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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认为和其他alpha相比不缺少老婆信息素的霍闻砚满心想着程初酌反常的细节,笃定了他在家里准备了惊喜。 临近进门前,霍闻砚又把后颈上的抑制贴掀了下来,重新拆了个新的贴上去,再喷了个无色无味的alpha阻隔喷雾后才放心。 玄关处的alpha长身玉立,面部轮廓锋利而深峻,他唇色较之以往略浓,隐隐有着直逼程初酌的艳色。 随手套了个薄外套的程初酌无声感叹:“完蛋了,霍闻砚今天正正经经的连领带都没拆,我却觉得他是在蛊惑我。” 小黄人就是这样,看什么都黄。 如果程初酌不是处于过于羞涩,以至于丢失了基本判断力的阶段,凭他对霍闻砚的了解,眼神对视之间就能捕捉到他的反常。 霍闻砚衣角带着残存的信息素,裸露出来的净白皮肤里溢出微弱的木质冷香。 他把信息素控制的比平常更好更谨慎,但……程初酌嗅到的信息素很紊乱。 程初酌只狐疑了一瞬,没再深想,毕竟他外套底下裹着的布料和博览群书的军师找来的限制装备…… 要不是霍闻砚过生日,就算有人把刀架在程初酌脖子上,程初酌宁愿从顶楼跳下去,都不会配合这个py。 大多数人对“性”闭口不谈,十几岁的少年人又处于好奇心最重的阶段,程初酌和大部分同龄人一样,也喜欢看小说打游戏,要是说他没看过……这也太假了。 但他当时听江璇玑补充细节的时候,唯一的想法就是:“这什么啊……?这些是国内能写的,baby你上哪看的啊,看这玩意不会被叔叔找上门约谈吗?!” 正和程初酌视频的江璇玑懒懒地露出半张脸,一股深不可测的高人面向,他指尖悬在镜头前左右轻摆:“这不是你该上的车,适合你的车在游乐场里,给你发三十块钱,跟幼儿园小朋友玩去吧。” 程初酌右眼一跳:“……江璇玑,你什么时候才能记起你闺蜜我已婚且有男人这件事呢。” 江璇玑当时的回复在程初酌耳边回荡:“有男人你还磨磨蹭蹭什么,睡自己男人天经地义啊。” 程初酌:“……” 霍闻砚回来的有点早,他订的餐还没到。 不过蛋糕已经被他摆在桌前了,混合着奶油和水果的甜香被对程初酌诱惑极大的乌檀木淡香盖住。 心脏的轰鸣声顺着骨血游离在程初酌耳畔,一时之间只能听见“砰砰”的声响。 程初酌左手紧紧攥着用以遮掩的外套衣角,眉眼染上撩人的绯色。 与oga惊艳到近乎灼人的艳色不同的是,他的声音轻得让人恍惚,羞得连话都说不顺畅,像是猫抓般挠动霍闻砚的理智:“老公……生……生日快乐。” 霍闻砚竭力压抑的易感期,如燎原星火般汹涌而来。 在理智湮灭的前一秒里,他只升起一个念头:“宝宝,不能怪我……只有阳|痿的alpha才能忍住。” 把布偶猫送去陪头狼是什么意思? 【此章为替换章,与正文剧情无关,不喜欢可直接跳过。】 程初酌做了一个梦,梦里的他是一只布偶猫。 一只在动物园里的……布偶猫?? 这个地方前不久下过雨。 程初酌醒来的地方旁边就是一道直径五厘米左右的凹陷,其中积攒了薄薄的一层水,勉强可以当做他的镜子。 变成猫的程初酌和他原本的人类样貌没有半分相似度,眼睛是澄澈如蓝宝石的颜色,身上的长毛蓬松柔软,从它绒绒的蒜瓣毛和下陷的原始袋中,就能看出它出现在这里之前,是一只娇生惯养的傲娇小猫。 从人类的审美上来看,这具新的身体“镜子”里的猫长得实在是很好看,父母双方估计是有血统的赛级猫,程初酌也养了猫,他有了解过赛级猫的价格,这个品相,单论身价估计得要大几万。 长毛猫不易打理,布偶这个品种又素来有玻璃胃的毛病,程初酌没感受到他身上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小猫的眼睛清凌凌的,仿佛自带眼角的眼角干干净净,没有任何分泌物。 程初酌环顾四周,发现这片被重重护网喂起来的区域占地面积还挺大,除了必备的狼窝之外,动物园特意在里面用大石头堆出假山,假山附近由三个方向凿出来的小湖泊,水位不深,程初酌猜测用途应该是让里边的原住民喝水、打理毛发。 程初酌当了这么多年的人类,即使稀里糊涂变成了猫,他也是最聪明的那只猫。 世界上唯一一只看得懂中文和英文的猫,原本圆润的瞳孔在看清铁网上挂着的字牌后,透蓝的眼睛迅速眯成了一道竖起来的小缝。 “禁止攀爬”的红字旁的板子上,最顶端标着原住民信息的字样清晰可见。 动物介绍:西伯利亚狼。 ……小小的五个字,伤害为什么这么大? 对于现在的程初酌来说,这五个字让他头皮发麻的程度,比有人告诉他“你高考忘填所有答题卡”的杀伤力还大。 毕竟他现在是一只猫,就算人类程初酌高考交了白卷,也跟现在的猫猫酌没有任何关系了。 程初酌悲叹之下,抬着脑袋仰天长啸。 “喵嗷!” 这只猫实在是太对程初酌胃口了,长得漂亮声音也娇。 这要是其他时候,程初酌听见这么一只小布偶半蹲着,乖乖巧巧地环着尾巴,发出一声软糯的猫叫后,他肯定在下一秒一把抄起眼前的小猫,对着它柔软的肚肚一阵猛吸。 猫这种可爱值拉满的生物,欺骗性极强,很多铲屎官就连自家小猫拆家挠人都觉得可爱。 更不要说猫猫酌看上去是那么的乖软,有研究称品相越高的猫性格就越好,同样,血统纯度越高,也更容易遗传该品种里自带的基因病。 所以从某些角度来看,赛级猫可以对标“好揉捏的漂亮小脆皮。” ……确实漂亮,确实可爱,确实甜甜,确实看上去很好rua。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程初酌不是被小猫的美色诱惑到走不动道的人类。 以他现在的身体,流落街头没有被好心人带回去领养,不出三天就能把自己整成落魄小猫,就算没有坏人、没有意外,一只把吃罐罐冻干生骨肉当日常、指不定晚上还要被主人强搂强抱进被窝睡觉的小布偶,能翻垃圾桶活过一个月都算好的了。 所以一只没有生病,且明显有主人悉心照料的赛级品种猫,是怎么被丢进动物园里,和一只……一只狼关在一起的啊?? 家养猫走丢了,三天以内大多都停留在家附近不超过二十米左右,某个人类不会去,也看不到它的犄角旮旯里蹲起来,直到饿得实在受不了了,才会渐渐扩大领域,也就是越走越远。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不是走丢的,是主人出了什么意外不能养了,正常人也会优先考虑找一个靠谱的领养家庭,没什么责任心,但还有些良心的会把猫丢在宠物店或者宠物医院里,寄希望于别人替自己承担责任。 实在不幸中的不幸,被主人往大街上一丢,被专业抓猫的塞上货车做成不明肉源的、被以按斤称的方式贩卖猫狗肉的小餐馆的概率占比也不小。 对于这些令人……哦不,令猫绝望的情况,同样是铲屎官的程初酌,听过不少。 可他为什么会和一只狼关在一起呢? 程初酌满脑子都是“还有什么比这更天崩开局的吗?”,它脖子一热,整只猫都被叼了起来。 一只十五斤的猫,已经不适合被叼着脖子走路了,首先,猫的咬合力有限,就算猫妈妈用力到把下颌咬穿的程度,它也没办法把它吃的圆滚滚的崽给提溜起来。 其次,科学喂养的普及越来越广,有些主人就算不知道大猫不可以被拎着脖子,被拎痛的猫会挣扎,脾气差的挠上两次,主人拎脖子的毛病自然而然就戒掉了。 悬空着的程初酌整只猫都炸成了一只海胆,后颈处尖锐的触感仿佛悬在他脖子上,被磨的锋利至极的刀。 猫是一种性格非常骄矜的生物,就算是即将脑袋不保的时候,刻在小布偶dna里的习惯让它毛绒绒的尾巴卷起来,挡在自己不敢扑腾的腿中间。 小布偶的鼻息间充斥着淡淡的血腥味,和类似于中草药的味道。 大型猫的体型,遇上西伯利亚狼,可能都不够吃两顿的。 小布偶的眸子水雾潋滟,命运的后颈脖被咬住,小布偶头都不敢回,它小软音发着颤:“我……我的毛很厚,不好吃……。” 小布偶没胆子回头,但它能从狼行走间捎带着自己都一齐陡起来的视线里,观察出这只狼带着伤。 狼本来就是野性难驯的动物,这只狼被特意分出来独居,又占了这么大的位置,小布偶的谨慎机敏在它眼里根本就不够看。 这只狼保不齐会觉得这是一只很蠢的猫,甚至没察觉到自己已经被当成猎物了,天旋地转间,小猫就已经在狼口下瑟瑟缩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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