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那里,地下城曾经是兰瑟的根,最恶心,最低劣,却难以割舍的家。 直到他遇见了森寻。 “我在14岁那年遇到了森寻,那小子穿着一身精贵的少爷装扮,搬到了我隔壁的破房子里,他独身一人,在地下城里简直是浑身写满【肥肉待宰】的标签。”兰瑟想到这里哼笑了声,应该是极为有趣的经历。 “但森寻很聪明又狡猾,我亲眼看着他在几天里就和这片最厉害的兽人种混成了兄弟,他很快适应了这里的规则,一个初来乍到的娇贵少爷慢慢变成了酒鬼。 进入地下城的兽人种有很多,但大多数是都背负了债务或者其他大问题才会躲入这里,所以,一身清白的森寻选择住进了地下城,在我看来森寻是自甘堕落。我原本对他是敬而远之,但不得不说,森寻这个兽人种很有性格魅力,我在他身上学到了很多。” ...
来自现代的林时明一朝穿越,出生在了一个架空世界的武将世家,成了当朝镇国公府家的二公子。有一双常年奉(快)旨(乐)出(旅)巡(游),不见人影的父母做典范,还有一个能干的兄长承袭家业,毫无压力的林时明把自由人生四个字贯彻的那叫一个透彻。仗着自己武功数一数二,轻功更是一日千里,林时明不着家的样子和他的爹娘不遑多让。一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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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坐在床上捶着胸口我和你妹妹生病,用你一点血,你百般不愿,如今还用抗旨威胁我!我当初就不该把你生下来!生下来也该把你掐死,也就没有今时今日受的气了!字字戳心,难听至极。林清规跪在地上,泪水流了满脸。...
魏虎穿书了,穿成了书中一个早死炮灰。根据剧情安排,他就是主角攻受感情路上的小小绊脚石,用来衬托主角攻有多好的工具人。穿越过来的魏虎表示,主角受那麽好,娶了就是我夫郎了。然後一脚踹翻剧情,让主角攻哪凉快哪待着去,携手主角受,夫夫两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人祸,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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