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意识清醒后的五感又变得敏锐,江艺淼也听到了窗外的鸟叫声,不远处在建一所学校,施工的声音也若隐若现地扎到鼓膜上。
她总觉得现在眼前的一幕有些眼熟,这种既视感冲击着自己的大脑,非要让她想起些什么来。
过了半晌她才想起来中学时的暑假,家里只有她和赵书铭两个人,她也总爱在中午睡过头,然后等晚上赵书铭做好饭了来她房间把她叫醒。
他也是像现在那样,撑着手蹲在床边,亦或者是弯腰看着她。
有时候她睡懵了有起床气,醒来的时候坐在床上自己一个人生气,赵书铭就在一旁顺毛,把她逗开心了才一起去吃饭。
赵书铭将身体前倾,微侧着头看着她的眼睛,“怎么,还没睡过劲吗?”
江艺淼双手捧到自己脸上不轻不重地揉捏了好几下,“睡过头了。”
她又轻拍了拍自己的脸蛋,“但现在清醒了。”
“清醒了那就一起吃饭吧。”赵书铭见她这副自我唤醒的的动作,眼底不忍闪过一抹笑意。
最近他俩都是一起吃的饭,他会重新从一日三餐,彻底渗入到她的生活中。
就像当年分开两年后再次重逢一样,他还是会成为她唯一一个没有血缘关系但最亲近的人。
“今天吃什么呀。”江艺淼终于有些依依不舍地下了床。
她和赵书铭是同乡人,口味相差不大,哪怕他出国生活了那么多年,他的口味还是会主动迁就她。
“有你爱吃的清蒸鲈鱼。”
“好耶!”江艺淼总算从面带倦意变得眉开眼笑。
……
老天像是开了个玩笑,前一天还阳光明媚,今天一早就灰蒙蒙开始下雨。
阳台外前被朦胧笼罩,狂风裹挟着雨水砸在玻璃窗上,雨水凝成一股水路向下滑落……
江艺淼本打算今天出门去看看附近出租的房子,结果从昨天晚上开始,手机一连收到好几条橙色暴雨预警的短信。
她抬起头看着湿漉漉的窗有些无奈地叹了一声气。
主卧的梳妆桌很大,不过她不太爱化妆,化妆桌上虽然有不少瓶瓶罐罐,但都被她收到了抽屉里。
桌子正中央摆着她的电脑,她撑着脑袋有些漫无目的地在网页上搜索附近房屋出租的帖子。
虽然没法出门,不过江艺淼还是在网上找到了几处合心意的地方。
不过要等下周末才有空去实地看看屋子的情况。
江艺淼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慢步走到客厅外时,赵书铭在做饭后甜点。
通俗点说其实就是夜宵。
和赵书铭住了两天,江艺淼才反应过来大学都放假了,他现在不需要去南大工作。
问过他之后江艺淼才知道赵书铭大概要等八九月才算正式入职开始工作,正好是下个学期开始的时间。
所以赵书铭现在每天除了看个案以及文献便没什么事做了,日子很是闲暇,以至于他最近孜孜不倦地在家里的厨房研究厨艺。
江艺淼深吸一口气,闻到了从厨房传来甜中带着清香的气味,因为夏季炎热经常失踪的食欲终于回来了。
赵书铭不愧是她刻板印象中的留学生——很会做饭。
因为下雨,天乌云密布,黑乎乎的。
若是阳光好的日子,现在这个时间的太阳还没彻底下山。
夏天明明是热烈、滚烫且生命力充沛的季节,一个与凋谢死亡似乎完全关联不起来的季节。
但是对于江艺淼来说,夏天就只有黏腻燥热。
不过讨厌一个季节不需要什么理由,或许只是因为她天生怕热,所以讨厌夏天。
而更难过的事情是南城一年只有两个季节——夏天和冬天。
听着外面的雨声,江艺淼叹了一声气,果然,她讨厌夏天。
赵书铭听到了她叹气的声音,转身,“薄荷冰淇淋,要试一试吗?”
“好!”江艺淼跑到厨房里探了个脑袋。
好吧,夏天也不算很坏,至少能光明正大地吃冰淇淋。
正巧江艺淼最近在追的一个电视剧今晚更新,江艺淼捧着冰淇淋碗蜷缩在沙发上。
“今天房子看得怎么样了?”
身旁的沙发一陷,赵书铭坐到她的身旁,江艺淼抬头和他对视了一眼。
“还行吧,看了几个地方,等下周末再去实地看看。”她推了推脸上的大黑框眼镜。
江艺淼近视的度数比赵书铭还低,平时只有看电视的时候和对着电脑时才会戴眼镜。
冰淇淋不小心滴落到她的手心,液体窝在她的手心中,在灯光下闪着光,弄得她黏腻不适。
“找房子也不用很急。”赵书铭抽了两张纸巾递给她。
“反正还有很多时间,这里随时欢迎你来住。”
不知是被她传染了还是其他原因,赵书铭也下意识地推了推眼镜,“难道是这里住得不舒服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