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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第1页)

“没事,我等会儿放冰箱去。”

“你一个人吃得完啊?我辛辛苦苦做的,不许给我浪费了。”

“放心吧,就那么大点儿,不够我塞牙缝的呢。”

江鹭怀疑地瞅瞅他,不是不爱吃甜的吗?

第42章

来的路上,江鹭就开始忐忑。第一次见他同事,以女朋友的身份,不知为何竟然像见家长似的紧张。虽然碰上大平和王崇北,被他俩一调侃,放松了不少。但临到会议室门口,心又悬了起来。

门敞着,宋魁和江鹭一到门口,原本闹哄哄的屋里立马安静了,十几双眼睛或含着笑、或带着好奇地朝江鹭看过来。

江鹭是当老师的,本应早就习惯了这样成为焦点,被人注视,但此刻却让她想起工作后第一次真正站上讲台的场景,内心忐忑,羞涩,脸一下红到了脖子根,耳朵也热得烫。

宋魁拉江鹭到会议桌跟前,“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女朋友,江鹭,市一中的英语老师。”

李卫平带头鼓掌:“欢迎江老师!”

邵明立马配合地抬手呱唧,这下所有人便都跟着鼓起掌来,会议室立马响起哗哗的掌声。不知谁玩笑似的起头喊了句“欢迎欢迎,热烈欢迎”,大家便都跟着有节奏地喊上了。场面一时热烈得很,仿佛哪个领导莅临指导工作似的。

宋魁赶紧摆手让他们打住,“好了好了,小点儿声的。咱们这毕竟来加班呢,不是来聚会的。一会儿哪个领导经过,再让人逮住通报了。”

众人这才静下来,宋魁指指李卫平和他旁边的邵明,“就这俩带头的,李卫平和邵明,我们队俩活宝,最能闹。年初过节文艺汇演,他俩一组还演小品。”

江鹭看看邵明,圆脸,细长眼,笑眯眯的,个头挺高,中等身材。外表看起来虽然挺稳重,比李卫平内敛一点儿,但因为他爱笑,便也有了些许喜感。

既然起头介绍了邵明,有老同志就提议将在座的同事们都给江鹭介绍一下。

宋魁一看时间还早,便按着职务、警龄把在座的同事都给江鹭介绍了一遍。

江鹭认认真真听着,将每个人的名字都细心记住,一一打过招呼,便在宋魁安排下坐在了秦小雯旁边,与大家一起切蛋糕,给宋魁唱生日歌。

吃饭时,秦小雯凑过来小声对江鹭道:“鹭鹭姐,告诉你个小秘密,宋队之前好几回都把我错喊成‘鹭鹭’了。我听得那叫个肉麻呀,真是脑子里时时刻刻都想着你。”

江鹭脸红语塞,宋魁也有点窘,给自己找补:“我每回正要给她打电话,你刚好就过来,可不是容易大脑短路喊错么。”

“切,短路啥呀,明明就是念想人家还不承认。”秦小雯说完又问:“鹭鹭姐,你哪年的?”

江鹭答完,秦小雯惊讶道:“才比我大一岁啊?那我都不好意思喊你姐了。”

邵明听见,纠正:“叫嫂子,鹭鹭姐长鹭鹭姐短的,没大没小。”

秦小雯驳斥,“人家还不到二十四,你们都比人家大那么多还叫人家嫂子,把人家都叫老了。”

邵明道:“这是辈分问题,我们叫嫂子还不是因为魁哥比我们大么,那你这话意思,魁哥老牛吃嫩草呗?”

“邵大脑袋,你少煽风点火。”

“大家都懂,没事,我只是替你把真心话说出来了而已。”

看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都觉得他是老牛吃嫩草。江鹭含笑看宋魁,他只埋头吃饭,给她夹菜,对这些调侃一律置若罔闻,就跟没带耳朵似的。

不过大家似乎也不大在乎当事人宋魁的意见,大平和邵明你一句我一句地,又说上相声了。在他俩你来我往的抬杠互怼中,其他人也开始相继加入。

初来乍到的紧张早已消散,此刻江鹭觉得自己仿佛融入了一个大家庭,这不是工作场合的一顿工作餐,而是家宴——远比她此前参加的杨倩父亲的寿宴更像家宴。这便是刑警之间真挚紧密的情谊吧,她曾经对警察这个职业怀有着深刻的偏见,然而当真正融入他们,摘下有色眼镜,才看到了一个个平凡的,为人民公安事业奋斗着的普通人。

江鹭对宋魁的诸多情感,爱慕,敬佩,崇拜,依恋……等等之中,第一次多出了“羡慕”。

羡慕他有完整的家庭,羡慕他在家庭之外的工作中也能拥有这么多宛若亲人的同事和兄弟。

他的人生仿佛一圈圈辐射扩大的涟漪,漾出波澜壮阔的波纹。而她只是一座孤岛,多年来在连绵的阴雨中灰暗无光地存在着,因为幸运地得到他的青睐,才偶然与他产生了连接。

但就是这样的连接,让他带她走进了一个全新的世界。阳光拨云见日般地照射下来,她的生活也由此变得热闹、充实了一点,丰富多彩了一点。

回想最初拒绝他的那时候,每一次她都几乎亲手断送如今的一切。她怀着固执,偏见,封闭内心,唯一幸运的是,她遇到的是宋魁这样一个耐心的,执着的,坚决要敲开她这扇门的闯入者。

下午队里要继续工作,吃完饭后,江鹭便跟大伙道了再见提前离开。

宋魁带她回工位拿包和外套,临走,忽然想起来,“之前你不是有回问我有没有机会见我穿常服,衣服就在更衣室呢,要不换上给你看看?”

江鹭眼睛亮晶晶地望他,表达期待,但又怕耽误他时间:“你们该忙了吧?别影响你工作。”

宋魁看看表,才一点多,“没事,还早。”

她便欢快应好,跟他到更衣室门外等。

不大会儿,门一开,江鹭差点眼前一黑。他图省事,只套了外套,没换裤子。上半身是制服和衬衫,下半身却还是牛仔裤和休闲鞋。

江鹭无语嫌弃:“你要换就换全套嘛,这样也太难看了。”

宋魁逗她:“你把底下半截挡住,光看上半身。”

“你就懒!”江鹭打他,将他推回去,“去换!”

等他再出来,终于是一身挺括的制服和擦得锃亮的皮鞋,江鹭的目光便也自此刻起黏在他身上再无法移开。他肩宽背阔,腰腹结实,身材恰到好处地填满制服的每寸缝隙。如果休闲装的他身上或许还存有几分匪气,那换上警服后,他便比任何人都显得英武正气。尤其那道疤,也终于不再是任人调侃的凶悍伤痕,而是无畏的烙印,是他作为一名警察忠诚守护人民的英勇勋章。

江鹭的眼圈微微热,脸颊烫,他是人民的警察,亦成为她眸中高大伟岸的英雄。她也终于确信,她不是没有制服控,只是先前遇到的所有人都不是他罢了。

宋魁看她光盯着自己也不说话,心里没底儿,问她:“怎么样?”

江鹭想用一大堆文采斐然的词形容他,称颂他,赞美他的英俊,硬朗,威严,挺拔……但她不仅仅是词穷羞涩,说不出口,更觉得再多的词句都不足以概括他在她心里的模样。她最终只是扑上去黏住他,难为情地找到了一个最俗气的字眼:“警察叔叔很帅。”

宋魁搂住她,“不像反派在警队的卧底?”

她坚决摇头,“一点都不像,以后谁再这么说我一定反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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