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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饮三日,俯身酒色。
杜杀女为方便多饮,特地选了一种名为【绿蚁】的浊酒。
这酒以酿造时糟面多泡,神似蚂蚁聚集啃咬而闻名,
浊酒,最是伤身,也最是伤神,与好酒二字更是毫无干系。
饮后头疼,身痛,都是寻常。
可这一息,只此一息。
听到痴奴说出这句答案之后,杜杀女脑袋里积攒已久的疼痛,竟一同随耳后那道暖烟消散殆尽。
杜杀女回答,也没有管身后,只定定垂眸,看向自己那被纠缠住的手指。
痴奴的声音很轻,宛若呓语,又夹杂着些许美梦后的餍足:
“到时,我们往阿芳家中一躺,无论他如何赶我们,我们都不走,无论他如何催我们干活,我们都不动弹,只管让他养我们。”
“我还知道他喜欢把银钱放在哪里,我偷他的银钱带你去吃好吃的小点心。”
杜杀女的指尖被一点点摸索,缠绕。
杜杀女不知道如何答,可下一瞬,却听见她的声音比她的脑子还快一步开口:
“那把他的银钱花光了呢?”
“不干活的话,坐吃山空不行吧?”
这话出口,杜杀女才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哑的要命。
不过痴奴却没在意,他似乎早等着这话,不假思索,甚至有些‘理直气壮’地答道:
“说来妻主或许不信,但他到底也算是一个声名在外的名士好名声坏名声先别说,但名士二字也是很值钱的!”
“我们在家中赋闲,阿芳就出去寻门路嘛!”
“再说了,他那年纪,正是闯荡的年纪。”
杜杀女果真幻想了一下阿芳年过四十还‘闯荡’的样子,登时一个没忍住,笑出了声:
“还好阿芳不在,不然肯定要说你我没心肝。”
阿芳虽然偶尔有些谋划,着实是不走正道。
但架不住人家走出来是个体面人!
那么一个体面人,遇见了他们两个人,只怕天天要被气个半死。
痴奴不信:
“他就嘴上念叨念叨,其实心里很欢喜有人能依赖他。”
更别提,阿芳的爹娘早死,亲眷温情极少,阿芳便也极为渴慕这种情感。
他与阿芳的来往中,阿芳总对他多有照拂,也大抵是因为如此。
若他们真去投奔阿芳,阿芳大概会嘴上碎碎念不停,身体却义无反顾出门,再想尽办法给他们赚足往后赋闲的银钱。
“人人都说阿芳心性不好,但我一贯觉得,他是极好极好的。”
痴奴喃喃,他捻着杜杀女的手背,一寸寸摩挲:
“况且,就算是阿芳赚不到,也没有关系的。”
“我们都识字,往后随意换个地方,代人书信,也能赚些银钱。”
无论是赚多还是赚少,无论是每日十文,还是二十文
他都一枚枚好好擦干净,收着,留给妻主。
若妻主花了吃了,那就是妻主胃口好,可以夸!
若妻主攒下钱来,那就是妻主会持家,也可以夸!
总之无论如何,妻主肯定都是最值得夸的。
等他再努努力赚个几年,三人应该就能攒钱买一亩良田。
他早早就想过这个问题——
这年头,一亩良田若只种稻谷,一家子肯定是没有办法糊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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