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清晨,皇家围场被一层厚厚的晨雾所笼罩,仿佛是一床流动的蚕丝被,轻柔地铺展在每一个角落。这晨雾在秋日破晓时分,呈现出一种半透明的青灰色调,给整个围场带来了一种神秘而宁静的氛围。
然而,这雾气并不是均匀地分布在各处,而是在低洼的地方凝结成一团团,就像是蛰伏的巨兽在呼吸间喷吐的寒息。这些雾气团在微风的吹拂下,缓缓地移动着,时而聚拢,时而散开,给人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当第一缕阳光穿透云层,洒向这片被晨雾笼罩的围场时,雾气开始变得不安起来。它们像是被惊扰的睡美人,微微地蠕动着,似乎想要挣脱这层轻纱的束缚。随着阳光的逐渐增强,雾气也越来越稀薄,最终在枯黄的草尖上留下了一层细密的水珠。
这些水珠在阳光的照耀下,宛如无数面小巧的凸透镜,将微弱的天光折射成一道道绚丽的彩虹。它们在草尖上闪烁着,仿佛是大自然在清晨时分为这片皇家围场精心打造的一场华丽的珠宝展览。
沈璃跪坐在溪边的青石板上,这块被无数奴仆膝盖磨光的石头表面已经凹陷出两个浅坑。她机械地将双手浸入溪水,水面立即晕开丝丝缕缕的血色。冻得通红的手指早已失去知觉,指关节处裂开的伤口像婴儿的小嘴般微微张合,渗出淡黄色的组织液。
第七头
她盯着指缝间残留的暗红色碎渣喃喃自语。那是鹿肝的碎片,还带着体温时就黏在了她的指甲缝里。晨风吹过,碎渣微微颤动,像某种活物在挣扎。她用力甩手,碎渣落入水中,立即被一尾潜伏多时的鲫鱼吞食。
溪水下游三丈处,六个奴仆正围着一头刚送来的雄鹿。鹿角上还挂着几片栎树叶,证明它被捕杀时正在进食。沈璃看着屠夫老赵的砍刀落下,鹿头与身躯分离的瞬间,颈动脉喷出的血柱足有半人高,在雾气中划出一道凄艳的抛物线。
血腥味是具有重量的。它不像花香那样轻盈飘散,而是如同粘稠的液体,沉甸甸地附着在每一寸暴露的皮肤上。沈璃的粗布衣衫早已吸饱了这种气味,前襟处深褐色的污渍记录着三年来的每一次屠宰。当她走动时,这些凝固的血块会相互摩擦,出类似枯叶碎裂的声响。
围场的西北角突然传来号角声,这是主子们要开始晨猎的信号。沈璃抬头望去,只见一队锦衣骑士正穿过雾墙。为的男子骑着纯黑战马,腰间佩剑的玉坠在晨光中泛着冷光。那是靖王世子萧锦昀,他的马蹄踏过之处,雾气如受惊的蛇群般四散退避。
什么呆?
监工孙嬷嬷的藤条抽在沈璃背上,旧伤处立即传来火辣辣的疼痛。她条件反射地缩紧肩膀,这个动作让挂在腰间的铜盆撞到青石,出清脆的撞击声。
奴婢这就去搬鹿肉。
沈璃的声音比晨雾还要轻。她撑着石头站起来时,膝盖出不堪重负的咯吱声。长期跪在冷石上干活,让她的膝关节比实际年龄老了二十岁。
运送猎物的板车就停在二十步外,车轮上沾满泥土和碎草。沈璃抱起半扇鹿肉时,温热的血立即浸透了她的前襟。这头鹿显然刚死不久,肌肉还在轻微抽搐,仿佛不甘心就此成为盘中餐。
雾气渐渐散去,围场的全貌终于显露。东侧是主子们的华美帐篷,锦缎帷幔在晨风中轻轻摆动;西侧则是奴仆们的劳作区,简陋的草棚下摆满了解剖台。两个区域之间只隔着一条三步宽的小溪,却如同天堑般不可逾越。
沈璃把鹿肉放在第三号解剖台上,这个位置正对着一棵老槐树。树上钉着个生锈的铁环,三年前她刚来时,曾亲眼看见一个逃跑的奴仆被吊在那里鞭打致死。如今铁环里长出了一株小小的蕨类植物,在秋风中倔强地舒展叶片。
阿丑,去洗肠子。
孙嬷嬷扔过来一副还冒着热气的鹿肠。沈璃接住时,滑腻的触感让她胃部抽搐。这些盘曲的管状物里装着未消化的草料,散出酵后的酸臭味。她蹲回溪边,开始一点点翻转肠衣,浑浊的消化物流入水中,引来成群的小鱼。
太阳完全升起时,围场已经忙碌得像一锅煮沸的水。各个帐篷前都升起了炊烟,烤肉的香气开始压制血腥味。沈璃在第十次清洗鹿肠时,现自己的指甲缝里嵌进了一根细小的骨刺。她用牙齿咬住骨刺往外拔,舌尖尝到了铁锈味的血。
第七头
她又一次默念这个数字。今早处理的第七头猎物,左后腿都有相同的箭伤——箭矢从完全相同的位置射入,切断了大动脉。这是世子萧锦昀的标志性手法,据说他五岁时就能百步穿杨。
溪水突然泛起异常的涟漪,
正午时分,围场突然安静下来。主子们都去午休了,奴仆们得到半个时辰的喘息。沈璃靠在老槐树下,从怀里摸出半个硬如石块的馍。这是她昨晚省下的口粮,表面已经开裂,露出里面粗糙的麸皮。
开工了!懒骨头们!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孙嬷嬷的吼声打断了她的思绪。沈璃匆忙将剩下的馍塞回怀中,粗糙的麸皮刮擦着她胸口的皮肤。那里藏着她最重要的秘密——三页从《鸩羽毒经》上撕下的配方。
午后阳光斜穿过茅草棚的缝隙,在鞣制池表面投下细碎的光斑。沈璃拖着装满鹿皮的橡木桶走向池边时,桶底在地面犁出深褐色的痕迹——那是昨日溢出的鞣液与泥土混合后的颜色。十二张处理好的鹿皮整齐叠放在桶中,每张都保留着猎物体温的余热,像某种沉睡的生物般微微起伏。
第三池。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结婚三年,沈沛然从未碰过她。却在一场宴会上,她亲眼目睹他和她闺蜜交缠在一起。她毅然离婚。—盛醉之下,她意外与前夫的好兄弟易延舟撞了个满怀。易延舟是京华市的豪门贵子,当红律师。他一次次为她解围虐渣,给予她无限温柔,甚至成为她的救赎。正当她以为遇上了真命天子之时,却意外发现他心底深藏了一个不可言说的白月光。她的离婚,从...
安家掌握着整个京国的经济命脉,安然是安家的大小姐,安氏集团的第二把手,她看似温柔留情,实际上阴险狠辣,借着放荡不羁桀骜不驯的性子行事。某天她遇到了一个非常特别的男孩子,姿色上乘,还有点小心机,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简直就是书中里面走出来的美娇娘。在考虑结婚对象的时候,安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使了点小计谋,成功...
秦骨,一个身高两米体型魁梧的糙汉alpha,脾气又臭又硬,生意场上没人敢惹。娶的omega却又娇又软又甜,是名牌大学的教授,叫叶不知。秦骨把自己老婆护得严严实实的。护了整整六十年。在叶不知病逝后,秦骨头一次不听老婆的话,第二天就跟着一起走。嘎嘣一下,重生到高中跟老婆做同班同学时。叶不知看他一眼。秦骨老婆看我了,老婆爱我。叶不知跟他说一句话。秦骨老婆嘴巴好看,衣服也好香,老婆主动跟我说话,老婆爱我。叶不知被秦骨没有分寸的拥抱惹恼了,扇了他一巴掌。秦骨老婆手好软,扇起来的风好香,老婆好爱我。秦骨对其他人还是一个面瘫冷淡拽哥样。但傻子都能看出来,秦骨在叶不知面前,就会自动变成一条双标的舔狗。说他舔狗算是夸他,秦骨舔得开心,舔得快乐。上辈子大学他们才谈恋爱在一起。秦骨也不知道,原来在他们错过的高中时光里,他老婆过得那样辛苦。叶不知寡淡的日子里,突然闯进来一个粗鲁又大A主义的alpha。霸道地给他信息素帮他治疗腺体病。霸道地给他带饭带菜还硬要他吃完。霸道地帮他护他照顾他。不要,不吃,你走开。叶不知最开始疑惑着,防备着,拒绝着。不知何时开始,也逐渐适应了秦骨的强势和不讲理,接受了秦骨对他的好。可以咬腺体,要轻一点。太多了,真的吃不完。我也有一点喜欢你。但叶不知也还有自知之明,在看到秦骨低调奢华的家,目睹秦骨爱意横生的家庭后。他一个靠奶奶捡废品艰难生活的普通omega,确实跟秦骨云泥之别。你想跟老子分手?想都别想,你这辈子只有我一个alpha,只能有我一个男人,你听明白了吗?秦骨听叶不知说了一大堆,就听明白一件事,叶不知不想要他了。你个混蛋,你粗鲁!叶不知被秦骨抗在肩上往房间里走,说了一大堆他都要说哭了,结果秦骨就这反应。彼时刚高考出分结束,他和叶不知包揽全校第一第二,上同一所大学稳稳当当。秦骨用扎人的胡子,轻轻去蹭叶不知后颈的腺体。为了帮知知治疗腺体病,他们已经做过几次临时标记。秦骨看着叶不知红润的小脸,心里痒痒,放轻声音哄老婆知知,我想要你。...
来阅文旗下网站阅读我的更多作品吧!姜晚本是修仙界混吃混喝,躺平小废物,谁知熬夜看了一本话本,一觉醒来,发现自己重生了一张亲子鉴定,姜晚被赶出姜家豪门,身无分文的她,只好找了一份临时工作,这份工作,不仅可以拿钱,还能旅游,真是适合她这种躺平的小废物。参加综艺后的姜晚果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这...
...
林杉在电话那端似乎也听到了动静,立刻问。阮小姐,这么晚了,您身边有其他人?以往,我对周容川总是百依百顺的迎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