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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丹尼斯城郊的铁轨旁,矗立着一栋爬满锈迹的废弃厂房,铁皮屋顶被风雨侵蚀得坑坑洼洼,几处破洞用破旧的帆布勉强遮掩,风一吹就出“哗啦哗啦”的声响,像濒死之人的喘息。这里就是铁马酒馆——没人记得它真正的名字,也没人记得它作为机车酒吧时的模样,只知道它早就被遗弃在这片荒郊野岭,如今成了野狗帮的“产业”,一个藏污纳垢、弥漫着酒精与罪恶的窝点。
厂房的大门早已失去了原本的颜色,门板上布满了划痕和弹孔,边缘卷曲黑,推开时会出“吱呀吱呀”的刺耳声响,仿佛随时都会散架。走进门,一股混杂着酒糟、霉味、汗臭和劣质烟草的味道扑面而来,呛得人直咳嗽。地面上铺满了废弃的木屑和碎玻璃,踩上去咯吱作响,角落里堆着几个生锈的油桶,里面装着酿造私酒用的原料和废弃的勾兑容器,桶壁上凝结着黑乎乎的污渍,招惹着成群的苍蝇嗡嗡作响。
野狗帮能有今天,全靠吉多·马特利的庇护。这位黑手党大佬的规矩简单又冷酷,他只管收购私酒,从不插手酿造的过程,仿佛多看一眼这些粗制滥造的玩意儿都是对自己身份的亵渎。而关于私酒的品控,他只定了两条死规矩,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一是口感要够劲,能让那些瘾君子喝了就忘不掉;二是底线要守住,喝不死人——一旦出了人命,砸了他的招牌,野狗帮这群人,没一个能活过第二天。
为了守住这两条规矩,更为了能从吉多·马特利手里拿到更多的钱,雷蒙德几乎掏空了心思。他知道,私酒的口感是命脉,于是不惜重金,从墨西哥挖来了一个酿酒师,还直接让他当了帮派的二把手——卡洛斯·“老炮”·门德斯。
岁的卡洛斯,个子不高,只有一米六左右,却长得矮壮结实,像一块被捶打了多年的老铁。满脸的胡茬又密又硬,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浑浊却异常锐利的眼睛,看人时像在打量一件没有生命的物品。他缺了两颗门牙,说话时会漏风,嘴角总是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冷笑,身上常年穿着一身沾满酒糟的蓝色工装,袖口和裤脚都磨得白,上面还凝结着一块块暗红色的污渍,那是长期酿酒留下的痕迹。无论什么时候见到他,身上都萦绕着一股浓烈的酒精味,混杂着工业化学试剂的刺鼻气味,离得老远就能闻到,让人下意识地想躲开。
这个沉默寡言的墨西哥男人,话少得可怜,一天下来也说不了三句话,但做起事来,却狠得没边。他酿的酒,从来没有固定的配方,全凭自己的感觉来,而他对“够劲”的理解,近乎疯狂——为了让私酒的劲儿足够大,让那些喝惯了劣质酒的人一口就上头,他敢毫无顾忌地往酒里兑甲醇、工业酒精,那些能让人失明、甚至丧命的东西,在他眼里,不过是提升口感的“调料”。
每次新酒出锅,卡洛斯都会拎着一个浑浊的玻璃罐,面无表情地走到雷蒙德面前,递过去让他尝一口。雷蒙德每次都只敢抿一小口,那酒入口辛辣刺骨,灼烧感顺着喉咙一路滑到胃里,呛得他直皱眉,可他不敢说不好——他知道,卡洛斯的脾气,比这酒还要烈,一旦惹他不高兴,说不定下次兑酒时,他就敢多放一倍的工业酒精。
可看着卡洛斯这不要命的酿法,雷蒙德心里又犯了嘀咕。吉多·马特利的规矩摆在这里,“喝不死人”是底线,要是真因为酒里的甲醇放多了,喝死了人,别说赚钱了,他们整个野狗帮都得为这件事陪葬。雷蒙德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一边是卡洛斯酿出的“够劲”私酒带来的暴利,一边是随时可能降临的杀身之祸,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就在雷蒙德焦头烂额的时候,帮派的三把手,军师拉斐尔·“狐狸”·席尔瓦,给她出了一个主意。拉斐尔长得瘦小干枯,脸上布满了皱纹,一双小眼睛滴溜溜地转,总是一副算计的模样,因为脑子活、鬼点子多,被大家叫做“狐狸”。他凑到雷蒙德耳边,压低声音,用一种阴恻恻的语气说道:“老大,这有什么好愁的?咱们找个人试酒不就行了?新酒酿出来,先让别人喝,活下来,就说明酒没问题;死了,咱们就赶紧处理掉,神不知鬼不觉,既不违反马特利先生的规矩,又能保住咱们的生意,一举两得。”
雷蒙德一听,眼睛瞬间亮了。他拍着拉斐尔的肩膀,哈哈大笑:“狐狸,你可真是个鬼才!就按你说的办!”
从那以后,野狗帮就多了一项“日常工作”——试酒。每次新酒出锅,雷蒙德都会安排以赛亚·“铁拳”·霍金斯、米格尔·“巨熊”·托雷斯和小吉米·“小鬼”·华盛顿三个人,去圣丹尼斯的街头抓流浪汉或者乞丐。这些人身无分文,无家可归,就算失踪了,也没人会在意,是最合适的试酒工具。
以赛亚身高近两米,身材魁梧,肌肉虬结,胳膊比普通人的大腿还粗,身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疤,那是他以前在码头打黑拳时留下的印记。他原本是码头黑拳界的狠角色,一拳就能把人的肋骨打断,可后来因为得罪了人,被人打断了胳膊,再也打不了黑拳,走投无路之下,才加入了野狗帮。他话不多,性格暴躁,下手极狠,抓流浪汉的时候,从来不会手下留情,只要看到目标,上去就是一拳,把人打晕了,就像拖死狗一样拖回铁马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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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格尔则和以赛亚完全不同,他是一个肥胖的墨西哥人,体重足有三百多斤,肚子圆滚滚的,像一个充满气的皮球,脸上有一道长长的烧伤疤痕,从额头一直延伸到下巴,显得格外狰狞。他性格木讷,不爱说话,却极其贪吃,只要有东西吃,让他做什么都愿意。当年他家里的农场生火灾,他被大火烧伤,家人也都葬身火海,他侥幸活了下来,却毁了容,只能四处流浪,最后加入了野狗帮,成了以赛亚的帮手。
小吉米则是三个人里面最年轻的,只有十九岁,个子不高,长得贼眉鼠眼,手脚麻利,最擅长的就是偷偷摸摸。他以前是街头的小混混,靠偷东西为生,后来被雷蒙德看中,加入了野狗帮,负责打探消息和协助以赛亚、米格尔抓流浪汉。
每次抓回流浪汉,他们都会把人拖到厂房的角落里,绑在一根生锈的铁柱上,然后由卡洛斯拎着新酿的私酒,面无表情地往那人嘴里灌,要么半瓶,要么一瓶,看心情而定。灌完之后,他们就会把人扔在那里,不管不顾,等到第二天早上,再去看那人死没死。
如果那人死了,脸色青,嘴角流着白沫,显然是甲醇中毒而亡,他们就会把尸体交给埃迪·“屠夫”·卡特处理。埃迪以前是肉铺的学徒,跟着肉铺老板学过杀猪宰羊,下手干净利落,最擅长处理“麻烦”。他会把尸体拖到厂房后面的荒地里,挖一个坑埋掉,或者直接扔进旁边的铁轨旁,让火车碾过,毁尸灭迹,从来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每次处理完尸体,埃迪身上都会沾满血腥味,可他一点也不在意,还会舔舔嘴角,仿佛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可要是那人没死,只是头晕目眩、呕吐不止,是不是就可以直接把货交给吉多·马特利了?当然不是。雷蒙德心里清楚,吉多·马特利的手段有多狠,只要货有一点点问题,他们所有人都得死。所以,就算第一个试酒的流浪汉活了下来,他们也会进行至少三遍测试,确保万无一失。
如果最早的流浪汉没有死,他们就会让杰西·科尔接着试酒,而且是连续试一个礼拜。杰西·科尔不是他们抓来的,而是一个主动送上门的“试酒工具”——这个家伙是个烂赌鬼,嗜赌如命,只要有赌局,不管输赢,他都会去凑热闹,到最后,输得倾家荡产,还欠了雷蒙德一大笔钱。
说出来没人相信,杰西·科尔竟然欠了雷蒙德这个以前连饭都吃不饱的穷鬼钱。那还是在雷蒙德的野狗帮还只有六个人的时候,杰西就已经欠了他的钱,这么多年,他一直没能力偿还,只能靠着给野狗帮试酒,苟延残喘。
杰西是个白人,今年岁,金碧眼,长得还有点儿小帅,可那副吊儿郎当、浑身邋遢的样子,彻底毁了他的颜值。他常年穿着一件破旧的衬衫,上面沾满了污渍和酒渍,头乱糟糟的,眼神浑浊,脸上总是带着一丝谄媚的笑容,见了谁都点头哈腰,一副没骨气的样子。在野狗帮里,他是最底层的存在,连那些刚加入帮派的小弟都能欺负他,甚至连雷蒙德这群人渣,都觉得他是个人渣——好吃懒做,嗜赌如命,还没一点骨气,为了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他之所以能活到现在,还没有被雷蒙德打死,主要原因就是,雷蒙德赚钱了。酿私酒这个活儿,对他们来说,简直是泼天的暴利,吉多·马特利给的价钱不低,他们靠着酿造私酒,很快就了财,从以前的六个穷鬼,变成了手里有钱、身上有枪的黑帮分子。雷蒙德甚至给帮派里的每个人都配上了枪,虽然都是黑市上买来的劣质枪,型号杂乱,有的甚至还会卡壳,但至少,他们有了黑帮的雏形,再也不是以前那个任人欺负的小混混团伙了。
更让雷蒙德惊喜的是,因为他们酿的私酒口感够劲,还得到了吉多·马特利手下一个得力助手的认可,那人开始通过他们散货,而且散的不是私酒,是大麻。这对雷蒙德来说,无疑是又一项“大买卖”,大麻的利润,比私酒还要高,只要能做好这笔生意,他们就能彻底摆脱底层黑帮的身份,成为圣丹尼斯城郊有头有脸的势力。
可散货这件事,六个人明显就不够了。私酒的酿造和试酒,已经占据了大部分人的精力,再加上散大麻需要有人负责运输、交接、看场子,人手严重不足。于是,雷蒙德就把招兵买马的任务交给了小吉米·“小鬼”·华盛顿,让他去圣丹尼斯的街头,招收那些无家可归的小混混、流浪汉,只要愿意加入野狗帮,就能有饭吃、有酒喝,还能分到钱。
小吉米办事利落,没用多久,就招来了十几个人,野狗帮空前壮大到了人之多。这些人大多是街头的小混混,个个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却又个个心狠手辣,加入野狗帮之后,更是如鱼得水,每天在铁马酒馆里吃喝玩乐,惹是生非。
雷蒙德招兵买马的事情,很快就引起了外界的关注,不少小帮派都听说了野狗帮的崛起,纷纷找上门来,想要加入他们,分一杯羹。第一个找上门来的,是雷蒙德的老表,老鼠帮的马科斯。马科斯手下有十几个人,他们没有固定的营生,主要靠着在码头盗窃货物为生,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听说雷蒙德了财,就带着自己的手下,主动找上门来,想要依附野狗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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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墨西哥的“红刺”里科,也带着自己的十来个手下,要求加入野狗帮。里科是一个墨西哥黑帮的小头目,性格暴躁,下手极狠,他的手下也都是一群亡命徒,原本在墨西哥边境活动,后来因为得罪了当地的大帮派,走投无路,就来到了圣丹尼斯,想要靠着野狗帮,重新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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