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就是有什么让你费解的事情,直说吧。”
慕斯慵懒倚靠在沙发背上,毫不留情道:
“以你在我面前表现出的大脑缺失程度,靠你自己想是想不明白的,不如直接问我。”
艾克斯并不在意亲王对他的嘲讽。
他确实木很难理解雄虫的想法,跟不上亲王复杂多变的思绪。
视线落在被亲王随手放在一旁的权杖上。
艾克斯抿了抿唇,将纠结多时的疑惑问了出来。
“殿下为什么要用权杖完成仪式?”
“这个啊……”
慕斯认真去想,反而想不出合理的解释,就说出了最直接的念头。
“只是顺手罢了。”
权杖就在手里,而礼仪用的佩剑还需要抽出来,多麻烦。
“可,权杖代表着……”
“权力?责任?还是义务?不过是虫为赋予的含义。我只是顺手。”
慕斯抿着唇,不愿去深思什么。
他只是正好顺手,又不抗拒这样的做法,就这么做了。
担心惹恼亲王,艾克斯不再多问。
亲王的话,也让他放下了一些纠结。
只是顺手使用了权杖。
这确实很符合他对亲王的印象,不顾虑后果,做事全凭喜好和心情。
而且,就算亲王是有意使用权杖,也只是对外作秀罢了。
他在这里反复思虑,倒是显得没有自知之明。
犹疑不定的心落回原处。
艾克斯重新找回自己的定位,并为此感到安心,以及感激。
不管亲王是有意还是无意,在宣誓仪式上的举动,代表着对“雌君”高度认可。
至少在其他虫眼中是这样的。
在亲王觉得时机合适,之前的事再也不会被翻出来,可以将他废去,并另立新雌君之前。
他的幼崽,能从一定程度上,享有“亲王和雌君之子”这一身份带来的权益。
对此,艾克斯很感激亲王。
亲王掌握着他和幼崽的一切,一个念头,就能让他们过得极为艰难。
但除了被安排在地下的房间外,和偶尔的恶劣玩弄外,亲王并没有给他吃任何苦头。
至于那个房间,艾克斯也不觉得是在吃苦。
他很习惯在地下居住。
在怀着虫蛋,前途渺茫的时候,一个位于地下的黑暗狭小房间,他无比熟悉的环境,反而能让他迅速冷静和安定下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结婚那天,老婆坚持丁克,我签下丁克协议。十年后,妻子姜慕瑶却牵回一对混血双胞胎,告诉我这是为了公司发展,孩子是海外合作方的。晴空霹雷下,质问她为何背叛婚姻?她冷笑你牺牲一点家庭怎么了?为了我的事业,这是你的福气!我红着眼眶看着她,和她吵得天翻地覆。岳父岳母指责我自私,亲戚朋友劝我大度,就连律师也暗示我弱势。当初要不是你死皮赖脸求着结婚,我女儿会跟你签那破协议?。男人嘛,带个绿帽子算什么,能帮老婆事业腾飞,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协议这...
话说清朝嘉庆十二年余杭县乡下有刘吴两家,均是退休了的镖头。刘家只一个女儿,名叫刘玉佩,生得十分美貌。吴家有两个儿子,长子吴德明。他与刘玉佩都学了一身家传的好武艺,两人从小相识,青梅竹马。及到年长完了婚,因吴德明在城内一家镖局当了镖师,合家搬到县城内居住。刘玉佩与吴德明乃是恩爱夫妻,新婚燕尔,两情相悦,不在话下。却说一天晚上,夫妻两人吃过晚饭,俱觉十分困乏,早早便睡了。次日早上,刘玉佩从昏睡中醒来,只觉头痛乏力,眼皮十分沉重,几番努力,好不容易张开了眼,只见身傍的吴德明躺在血泊之中。用手推时,却是一动不动。再看自已双手不知怎的都沾满了血,右手竟还握了一柄牛耳尖刀,不由一惊。以为是在梦中...
文案不正经当万人迷小说里面的炮灰男配重生后,他决定不再跟万人迷抢东西了,他要好好修炼早日飞升!第一步就从先杀了这万人迷开始吧但!重生不要紧,为什么我的内心独白会有气泡框啊!道侣都跟人跑了,还在这沾沾自喜都是白莲花的养料,用得着这么奋勇争先吗给别人养儿子养出感情了啊,绿帽子都不知道多少顶了同为炮...
...
正和丧尸搏斗的江雨桐却穿成了看过的一本小说中炮灰童养媳身上。刚穿越,就被婆婆陷害对刚出生的婴儿下手,差点被刚考中秀才的夫君掐死。她可是砍丧尸犹如切瓜的江雨桐,手一抬,脚一踢,差点让那个媲美陈世美的夫君归了西。刚和离,那后娘就准备把她配给打媳妇的屠夫。她先和离,再断亲。她要在乱世中发家致富。可是兜里没一文钱,连个落脚...
未婚妻劈腿,我伤心之下在酒吧意外遇到了热血都市修仙,带你走进不一样的热血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