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前任为在末世讨好新欢,将我丢进丧尸群送死更新时间:2026-04-10 21:18:47
好看的科幻小说前任为在末世讨好新欢,将我丢进丧尸群送死描写了主角昭昭黎尧沈如烟的爱恨情仇,文笔很好,比雪中的人物性格,描写的更为细腻精致。希望作者萨摩耶耶更新快点、快点!我重生回了末世开始前,利用先知能力将上辈子为我而死的恋人黎尧卷成了基地首领。就在我以为我和黎尧终于可以弥补两世的遗憾,有一个完美结局时。黎尧想用我的命为他的新欢上演一场末世安全知识讲座,我当然是拒绝,可是终究拗不过黎尧的坚持,我还是被他亲手扔进丧尸潮中。可是黎尧不知道,我的异能叫不死之身,是用的他的爱意维持的,而当他不再爱我时,不死之身消耗的,是他的命。 昭昭黎尧沈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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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末世前,我找了一份朝九晚五双休的工作, 每天就是上班下班,偶尔和朋友以前聚聚。 有时也会听到一些诸如黎首领又豪掷千万物资只为给沈小姐换她心爱的宝石; 沈小姐负气出走黎首领翻遍全城; 黎首领屠杀百万丧尸摆出生日快乐的字样给沈如烟庆生此类的八卦。 小说《前任为在末世讨好新欢,将我丢进丧尸群送死》 4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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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才出来有些低苏念快穿百世零差评,成功退休,初到养老世界就是割腰子现场,让渣男贱女换互腰子,再把手术室变成修罗场。以为了却原主心愿就能安享晚年,结果告诉她,她在百世所生的七个儿子也来了,并且还成为这个世界的男主角,性子还歪了!大儿子每晚游走街头遇猫踢猫,跟狗对骂。别人埋尸他挖尸,别人碎尸,他拼尸,别人捡废品,他捡...
A市的街上,车水马龙。 我在一家名叫遇见的咖啡厅已经坐了两个小时,靠墙角的位置,正对着操作台的方向,一位穿着天蓝色围裙的年轻女孩,正在忙碌的冲泡着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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