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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第1页)

白送人情这种慈善家才做的事绝对不符合珀尔塞福涅利益至上的性格,她对看得上的美少年宽容并非无条件,俄耳甫斯的忽略令冥后心生不悦,她并不认为自己的美貌会比欧律狄克逊色。答应的事不能反悔,却可以从别的方面做些手脚,在俄耳甫斯准备离开地时候珀尔塞福涅又给添加上了附加条件——他们俩只能用脚底板走回去,并且走出冥府之前俄耳甫斯不能回头。

没有转折的故事就不是故事,天琴座的悲剧结果大家都知道,俄耳甫斯终究还是回了头,老婆立时消失回到冥府定居。冥神原比其他申明更加无情,而且这件事又不是他们的错,是俄耳甫斯自己粗心大意不听劝告,他们决不会为别人的失误施舍第二次的宽容。

芙兰对此表示疑惑,既然俄耳甫斯不能回头,那让欧律狄克走在前头不就好了,看不到正面,能看到背影也安心一点嘛,不然并肩走手牵手也好,又没有哪条法律规定情侣散步必须男前女后。怪不得说恋爱的人智商为零,果然是一对傻瓜。

或许欧律狄克并不知晓珀尔塞福涅的附加条件,又或许是看冥后对她老公有说有笑心生不满,老公自始至终不肯看她一眼而妒火中烧,缠着逼问老公是否移情别恋。可是俄耳甫斯那呆子不看人,怎么也不知道说几句情话哄哄老婆,偏要被老婆逼急了忍不住回头!

“说实话,俄耳甫斯该不会真的移情别恋才惭愧不已不敢看老婆,然后被喋喋不休的老婆闹得心生不满,终于忍无可忍地假借心急故意回头让欧律狄克消失吧?”芙兰摸着下巴阴暗地猜测。

塔纳托斯赞同地点头,银色的眼眸透着不屑和轻蔑:“有可能,我看欧律狄克就是个活泼、有点可爱的小姑娘而已,跟珀尔塞福涅的姿容完全没得比。其实他如果喜欢的话可以直接在冥府住下,哈迪斯陛下不会介意的。”

芙兰白了他一眼:“我想他对珀尔塞福涅只是有点动情,仅止于对美丽事物的欣赏,心里依旧爱着欧律狄克。”就像一些有了家庭的成年人,看到漂亮的偶像歌手时,照样可以冲劲十足地追星,那并不是爱情,只是心动和崇拜。“欧律狄克年轻、冲动、不理智,她的丈夫太出色,以至于她对自己的爱情和婚姻感到不安,她计较于丈夫不体贴她,抱怨丈夫一路上对她的冷遇,认为丈夫不愿回头看她一眼就是不爱她,完全没有注意到俄耳甫斯为了带她回阳间付出的艰辛,进入冥府的代价可能是他的生命。”

“我最受不了那类活泼过头胡搅蛮缠的小丫头,幸好结婚不久就死了,否则过不了多久那小子也会躲着走,爱情和结婚是两码子事。”死神时常在人间行走,看多了这类的爱恨情仇,热恋的年轻人往往会因爱情而结合,然后在相处中发现彼此不适合,最后为了生活所致、移情别恋、追求理想等原因分离的年轻夫妇不在少数,彼此反目成仇的例子数不胜数看。所以他才不要随便找对象!

死神的话毒归毒,却很真实。芙兰同情那对情侣,但她也不得不承认他们的确不适合做夫妻,爱情可以使他们将彼此的缺点看成优点,增加情趣,然而结婚后的生活会逐渐将彼此的缺陷暴露出来。

如果婚姻双方性格不合、兴趣不同、人生观存在极大的差异,那么每一次的错误不断累积,一点点的不足被无限放大,直到有一方再也无法容忍,最终破裂。显然俄耳甫斯和欧律狄克是这样。

“婚姻需要双方维持,俄耳甫斯经历的事情比较多,思想上稍微成熟,但依旧是个热血方刚的年轻人,他的包容并非无限。用性命做筹码本就需要极大的勇气,最终只换来爱人不谅解且毫无道理的蛮横责备,足以击垮他。”早前俄耳甫斯和欧律狄克一直处于热恋,没理由那么快爆发矛盾,芙兰不认为有那么多巧合:“我猜这是珀尔塞福涅对他的报复,肯定是她故意让欧律狄克误会,以惩罚俄耳甫斯对她的不敬。”

“哈哈哈!你说的对,冥后陛下的自尊心非常高,不容许有人拒绝她!阿多尼斯是她亲手带大的孩子,她非常爱他,在她和阿芙洛狄忒的争执中宙斯判定她们各拥有阿多尼斯每年三分之一的时间,遗憾的是那个不识好歹的小子在自己拥有的三分之一时间里总是和阿芙洛狄忒在一起,激怒了冥后陛下,珀尔塞福涅让他被箭猪咬死,不允许阿芙洛狄忒复活他。阿芙洛狄忒伤心之余,诅咒世间男女的爱情永远渗有猜疑、恐惧和悲痛。”

“俄耳甫斯和欧律狄克只是命不好罢了,不过惹上珀尔塞福涅,恐怕还会更加倒霉。”芙兰万分肯定地说,那位女神是百分百的睚眦必报,她讨不到好,也不会让别人好过。

“事实如此,我今天刚收割了俄耳甫斯的灵魂,听命运三女神的口气,珀尔塞福涅还为此找过她们的领导者,命运之神摩罗斯,俄耳甫斯后来的命运就是拒绝酒神女信徒的求爱,又在言语上冒犯了小气到不行的狄俄尼索斯,结果被酒神手下的狂女活撕了,分尸分得很碎,他的母亲为了将他的尸体拼凑完整费了不少功夫。”

酒神狄俄尼索斯是典型的精神病患者,他没出生就死了妈,只负责生不负责养地老爸宙斯又极度缺乏责任感地让刚出生的婴儿自生自灭,自己跑去寻觅第n春,在缺乏亲情的环境里长大,孩子都会有心理疾病。何况宙斯还有个善妒的老婆,赫拉对丈夫的情人和私生子统统恨不得五马分尸之、千刀万剐之,据说狄俄尼索斯是匝格瑞俄斯的重生,赫拉知道杀不死他,于是令他疯癫,让他不得不到处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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