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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底下坐着的同学了,连束哥儿都羡慕极了。
在一众同学艳羡的目光中,程菀指着挂在墙边的木框,里面写着六个字:“知识就是力量。”
在此之前,即便程菀已经带着大家学会了这几个字,可他们还是一知半解,而此时此刻,终于能切身实地的体会到了这句话蕴含的真理。
许多年后,哪怕已经从清北技校毕业许久,但束哥儿,连带着所有的同学,都还牢牢记得在开学第一课上,程老师告诉他们的那句话:
“同学们,你们都要努力。总有一天,你们也能利用学识改变自己的人生。”
第53章
在上了两天课后,规定好的周末到了。
程菀提前一天让小厮去车马行定了好几辆马车,第二天一早,就如同秋游一般,带着一百多个小萝卜头们出城游学了。
今天天气不错,但风有些大,程菀特意安排每辆马车上都有一个跟车的大人,照看孩子们不要将车帘掀开,若是灌了冷风着凉了,那就麻烦了。
而她自己,则是一边咬着外酥里软的可颂,一边听束哥儿进行工作汇报。
这是甜品铺最近热卖的新品,但比起一般的面包蛋糕,可颂特别追求口感,不能放在货架上售卖。正好现在学生多了,人手充足,铺子上便支起了早食摊。
先在窑里将可颂烤好,而后拿到摊子上,等顾客来了,再进行复热。在铁板上烤的焦焦脆脆的,还能往里面加上肉肠、煎蛋、酱料等,一口咬下去,味道和口感的双重享受。
听铺子上管账的春樱说,现在可颂带来的利润,都已经快赶上单价高昂的果酱蛋糕了。不过这也是程菀一开始的策略,想要做成连锁的,最好能覆盖多个消费群体,这样才能源源不断的有新客上门。
“……应到102人,实到102人。”束哥儿说完,合上自己的小册子,而后抬头挺胸道,“老师,汇报完毕,请指示。”
程菀看着小家伙一本正经的模样,有些想笑,但更多的是欣慰:“谢束同学辛苦了,可以休息了。”
她让束哥儿当会长,不是说说而已,基本上学校里能交给束哥儿的事,都会让小孩去做——也幸好现在铺子里的人都对程菀言听计从,不然这要是传出去,程菀就真的坐实了“恶毒后娘”的罪名。
但效果也是很明显的。
从前的束哥儿封闭自己,谢老夫人宠着他,也不会强迫他做自己不想做的事。他能接触到的,除了家人,便只有国公府的下人们,一个个敬着他,也拘着他,生怕小郎君有什么磕了碰了,祸及自身。
也因此,那时的束哥儿即便出身顶级权贵家族,教养、仪态全都没的说,可看上去就像个橱窗里精致的洋娃娃。
而现在的束哥儿,因为程菀什么事都让他去做,哪怕做不好也没关系,她会带着束哥儿总结、复盘,争取下次比这次更有进步就好。
而且不管结果如何,程菀都会一遍遍的告诉他,你才五岁,做到这个程度,已经很优秀了!
大户人家培养继承人的标准,肯定与普通老百姓不同。但束哥儿吃了没见识的亏,他不知道其他高门大户的同龄人是如何,只在母亲一句句夸赞声中忘记了自卑与胆怯。
才短短几月,束哥儿黑了些,壮了些,虽然看上去依旧是个金尊玉贵的小少爷,可充满了勃勃生机与自信,就好像一根迎风生长的小白杨。
哪怕昔日的苦痛依旧在他尚且幼小的树干上留下了深深的刻痕,但沐浴在崭新的阳光雨露下,总有一日,这些伤疤会被时间抚平,成长为参天大树。
束哥儿还是第一次出城,之前去过最远的地方,都只是学校。这会儿特别想掀开帘子看看窗外的景色,但母亲说风太大,只好压抑着好奇心问道:“母亲,我们什么时候回来呢?”
“明天吧,今天过去住一晚。”除了生物、地理课,程菀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做。至少也要待两天了。
怕束哥儿害怕,程菀特意道,“要是束儿不习惯,今晚便同我一起睡?”
太好啦!
又能出来玩,还能跟母亲一起睡……回想起那日被母亲抱着的感觉,束哥儿又幸福了!
虽然程菀不喜很多人跟着,但到底是出城,又带着束哥儿,安全最重要,因此这一趟还跟着十来个护卫。他们一行人太过醒目,才刚下马车,就吸引了周围田间所有农民的注意。
庄头昨日就得了信,一早就在此候着了,但他以为程菀只是来巡视,没想到还带了这么多孩子,心中疑惑,却不敢多问,只是赶紧过来行礼:“夫人。”
程菀点点头,先看向身后的孩子们,让他们将车上的行礼都卸下来。
他们人太多,又要住一晚,庄子上没那么多铺盖,就只能自己带,两个人挤一个床铺。
“让你准备的房间,可妥当了?”程菀问道。
“妥当了。夫人请随草民来。”庄头忙在前头带路。
从下车开始,束哥儿看着一片片金黄的田野,整个人都呆愣住了。
他知道粮食是从田地里长出来的,但从不知道是这种场景,更没亲眼见过。
田间种植的粟已然成熟,秸秆被沉甸甸的米粒压弯了腰,黄澄澄的,风一吹过,就好像随风舞动一般,涌起层层波浪。
严格说来,在谢家布局精妙,堪称巧夺天工的后花园面前,田间单调的景色根本不算什么。
但束哥儿却完全挪不开眼,他觉得这一切好神奇好壮观,原来种粮食的地方这般大、这般宽敞,一眼都望不到头,人走在田间,似乎都变成了小小的蚂蚁,只剩一个黑点了。
这里的风是沙沙响的,吸一口气都能闻到谷物和青草的香气,束哥儿皱了皱小鼻子,深深吸了一口,兴致勃勃的同母亲分享:“母亲,这个比熏香还要香!”
他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笨拙又真诚的道:“我觉得好舒服呀。”
程菀上辈子老家也是农村的,虽然很早就进了城市读书、工作,可有时回老家时,依旧觉得乡野间自然、纯粹的氛围更加吸引她。
所以她才想带着束哥儿来这里,不止是为了学知识。
束哥儿出身贵族,他的身份、他所处的环境无法改变,但比起那些冰冷的规矩与精致,程菀更希望他能接触田野,真正的感受土地,这样才能脚踏实地生活,认真的去感悟生命中每一件小事带来的美好。
她牵起束哥儿的小手,笑着道:“不止呢,等到春天,水田里有一尾一尾的小蝌蚪;到了夏天,林间飞舞着闪闪发光的萤火虫……等到以后有机会了,我再带你过来可好?”
“好!”想到那个场景,束哥儿双眼亮晶晶的,用力的点头,在看到身后跟着的已经从小鸡仔变成大母鸡的小黄时,他连忙道:“母亲,小黄也要一起。”
没错,经过这些日子,小黄已经成功养大变成了大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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