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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宋彭山确实年纪上来,思想不如年轻化一代,董事会很多人不在乎人情,只在乎谁能让效益最大化。
至于他们父子要内斗,那就斗去吧!
他们这些人最后有钱收就行!
年后。
宋斯砚顺利从广州调回北京,为了方便工作,他专门挑了离公司近的那个公寓住下。
这房子陶溪搬得很早,只暂住了一阵子。
这回宋斯砚回去收拾才发现,卧室的床头柜里遗落了一枚她的戒指。
陶溪不是喜欢花里胡哨的人,就连戒指的款式都挑得很素,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小银圈。
她其实也不爱戴戒指,就那一回。
按照她自己的说法是逛集市的时候鬼迷心窍,戴着戒指回来的时候,她就在他面前转啊转。
“宋斯砚,这戒指我戴好像大了点儿。”
“自己买的怎么都能买大了?”宋斯砚觉得她有时候有点笨。
平时看起来很强势很精明的一个人,总是在很多小地方犯错误,比如这种时候。
“不知道,买的时候没认真试吧。”她作势要摘下来。
宋斯砚走过去,看了眼她的手指,他问她:“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手指比较粗,找人要了大圈口。”
“嗯…”
“没你想的那么夸张。”他走过去牵着她的手,“我看看。”
“你能用眼睛看出来?”陶溪产生怀疑。
宋斯砚没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跟她说:“下次别自己买戒指了。”
“嗯?”
“以后我会买给你。”
那会儿宋斯砚想,结婚的时候要好好挑戒指,如果喜欢的款式太多,就求婚的时候一个、订婚的时候一个、结婚的时候一个。
婚后当作装饰再买一个。
但这话他没对她说,怕她承接不住他这期盼的重量,毕竟结婚是一个很沉重很严肃的话题。
当时也是没想到,那话没说到后面也没机会说了。
如今,这枚戒指依旧躺在柜子的角落里,她不常戴,也想不起来有一枚戒指掉了。
宋斯砚拿起来,瞬间觉得有些可笑。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就像这枚戒指,她鬼迷心窍地要了,但其实没试过合适的尺码。
戴在手上老掉,也就不想戴了。
要扔的时候也是毫不犹豫,随手就扔了。
丢在角落都根本想不起来。
宋斯砚本以为这已经很可笑,但更可笑的是——
他拿起这枚戒指,套在了自己左手的小拇指上。
…
第二日,宋斯砚前往公司。
其他人见了他热情招呼着,知道他这回要长留在北京。
他要回北京任职的消息,早一周就在公司传开了,而陶溪看着没任何反应,正常工作,正常生活。
本次竞聘的结果很好。
她顺利竞聘到这个位置,不过流程交接会稍微有些慢,她现在不
会那么快到岗。
交接工作得到新年之后了。
年后她就会来到这个岗位,到时候…
她无可避免会跟他有很多工作接触。
宋斯砚悠悠地转动着手上的戒指,他知道这个手段有些卑劣,不太光明,也不像是他会使用的办法。
但好像目前也没别的办法。
她说过的,她讨厌死缠烂打。
回北京的第一周,两个人几乎没碰上过面,陶溪在日本出差,第二周才回来。
据说她回来给B组的所有同事都带了一份伴手礼。
很细心也很热心。
宋斯砚私下调查了下B组的情况,说是B组的所有人都对她忠心耿耿,人都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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