我们在晨光中坐了一会儿,谁也没说话。阳光从柿子树的枝丫间漏下来,在地上投出一片碎金。院子里很安静,只有厨房里胖子炒菜的声音和小哥切菜的声音,混在一起,变成了一种有节奏的背景音,像是一很简单的曲子。
“二叔,”我开口了,“您到了北京之后,住哪儿?”
“有地方住。”二叔说。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酒店还是——”
“朋友家。”
二叔说“朋友家”的时候,语气很平淡,但我总觉得那个“朋友”两个字后面藏着什么东西。二叔的朋友不多,能让他去家里住的更少。是谁?解家的?还是更早以前的故交?我没问,问了二叔也不会说,他说“朋友”就是“朋友”,不会再多解释一个字。
沉默了一会儿,我又说:“那您什么时候回杭州?”
“看情况。”
“那您回杭州之前,要是路过雨村,就再来住几天。”
二叔这次没有马上回答。他端着茶杯,目光落在院子里的某个地方,过了几秒钟,轻轻地点了一下头。“有空会来。”那个点头的动作很轻,轻到如果不是我一直盯着他看根本注意不到,但他的确是点了。
我心里踏实了一些。
这时候胖子从厨房窗口探出头来,喊了一声:“二叔,中午的红烧肉您是喜欢吃甜口的还是咸口的?”
二叔说:“都行。”
“那我做甜口的,”胖子说,“小哥喜欢甜口的,小三爷也喜欢甜口的,少数服从多数。”
二叔没再说什么,胖子缩回头去继续忙活了。厨房里传来油锅的滋滋声,然后是胖子的一声“好香”,然后是锅铲碰铁锅的叮当声。这些声音混在一起,让整个院子都有了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重生后让前夫君滚蛋萧临瑾齐璟后续完结最新章节列表笔趣阁是作者榴莲雪碧又一力作,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这里有一本榴莲雪碧创作的重生后让前夫君滚蛋小说等着你们呢!本书的精彩内容我一直以为我和萧临瑾会是相敬一世的恩爱夫妻。直到一杯毒酒和三尺白绫递到我面前。我才知道这四年的帝后恩爱琴瑟和鸣有多可笑。重生两次后,所有欺负了我的人都该得到报应。...
人生活到四十岁,汲汲营营拼尽全力,为何到头来什么都没有了?如果回到过去,在那些后悔的瞬间重新做选择,是不是就能过得比现在好很多?...
九彦穿越后发现自己居然成了书中那强大正直拯救了世界的勇者这种舍己为人,又有担当的存在谁不喜欢可问题,这是一本不需要逻辑和道德的花市书籍向阳花死于黎明之前,高岭之花染上淤泥,跌下神坛他在药物和魔力的双重作用下,变成了男主炫耀的玩具由高贵圣洁的骑士,变成了连自我意识都难以维持,受本能驱使的低级魅魔知晓未来的九彦气乐了,就算现实不需要逻辑,劳资也要把你这狗比男主给砍了!紧接着九彦发现,这具身体被下药的时间似乎比书中要提前不少,他的身体已经出现了些副作用精灵鱼人魔族人马多个种族的熟人都投来关切的目光被看的心底发毛的九彦后退一步,怎么办,勇者老哥,我好像不知不觉给你增加了不少奇怪的负担我要不然先把原主给捞回来?这么考虑着的九彦偷瞄了一眼,和他做了交换的勇者等等!老哥你怎么扛着大剑就把主神给干死了!无限世界被你给直接干崩溃了,我怎么回去!温和的勇者用他那湛蓝的眼眸看着他,他的剑劈开黑暗,对着九彦伸出了手,你自由了。○攻是圣骑士勇者○我流西幻,这里有过异世界穿越的勇者,所以大家的吐槽很中式...
文案防盗设置50隔壁谢大人今天夺妻了吗?开更啦文案一女主视角初入永都时,林桑晚是意气风发的,桀骜不驯的。而後遇上清冷矜贵的沈辞,她才知道,皇城到底比大堰养人,连男子都可以如此清隽绝美。于是她天天跑沈府撩他玩,可次次铩羽而归,准确的说是被打出来的。直到听说他要结亲後,她自喝闷酒,不知不觉得偷偷溜进沈辞屋里,眼中氤氲,趁着酒意大骂道你个负心汉,陈世美!我们可是有过命的交情啊,要定亲了也不告诉我他冷淡疏离的眼眸划过一丝波澜,攥起她的手,在她眉间轻轻地落下一吻。难以自持。翌日,她酒醒後早忘了昨夜之事,只知沈辞要成家了,自己不能天天撩他玩了。直到林家灭门,她都不曾找过他。文案二男主视角沈辞出生于落魄的百年清流世家,自小惊才绝艳。为人清冷雅正,极其守归守矩,是沈家最得意的後辈。对谁都不在意的他,却独独在意林桑晚。只因皇城初见,林桑晚身着红衣银甲,手持长枪,高坐骏马之上,笑得肆意而明媚。她乌黑发亮的长发只用一根红色缎带束起,风一吹,便翩翩起舞,鲜活得有些刺眼。传言她智勇无双,仙姿叠貌。曾以一敌百,凭借一人一枪守住了大堰州的一座小城池,一战成名。他远远地望了她一眼,只此惊魂一瞥,他念念不忘的讨厌一个人,不分原因。後来他才知道,那是他心里的隐疾。他只想将她藏起来,谁也不给看。当她每天来沈府时,他心里是期待的。可有一天,她不来了。後来,他不顾阻拦,抱着林桑晚的尸体回到自己院中,埋在松树下。墓碑上刻着吾妻桑晚。他将白玉盏对着墓碑一碰,一双淡眸盛满了苍凉与悲恸,你走後的人间,唯馀风雪漫天。他所学的是君子之道,立志当一个纯臣,可当她家破人亡後,他觉得当个权臣没什麽不好。重点不是悲剧不是悲剧双C全文架空,参考明代官职,有私设,不必考究。内容标签宫廷侯爵情有独钟复仇虐渣成长正剧美强惨林桑晚沈辞萧逾白一句话简介清冷权臣x明艳将女立意即使坠入地狱,也不要放弃生的希望...
譬如让她徒手剥核桃,直至手指流血也不肯让她停下又譬如嫌弃她擦地不够干净,是不是没有力气,便直接在她擦的时候,用脚踩着她的手在上面一遍一遍地碾过一天下来,秦桑几乎被折腾得死去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