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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已经坐了近八个小时的马车了,除了吃午餐与偶尔的更换马匹,车轮的转动就没有停过。
这非常难熬,哪怕索恩的马车已经绝对是最豪华最舒适的了,克拉丽莎也依旧感觉自己整个下半身都麻了。
“我们还要多久才能到旅馆啊?”她终究还是忍不住开口询问他。
“快了,顶多两小时就能到,怎么了,你觉得很累吗?要我抱着你睡一会儿吗?”他道。
关于在马车里打盹,他有经验,要么头靠着窗,被敲得咚咚响,要么头往后靠,整个人摇摇晃晃的,还有直接滑下座位的风险,所以,他选择坐在她的身边而不是对面,好像任何一个疼爱妻子的好丈夫一样,能随时给半路上犯困的她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一个可以安心入睡的怀抱。
两小时算是哪门子的快了!
克拉丽莎确实很累,但她还是一点也不想接受他的提议,她甚至都不想和他坐在一起,马车很宽敞,但也没有宽敞到可以给他们提供一个足够长的座位让他们保持合适的距离,他的体积太大了,她挪了半天,愣是没什么用,又不敢直接坐到对面去,只能忍受在闷热的车厢里跟一个体温比自己高一截的男人挨着。
“我不累。”她说着,又把脚边蔫蔫的小狗给提溜了起来。
这只狗刚上马车时还被她抱在怀里,可惜因为天气热,没多久她就又把它放回去趴着了。
她发出一阵做作的声音,逗了逗它,想用它的热情帮助自己打起精神来。
索恩也是直到今天才算是正眼看了看她从娘家带过来的这只小狗,毕竟她当个宝贝一样,一路抱着它进了马车里,马车再宽敞也就那么点空间,被关在一起这么久,他真的很难像平时一样去完全忽视它。
现在她又把它抱起来了,他便没话找话地问了一句:“这是只什么狗?”
被问起自己的狗,克拉丽莎眼睛又亮了亮,整个人都难能可贵地显得精神了些:“你不认识?这是查理王小猎犬,我继父送给我的十六岁生日礼物,她是不是非常漂亮非常讨人喜欢?所以我才会叫她贝儿。”
“只有女人会喜欢这种小巧的玩具狗,我可没法带着这个小姑娘出去打猎,我都怕她被我的猎犬咬死。”
索恩一边说,一边还是看在她的面子上,友好地伸出了手去摸了摸贝儿的狗头,结果这死小狗相当迅速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手。他嫌弃地连忙把手又缩了回去,只想立刻仔细洗个手。
救命,这小东西的口水一定臭死了。
克拉丽莎反对道:“她不需要打什么猎,她只需要好好陪在我身边。”
索恩不屑地想,它估计也不怎么需要陪着她。他有个妈,他很清楚夫人小姐们养狗是什么样,大部分时候,这些漂亮的小东西由仆人仔细照顾着,她想要抱它跟它玩玩了就跟它玩玩,没心思搭理它时仆人自然懂得不会让它贸然打扰她。
只是,他也不能说克拉丽莎就是不在意这只狗的,他看得出来,她明显很喜欢它,比起他的嫌弃,这只狗在她的怀里踮着脚,先是舔她伸出的手又是扒拉她领口,那张确实还算可爱的狗脸离她的脸可能都不超过一英寸了,伸着个舌头就想舔,而她还在那乐呵呵的,连眉头都不带皱一皱。
索恩在边上默默看着,心里总觉得有点不愉快,但又不知道不愉快在哪,只能独自郁闷。
当马车终于在一座十分雅致且占地甚广的旅馆门口停了下来,天已经完全黑了。
双腿发麻脑袋发昏的克拉丽莎被索恩扶着下了马车,几乎是站都站不稳,她一手抱狗一手挽着他的手臂,在店长夫妇的欢迎中与他一起走了进去。
在晚餐之前他们洗了澡,然后她才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们是不是有可能将要住在一起?
这难免让她有些意外,她本以为他们肯定会拥有各自的房间,他们明显都不习惯睡觉时身边有个人。还是说,是因为这家旅馆已经客满了没办法?可他的旅途中不应该会出现这种漏子啊?
她暗自希望这确实就是一个小失误,旅店现在实在腾不出多余的房间了,而在他们用过晚餐后,他可能也会愿意屈尊睡在套房中那个往往是留给仆人的小房间里,又或者毫无绅士风度地赶她去睡那个房间也不是不可以,反正他本来就不是什么绅士。仆人的房间不过就是非常非常小,她倒没那么自命不凡,在哪里睡不是睡呢?
她一边想着,一边也清楚自己好像总是在对一些不可能的东西抱有希望。
餐后他们两人静静地喝酒,他喝他的白兰地,她则是一丁点雪莉酒。好半天,她感觉自己都快要喝醉了,也没看见他有什么要离开的打算。
她又开始偷偷地去瞧他,烛光之下,他舒适地靠在椅子上,白色的亚麻衬衫敞开着,露出了他宽阔的胸口。
他随意的模样使她习惯性地感到一阵焦虑,为自己与这个陌生人的这种赤裸裸的亲密关系,她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彻底接受他们已经成为一对夫妻的现实。
他们住在同一
个房间,整夜整夜地呆在一起本该可以是一件很自然的事,自然到不必使得她在这里胡思乱想,有些关系亲密的夫妻可能从一开始就不会选择分房睡。
她太累了,又有酒精的壮胆,于是她主动问他:“我今晚睡在哪里?”
他莫名其妙地看她一眼,像是她问出了一个很愚蠢很愚蠢的问题。
“这里啊。”他十分自然地回答。
“那你呢?”
这个问题就更愚蠢了。
“怎么?你想我去哪?睡大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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