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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城,是海上丝绸之路的之一,被誉为“千年商都”,自古就是中外文化交融之地。虽然是改革开放初期,花城的中心地段,依然热闹非凡。人来人往,车辆络绎不绝,一派繁花似锦的景象。这天午饭时分,小梨直奔当地最大的宾馆。宾馆的门口,有一个草坪。草坪的外围,种了一圈的紫荆树。十一月的花城,正是紫荆花盛开的季节。强劲的秋风吹过,落英缤纷,紫色的花瓣落在翠绿色的草地上,如诗如画。有不少人,三三两两的,在草坪里散步聊天。小梨从简易拖车上搬下五个仿古的青瓷花盆,在草地的正中快速的摆放好。花盆,是昨天下午在花城采买的。兰花在花盆里种下之后,小梨用兑了灵泉水的井水,浇过两次。一夜过去,原本有点蔫蔫的兰花,竟然焕发了蓬勃的生机。有的含苞待放,有的花繁叶茂,千姿百态,婀娜多姿。饶是曾经的种植女仙小梨,只看了那么一眼,也不禁心生欢喜。五盆花在草地上一摆出来,立刻就吸引了好几个港商跟一个外国女士的目光。啊啊啊!好吓人啊!一个三十出头的年轻男子,西装革履的,打扮的十分讲究,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此人非富即贵。他操着一口港味十足的塑料普通话,非常激动的询问小梨:“靓女,你这花几多钱一盆呀?”南方的深秋,大山依然层峦叠翠,金黄色的野菊花迎风怒放,开满了山野的沟沟坎坎。柴木兰惦记着出远门的大女儿,一整天都心神不宁,难以平静下来。家里如今就剩下她一个人,难免胡思乱想,得让自己忙起来才行。想起小梨说过,野菊花可以清热解毒,晒干的野菊花在市里卖的可贵了。小梨喜欢啊,那她就多多的采摘一些。这辈子,她亏欠这个女儿太多了,能弥补一点是一点。哎,山长水远的,小梨这孩子在市里,也不知道是否安好?会不会遇上许家的人,被这家人下黑手?还有那兰花,不就是山里的野花野草么,当真的能卖上令人咋舌的好价钱?小梨这一去,就是五六天,都没有回来。村里人,说什么的都有。柴木兰早出晚归,沉浸式的采摘着野菊花,那些闲言碎语,一时半会的,倒是还没有落到她的耳中。饶是如此,五六天过去,小梨依然音讯全无,也把柴木兰给急坏了。她哪里知道,小梨只在市里停留了一个晚上,就跑花城去了。话说,兰花不到十五分钟,就全部出手了。没有怎么讨价还价,就到手六万元,这下发大财了!这个年代,兰花真的很值钱啊!记忆中,有的兰花,甚至被称为“国宝”,卖出上亿的天价。小梨也不禁喜笑颜开,心里美美的。隔日清晨,换了一个地方,在古朴美丽的公园门口,小梨瞅准机会,从小拖车上搬下三盆兰花,三盆杜鹃花。有了经验,这一次,小梨更是不慌不忙,从容淡定的很。一摆出来,立刻就吸引了几个目标人物的目光。跟昨天一样,小梨主打一个速战速决。十分钟不到,就全部出手了,入账三万六千元。。卖完最后一盆,小梨立刻拉起拖车,闪身走人。她早就察觉,自己被人盯上了。清酒红人面财帛动人心。这个道理,她岂会不知道?不过,是仗着过人的武艺,以及种植空间这个金手指(昨天晚上她都是睡在空间的),这才敢一而再的冒险出摊。而且,离公园门口一百多米处,隔了一条街的地方,就是一个派出所。小梨决定,借机为社会除害。她装着惊慌失措的,往一旁的小巷跑去。跟踪的人顿时就乐了,领头人满脸的不可思议:“今天可真是开眼了!这人啊,怎么能蠢到这个地步?这下子,老子想放你一马都找不到理由,老天爷估计也不会答应!”“分头包抄,千万不要让人跑了!干完这一单,咱们就可以金盆洗手,过好日子去了!”一声令下,一群二十几个人,快速四散而去。领头人自信满满,笃定那个瘦啦吧唧的小姑娘,一定逃不脱自己的手掌心。泼天的富贵,已经被自己牢牢的把握住了。谁知,一切不过是场白日梦。狂妄自大,自以为是,目空一切,那是要不得的!当几路人马,在小巷深处,对小梨形成包围圈的那一个瞬间,纷纷被小石头给打的失去了行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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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弱水穿书了,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柔贴心笑如春风的男配路之遥。她做好了准备正要开始演戏时,猝不及防被这位温柔男配用剑指着。李弱水?他慢慢凑近,唇角带笑语气兴奋你是如何知晓我名字的?看着他袍角的血,她觉得有必要再评估一下温柔的定义。攻略的第一天,李弱水在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二天,发现他其实是个疯批,继续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三天,发现他是个身体敏感的疯批,好像活下去也不难。攻略不知道多少天,她被抓了,原以为还要靠自己,却看到他踏过血色伫立身前,兴奋到颤抖的手抚上她的侧脸。他们都死了,再没有人能伤你了。路之遥的母亲一生以爱为食,如疯似癫,原以为自己与她不同,后来才发现他错了。爱一旦沾染上,便再也无法忍受过去的无味。他止不住自己的贪念,只好俯身祈求。我爱你,你可以再多爱我一点吗?阅读指南1男主眼盲,非好人且病得不轻,愉悦型疯批。2本文金手指就是女主自己,系统作用不大。3小黑屋预警。4在哪里看文请在哪里催更评论或鼓励,看盗文勿来,故事不为你们而写。...
打开房门,阳光射进房内,放佛射进了一个黑暗的深渊。嗯嗯嗯啊深重而低闷的喘息声充满了整个房屋,声音来源是在厨房。厨房里一个美熟的妇人前倾着她丰满的身躯,一只手撑在灶台,一只手拿着锅铲熟练而又随便翻弄了锅里的食物,她的下半身,臀部高高抬起,家居围裙被圈起到腰部,蕾丝内裤被拉下到膝部...
周子语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穿越,还穿越到遍地毁三观的希腊神话里,成为哈迪斯这个酱油冥王穿越大神对他的恶意还能更多一点吗?然而大神却告诉他能。一穿越就被渣爹吞进肚子里不用验了,这果然是亲爹。救他出来的英雄居然是他弟弟?还是个二货?!不,连画风都这么不一样,我们不可能是一家的(笑哭)被救出来之后,自然的要推翻...
殷莳的婚姻人人称羡婆母是亲姑姑丈夫是新科及第的探花郎娘家富庶,夫家清贵。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探花郎还有个红颜知己的小妾。岂不知,当初准备订亲时,探花郎沈缇淡然地对她说表姐,我已有心爱之人,我们的婚事,我自去与母亲说,莫耽误表姐。殷莳大喜,拿出一百分的诚意,谆谆诱导表弟,你若娶了旁人不怕正室磋磨你那红颜知己吗?你娶了我,我们不做夫妻,只做姐弟合作者搭伙过日子的伙伴,不正好!沈缇思量过后,与这位表姐击掌为誓互相帮助,互不干涉,互相遮掩。想得都挺好,谁知道后来探花郎负手而立,挡住了殷莳的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是我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妻子。你要往哪里去?ahref...
1池牧遥穿书后曾被迫和大反派奚淮一起关小黑屋,奚淮被锁链禁锢着,灵力被封印。他的处境极为尴尬,需要他修炼到筑基期打开洞穴的禁制,二人方可获救。可他是合欢宗男修啊啊啊啊啊啊!难不成拿大反派来修炼吗?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拿奚淮修炼的那个炮灰死得格外凄惨。跑!破开禁制后他立即跑得无影无踪!奚淮得救后突然着了魔,发了疯的在三界寻找一个人。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相貌,只知道那人是合欢宗的男弟子。想来,找到那个拿他修炼了整整三年的小子,必定会杀之为快。2池牧遥入了修真界最没有前途的御宠派,还是三系杂灵根。众人都说,他空有美貌,却没有实力,不配被称之为三界第一美人。3仙界大会上,魔修们不请自来。那个一身魔焰的青年立于人前,传闻中他暴戾恣睢,跌宕不羁,现如今已经成了名门正派的噩梦。此行,必有阴谋。众人防备之时,却见奚淮突然靠近池牧遥,微眯着双眸看着他你的修为并没有什么精进,可是没有我协助的缘故?池牧遥装傻道友何出此言?4修真界的疯子奚淮突然安静了,热衷于在洞府里折磨池牧遥。夜里池牧遥只能苦苦哀求不能再修炼了,我的修为快超过宗主了5本以为在被追杀,没成想竟成了魔尊的白月光?独占欲极强偏执魔尊攻×前合欢宗唯一男弟子美人受『老婆老婆你在哪里呀』×『跑呀跑呀我跑呀』又名小魔尊找媳妇没错,我就是那个和反派关过小黑屋的炮灰本该是炮灰却意外成为了魔尊的白月光不正经仙侠年下注1受软,攻恋爱脑攻受皆有缺点。2是纯爱,受是合欢宗唯一男弟子。门派服装粉色。门派武器团扇。3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成仙,私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