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所以说往往戏剧性的开头,结局都是以悲剧收尾。此刻姬止水正噙着笑冷冷的望着远方,眸中汇聚的一处亮点依然是季墨白离开时的方向,只是少了多年前的青涩与容忍,多了一份不知名的诡秘。
——“所以说,我爹现在是被艳殊缠着不放咯?”季太初眯起眼睛笑,吊起的眉毛有几分浪荡不羁的风流,一手懒懒的把玩着沁凉的玉石如意,一边道。
“可以这么说。”红殊点点头,斜眼偷偷瞅了瞅幔帘外专心驾车的叶沽赏,确定没被发现后阴阴一笑道,“主子爷虽然风流了一辈子,可受的折磨也不少,那些男人们个顶个儿的不好哄,沾上了却比女人还难缠,尤其是魔主艳殊大人,听说当年因为主子爷废了不少人呢!你知道,艳殊大人不高兴的时候,就是喜欢踩人手指头,要么就是放风筝玩儿……”
“……”季太初无语,摸了摸鼻梁抻直身子,闭着眼睛想了一会儿突然问:“这些日子,那个人没动作吗?”“嗳?”红殊挠头,眨眨眼,“谁?”季太初从鼻腔里瓮声瓮气的哼唧出一个名字:“艳殇。”“宫主啊……”红殊又挠挠头,表情纯良,“没动静。”“……”季太初突然有种悲怆的感觉,当然不是因为艳殇,而是因为某个一路上除了吃就是睡比他还大爷的女人!呔,连剥葡萄都是先往自己嘴里送的!可是————
好吧!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好不好?问题的关键是季太初发现没有了艳殇活动的江湖不是好江湖,就像是到了红楼却不能嫖妓一样,扫兴?哦不不不,绝对不止是扫兴那么简单吧,可是鉴于某人的二儿条神经在作祟,我们只能先承认艳殇对于江湖而言不容小觑的地位,而对于季太初,或许其实可能大概也许应该……有那么一点点不同?大概一个小指甲盖儿那么多吧……季太初想。他身体里的玉子清快要消耗干了,而普天之下医毒最有名的除了那个什么子夜檀郎,也就是思无邪那个变态的师傅(同样是叶溢清的师傅,==好吧,我承认好久没写道这两只了,马上就出场了,寂寞挠……),余下就是众所周知的蜀中唐门,而唐门现任掌门他是不认识滴,至多就是听说而已,不过还好他认识唐门里最个性怪癖的某只,唐门七少唐晴空,令众多男女闻之泣然的名讳,竟然与他季太初是死党,想想就是一件多么荡漾的事啊……
某只不着边际的想着。
短短两个时辰一闪即逝,当暮色四合叶沽赏挑开幔帘时,季太初看到外面崭新的世界正在向他招手,血液里新鲜的烧灼,骨髓里深藏的危险性和张扬在蠢蠢欲动,时至今日他终于肯承认:从头到尾他都不是一个多么安于天命的人,他喜欢简单的生活,不代表他接受不了复杂,恰恰相反,走到今天这一步是必要的也是无可救药的。是在多少年后他才明白,迈出马车门的第一步,就是命运第二个转折点的开始。而事实上季太初怎么也不会想到,就在走下马车抬起头,第一眼看到的竟然会是……
艳殇?
红衣
一念之差,迈出马车的那条腿就又收了回来。
彼时已暮色四合,太初一行三人落脚的地点是离杭州城不远的小镇,名曰“藏雪”。因为靠近杭州城而相对繁华,太初的马车就停在藏雪镇上最大的酒楼前,叶沽赏挑开幔帘的霎那间,季太初的瞳孔似被剑刺中了一样敏锐眯起,猫一样戏谑又漠然的表情,直直看着一丛人影在酒楼门前一闪而逝。因是傍晚时分人潮拥挤,那红色的斗篷只在人群中迅速的闪过,快如闪电如同一场幻觉,几乎要使太初开始怀疑是自己眼花。但不是,因为那一秒他看到对方的视线穿越轻薄的面纱冰冷冷扫过来,短短一秒无意的对视,他分明感觉对方的视线停滞了一下,继而还是麻木的从他身上掠过。
那应当是世间只属于一个人的眼神,也是只有他才会有的倨傲和冷血吧?太初想,嘴角微微泛起诡谲的笑意。低头看着自己一身清雅出尘的女子装束,又看了看案上铜镜里那一张易过容的脸,果然只剩下眼神还像是那个不拘一格的“季太初”。微微一笑,这样的季太初,他应该就不会认出来了吧……“小姐,请移步厢房。”沽赏说,微笑的搀起太初一条手臂,后者无奈的翘起兰花指,一边低垂着眼眸顾盼生辉,一边弱柳扶风的步下马车。红殊扶着他的“柳腰”时很不客气的摸了两把,勾着头凑到他耳边儿说:“嘿,还有几分像嘛……”太初的嘴角在乳白面纱下抽搐,努力说服自己没有一拳挥过去。
——于是,“季太初”二次等同于“董砌雪”。太初绝料不到他好容易才摆脱的京城噩梦又卷土重来,而且扎那架势貌似有相当一段时间他都不能以真“性情”示人了,悲催的菖蒲录,悲催的人生……
“我刚刚似乎看到了艳殇。”装哑巴实在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比如别人张张嘴巴就能表达的事,到了“她”这里就大打折扣。坐在临窗的桌子前,季太初怏怏的想,指头尖儿蘸了水在桌面上划拉出这句话:就在九州苑。——九州苑,正是美人董砌雪下榻的酒楼兼客栈。“您确定?”叶沽赏十年如一日的不紧不缓,一边挟起一只虾饺优雅的送到太初面前的小碟子里,一边不动声色的压低嗓音轻轻的说,“因为据主子爷的信报,艳殇宫主此刻应当在尧山之巅上调兵遣将抵抗那些喽啰帮派们得进攻才是,三十六路英霞虽然不是什么名门大派,但也足够菖蒲宫忙活一阵子的……”“所以是我看错?”太初指尖移动的变慢,锁眉一脸迟疑。也许真的是他看错也说不定?毕竟两人隔的相对较远,一个在门口一个却在人流中央,而且双方都各自戴了面纱伪装,是了,也许不是他,只是一个相似的侠士罢了……“只是那侠士碰巧穿了红色?”太初托腮,眼眸里有奇异的光在闪烁。闻言连红殊都放慢了牛嚼牡丹的速度,叶沽赏虽还保持着绝好的素养,但显然也为太初这意味深长的一句话而抬起了眼眸。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弱水穿书了,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柔贴心笑如春风的男配路之遥。她做好了准备正要开始演戏时,猝不及防被这位温柔男配用剑指着。李弱水?他慢慢凑近,唇角带笑语气兴奋你是如何知晓我名字的?看着他袍角的血,她觉得有必要再评估一下温柔的定义。攻略的第一天,李弱水在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二天,发现他其实是个疯批,继续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三天,发现他是个身体敏感的疯批,好像活下去也不难。攻略不知道多少天,她被抓了,原以为还要靠自己,却看到他踏过血色伫立身前,兴奋到颤抖的手抚上她的侧脸。他们都死了,再没有人能伤你了。路之遥的母亲一生以爱为食,如疯似癫,原以为自己与她不同,后来才发现他错了。爱一旦沾染上,便再也无法忍受过去的无味。他止不住自己的贪念,只好俯身祈求。我爱你,你可以再多爱我一点吗?阅读指南1男主眼盲,非好人且病得不轻,愉悦型疯批。2本文金手指就是女主自己,系统作用不大。3小黑屋预警。4在哪里看文请在哪里催更评论或鼓励,看盗文勿来,故事不为你们而写。...
打开房门,阳光射进房内,放佛射进了一个黑暗的深渊。嗯嗯嗯啊深重而低闷的喘息声充满了整个房屋,声音来源是在厨房。厨房里一个美熟的妇人前倾着她丰满的身躯,一只手撑在灶台,一只手拿着锅铲熟练而又随便翻弄了锅里的食物,她的下半身,臀部高高抬起,家居围裙被圈起到腰部,蕾丝内裤被拉下到膝部...
周子语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穿越,还穿越到遍地毁三观的希腊神话里,成为哈迪斯这个酱油冥王穿越大神对他的恶意还能更多一点吗?然而大神却告诉他能。一穿越就被渣爹吞进肚子里不用验了,这果然是亲爹。救他出来的英雄居然是他弟弟?还是个二货?!不,连画风都这么不一样,我们不可能是一家的(笑哭)被救出来之后,自然的要推翻...
殷莳的婚姻人人称羡婆母是亲姑姑丈夫是新科及第的探花郎娘家富庶,夫家清贵。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探花郎还有个红颜知己的小妾。岂不知,当初准备订亲时,探花郎沈缇淡然地对她说表姐,我已有心爱之人,我们的婚事,我自去与母亲说,莫耽误表姐。殷莳大喜,拿出一百分的诚意,谆谆诱导表弟,你若娶了旁人不怕正室磋磨你那红颜知己吗?你娶了我,我们不做夫妻,只做姐弟合作者搭伙过日子的伙伴,不正好!沈缇思量过后,与这位表姐击掌为誓互相帮助,互不干涉,互相遮掩。想得都挺好,谁知道后来探花郎负手而立,挡住了殷莳的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是我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妻子。你要往哪里去?ahref...
1池牧遥穿书后曾被迫和大反派奚淮一起关小黑屋,奚淮被锁链禁锢着,灵力被封印。他的处境极为尴尬,需要他修炼到筑基期打开洞穴的禁制,二人方可获救。可他是合欢宗男修啊啊啊啊啊啊!难不成拿大反派来修炼吗?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拿奚淮修炼的那个炮灰死得格外凄惨。跑!破开禁制后他立即跑得无影无踪!奚淮得救后突然着了魔,发了疯的在三界寻找一个人。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相貌,只知道那人是合欢宗的男弟子。想来,找到那个拿他修炼了整整三年的小子,必定会杀之为快。2池牧遥入了修真界最没有前途的御宠派,还是三系杂灵根。众人都说,他空有美貌,却没有实力,不配被称之为三界第一美人。3仙界大会上,魔修们不请自来。那个一身魔焰的青年立于人前,传闻中他暴戾恣睢,跌宕不羁,现如今已经成了名门正派的噩梦。此行,必有阴谋。众人防备之时,却见奚淮突然靠近池牧遥,微眯着双眸看着他你的修为并没有什么精进,可是没有我协助的缘故?池牧遥装傻道友何出此言?4修真界的疯子奚淮突然安静了,热衷于在洞府里折磨池牧遥。夜里池牧遥只能苦苦哀求不能再修炼了,我的修为快超过宗主了5本以为在被追杀,没成想竟成了魔尊的白月光?独占欲极强偏执魔尊攻×前合欢宗唯一男弟子美人受『老婆老婆你在哪里呀』×『跑呀跑呀我跑呀』又名小魔尊找媳妇没错,我就是那个和反派关过小黑屋的炮灰本该是炮灰却意外成为了魔尊的白月光不正经仙侠年下注1受软,攻恋爱脑攻受皆有缺点。2是纯爱,受是合欢宗唯一男弟子。门派服装粉色。门派武器团扇。3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成仙,私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