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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十几天过去,裴乐每日数着钱觉得高兴,但与此同时,心里又有一处隐秘的失落。
十几天过去了,程立很听他的话,没有买溢价严重的发带,但也没有给他买便宜的发带。
什么礼物都没给他送。
当然,他也没有送礼物给程立,程立的新书包是买的。
回想起带程立来铺子的第一天,对方那般郑重地说想送他发带,难道仅仅是因为觉得那条发带好看吗?
除了那条发带就不能送别的?
裴乐无意识抿唇,眼皮微垂。
“乐哥儿。”
程立的声音忽然传过来。
裴乐抬头,只见程立穿过货架,走到柜台后,随后自袖内取出一样东西递给他。
触感冰凉坚硬,裴乐低头,发现是一个闪亮的银镯子。
“是送给我的吗。”他眸色发亮。
程立点头。
“多少钱买的?”裴乐克制着喜悦,怕程立又被坑。
“不贵,加上手工费只要一两银子。”
如今铺子能挣钱,裴乐便觉得一两银子可以接受。
毕竟银镯子嘛,以后不戴了还可以换钱。
“很好看,我很喜欢。”裴乐说着,便试着往手上戴。
尺寸正好。
裴乐不白不黑,但手臂偏长,手也好看,手指修长,骨架匀称,因此戴上镯子能够增色。
“好看。”裴乐又说了一遍,然后问,“你怎么知道我手腕的尺寸。”
“我猜的。”程立转移了视线。
想到两人天天见面,手腕就在眼皮子底下,裴乐对书生的回答没有丝毫怀疑。
不过程立确实是猜的,但并非平日里看出来的,而是那日掰手腕时,两人的手臂贴在一起,手腕的对比也很明显。
那时他便记住了。
裴乐戴着镯子找家里人炫耀了一圈,晚上回到房间,还忍不住取下来,点着灯细看。
随后他才发现,银镯内侧刻有小字,是他的名字。
*
铺子生意依然稳定,到了月底算账,三月总共赚了十一两银。
全家人都很高兴,做了一大桌子菜庆祝。
席间,裴伯远道:“有这十一两,加上庄老板多赔的银子,成本就算收回来了,下个月赚的钱大家分。”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更高兴了。
裴乐吃着煎得香嫩的豆腐,不禁在心里算起自己能分多少。
大哥说过,家里五成他一成,剩下的按劳分配。
一个月十几两,一成就是一两多。
铺子里每日都是三四个人,他每日都在,怎么说也能再分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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