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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定在了一间西餐厅的顶楼,三面都是巨大的落地窗,能俯瞰整个城市。
沈惊没参加过这种集体性聚会,他以前没交过朋友,更没钱。
他只在小说里面看见过这种场面,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们聚在一起,端着高脚杯,仰着脖子,聊一些高深莫测的话题,什么大盘啊杠杆啊债券啊,主打一个装。
然而,实际上却不是这样的。
没有人说一些故作高深的话,聊的都是八卦。
沈惊听说隔壁班的Alpha体委去年打篮球打碎了一个蛋,裤裆里只剩下一个蛋了,还听说高三那个万人迷Omega上个暑假去做了丰胸手术,还有他们那个铁面无私的年纪长成天在家被老婆打。
这一晚上的信息量,比上一个学期课学到的都多。
聊着聊着就开始唱歌,班长扯着破锣嗓子在台上领唱:“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哦哦哦~”
沈惊想不明白,这么老的一首歌,这帮人是怎么有兴致一块大合唱的。
他更想不明白,这么老的一首歌,他居然也忍不住跟着一起唱,唱着唱着眼眶还有点热热的。
妈的,真是有病。
沈惊打死也想不到,他也有被“友情”这两个傻|逼字眼感动的一天。
齐明旭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拽着沈惊的胳膊,把沈惊拽到了人群中间。
沈惊有点抗拒:“你干嘛!”
齐明旭勾着沈惊右边肩膀:“唱歌啊,你一个人坐着干嘛,土鳖还学别人装酷。”
沈惊觉得自己像光秃秃的狗尾巴草,被一群漂亮又热烈的鲜花团团围住,特别格格不入。
他不自在地抠了抠手腕,想从人群里出来,左手不知道被谁牵住了,举起来跟着音乐节奏左右晃。
台上领唱的班长明显上头了,踩着音箱大吼:“高一十八班万岁!友情万岁!”
“......”沈惊尬的脚趾头抠地,土死了。
在山呼海啸般的“万岁”声中,沈惊动了动嘴唇,还是没好意思喊出这句土到掉渣的口号。
好吧,沈惊承认,其实他喜欢和现在的同学们待在一起。
没有人看不起他,没有人贬低他,没有人用那种下流的目光打量他。
他的同学们每一个都很爱笑,总是让沈惊有种被阳光普照的错觉。
他觉得自己就算是一具腐坏的尸体,被阳光这么照啊照的,现在也回暖了。
一首歌结束,沈惊借着抬头喝奶茶的动作,悄悄抹了抹眼睛。
这种心绪的波动让沈惊很陌生,就像是阴暗潮湿的角落里生出的苔藓,猛地感受到日光,明明就很温暖,但就是感觉太烫了,要被灼伤了。
沈惊躲在洗手间的隔间里,一边平复,一边回味。
他拿出手机给俞昼发信息:“哥哥,我想去看病,我想看心理医生,我有点想做个正常人。”
正常人身上是有光的,能带给别人热量,也能感受到热,会爱,也会被爱。
沈惊想做一个正常人,然后敞敞亮亮的、像一个太阳那样去爱俞昼。
·
聚餐结束后,时间已然不早了,沈惊在餐厅门外和同学们一一告别。
前桌脚步踉跄地朝他走来,一巴掌拍在沈惊肩上,大喊一声:“沈惊!”
沈惊吓得一激灵:“怎么一惊一乍的。”
前桌晚上喝了点酒,醉醺醺的,露着大牙咧着嘴笑:“好朋友!沈惊,你是我的好朋友!”
沈惊被这突如其来的表白整害羞了:“干嘛呀?”
前桌笑着笑着,忽然眼圈红了。
沈惊有不好的预感,不会要和他说真心话吧?
前桌下一秒说:“沈惊,我和你说句真心话。”
沈惊:“......”求你别说,最烦别人说真心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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