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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走吧。
我真的累了,累了,累了。
爱没用,恨也没用,忘不掉最没用。
从今往后,“亲爱的”这三个字,我再也听不得了。
——题记
那个男人的微信头像是一辆黑色奔驰的方向盘,真皮包裹,阳光打在仪表盘上,镀铬圈反出一道刺眼的光。他说那是他的日常座驾,“代步而已,不值几个钱”。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久到手机屏幕自动熄灭,又在黑暗里亮起来——我还没回他消息。
他说他叫程远洲,三十八岁,做建材生意,离异三年,有个女儿跟了前妻在澳洲。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了条语音,声音很低,带着那种中年男人特有的疲惫和温柔交杂的质感,像是被砂纸打磨过的木头,摸上去粗糙,但你知道那是真的。
“你累不累?”
他问我。晚上十点四十七分,我刚洗完澡,头湿漉漉地搭在肩上,水珠顺着尾滴在睡衣胸口,洇出一小片深色的圆。我靠在床头,把手机举到眼前,光线刺得眼睛疼,但我还是把那句话翻来覆去看了三遍。
你累不累。
多久没人这么问我了?我前夫赵志鹏最后一次问这话大概是六年前,那时候我还在他公司帮忙管账,年底忙到凌晨两点,他在隔壁屋子打游戏,隔着墙喊了一句“还不睡”。那不是关心,那是嫌我键盘声吵着他了。
离婚四年,我身边的人分成两类:一类是公司里喊我“田姐”的下属,一类是家里催我“赶紧再找一个”的亲戚。没人问我累不累。连我自己都不问了。每天早上六点五十闹钟响,挤地铁,打卡,开晨会,处理报表,应付总部那些没完没了的考核指标,晚上加班到七八点,回家随便煮碗面,刷半个小时短视频,睡觉。日复一日,像一台被设定了程序的机器,连崩溃都得挑时间——最好是在周五晚上,因为周六不用上班,哭肿了眼睛还能敷一天冰袋补救。
可程远洲问我了。
他说他懂我的累。“一个女人在职场打拼,不容易的。”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正坐在公司茶水间吃午饭,一份十五块的外卖盒饭,青椒肉丝盖浇饭,肉丝少得可怜,青椒倒是切得豪迈。我旁边坐着林雨薇,市场部新来的小姑娘,九八年生的,扎着丸子头,正对着手机傻笑,屏幕上是她男朋友来的猫猫表情包。
我突然就酸了。
不是因为羡慕她有男朋友,而是因为我现,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对着手机傻笑过了。我跟赵志鹏离婚的时候,连法院调解员都说“你们这过得没意思”。可不是没意思吗?结婚十年,他从没给我过一条过十个字的消息,最长的记录是“今晚不回来吃”,还是因为我要等他做饭,怕煮多了浪费。
而现在,程远洲每天给我早安晚安,问我吃了没,提醒我天冷加衣,下雨带伞。他甚至知道我的生理期——我自己都没告诉他,是他从我说“肚子不太舒服”里猜出来的。第二天,同城快递送来一个暖宫贴和红糖姜茶,包装精致,还附了张手写卡片:“照顾好我的女孩。”
我的女孩。
四十岁的女孩。说出来我都觉得可笑,可我就是被这句话击中了,像一颗子弹打在最柔软的地方,那里早该长出老茧的,可不知道为什么,它还是那么嫩,一碰就疼,一疼就忍不住想哭。
林雨薇后来跟我说:“田姐,网恋不靠谱的,你见过他本人吗?”
我说见过的。我们第三天就见了一面,在公司楼下的星巴克。他穿一件深灰色的羊绒大衣,里面是黑色的高领毛衣,皮鞋锃亮,头梳得一丝不苟,身上有股淡淡的木质香水味。他比我高半个头,笑起来眼角有细纹,但很好看,是那种让你觉得“这个男人经历过故事”的好看。
他给我带了礼物——一条爱马仕的丝巾,橘色的盒子扎着黑色的丝带,放在桌上时旁边桌的女孩眼睛都直了。我没敢收,他笑着说:“拿着吧,不值几个钱,就是觉得这个颜色衬你。”
这个颜色衬你。他是怎么知道的?我那天穿了件橘红色的大衣,去年在奥特莱斯打三折买的,原价两千多,折后七百九十九,我想了好久才下定决心。那是我衣柜里最贵的一件衣服,平时不舍得穿,那天不知道为什么就穿上了——也许是我花了四十分钟对着镜子试了六套衣服,最后选了这件,因为我觉得第一次见面,我应该让他看到一个“好一点的我”。
不是最好的我,是好一点的。好到值得被人好好对待的那种。
我收下了那条丝巾。回家以后把它放在枕头旁边,睡前摸一摸,醒来摸一摸,丝滑的触感让我觉得不真实,像在做梦。我甚至上网查了怎么辨别爱马仕真伪,按照教程看了走线、看了烫金、看了防伪标,越看越觉得是真的。一个随手送我几万块丝巾的人,怎么会骗我呢?
程远洲说他最近接了个大项目,在城东的开区,投资额八千万,需要垫资。“现金流有点紧,”他在电话里叹了口气,“不过熬过这俩月就好了,等项目验收完,工程款一到账,我请你出国玩,你想去哪?马尔代夫?还是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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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不想去那么远,国内转转就挺好。他说不行,“你辛苦了大半辈子,该享受享受了,以后有我在,你不用再那么累了。”
以后有我在。
这句话让我哭了。不是那种嚎啕大哭,是那种眼泪一串一串往下掉,但脸上没什么表情的哭。我坐在出租屋的沙上,怀里抱着抱枕,电视开着,放什么我没注意,手机屏幕上是他的聊天框,他还了个月亮的表情符号。窗外的风吹得防盗网哐哐响,楼下的流浪猫叫得像婴儿在哭,可那一刻我觉得全世界都安静了,只剩下那句话在我脑子里一遍一遍地转。
以后有我在。
我想起赵志鹏。我们刚结婚那会儿,他也说过类似的话,“以后我养你”。后来呢?后来他确实养了,养了五年,从我把嫁妆拿出来给他创业开始,到他把公司做起来、赚了钱、换了车、开始嫌我“不会打扮”“带不出手”为止。再后来,他跟他的会计搞在了一起,那个女人比我小三岁,比我瘦,比我化得一手好妆,能在饭局上帮他挡酒,能在牌桌上帮他哄客户。我不行,我只会算账,算他的钱是怎么从六位数变成七位数,再变成八位数的。我帮他算了十年的账,最后他把我的账也算清楚了——离了吧,给你八十万,房子是我的。
八十万。
十年的婚姻,值八十万。
我签字的时候手没抖,因为手抖是电视剧里的情节,现实中人的手不会抖,只会冷。那种从骨头缝里往外冒的冷,穿再多衣服都暖不过来。我拿着那张银行卡走出民政局的时候,天阴着,风很大,我把围巾往上拢了拢,路边一个卖烤红薯的大爷喊了我一声“姑娘”,问我要不要买个红薯暖暖手。
我买了一个,捧在手里,烫得掌心通红,眼泪啪嗒啪嗒掉在红薯皮上,很快就被热气烘干,留下一小块深褐色的印记。
大爷多看了我两眼,没说话。
那是四年前的事了。
四年里我用那八十万的一半付了这套小房子的付,剩下的四十万存在银行里,每个月工资还完房贷刚好够生活,偶尔能存个几百块。日子过得紧巴巴,但我知足。至少这房子写的是我的名,不会再有人能把我从里面赶出去。
我把这些事讲给程远洲听,是在我们认识的第五天。那天风很大,他开车来公司接我下班,带我去吃日料。包间里很安静,只有寿喜烧咕嘟咕嘟冒泡的声音,他坐在我对面,听我说这些的时候始终没说话,倒是我自己说着说着红了眼眶,觉得不好意思,低下头去擦眼泪。
他的手伸过来,越过那块冒着热气的铸铁锅,轻轻覆在我的手背上。他的手很大,指节分明,手心干燥温暖,指甲修得整整齐齐,没有涂任何甲油,干净得像医院里的外科医生。
“以后不会了。”他说,声音很轻,轻得像是怕惊动什么,“以后我不会再让你哭了。”
我的眼泪掉得更凶了,但这回是甜的,甜的。
那天晚上他送我回家,在楼下停了好久。车里的暖风开着,音响里放着一我没听过的英文歌,女声慵懒沙哑,像在耳边呢喃。他的手指搭在方向盘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雨刷在挡风玻璃上来回摆动,雨不大,细细密密的,像有人在天上筛沙子。
“上来坐坐?”我问。
问完我就后悔了。太快了。我四十二了,不是二十二,二十二岁的女孩可以冲动,可以犯错,可以第二天早上后悔了就当什么都没生过。四十二岁的女人不行,每一个选择都要为后果负责,尤其是感情上的选择,因为你没有那么多时间重新来过了。
可他笑了,摇头,“今天太晚了,你早点休息。改天,我带你去个地方。”
改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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