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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秦笛睡的并不安稳。他又开始做噩梦了,那个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席卷自己的噩梦,再次出现在秦笛梦中。
每次,那个噩梦都是以同一个形式出现。
一张苍白的面孔,被长长的黑遮掩着,总是看不清他的样子,可是他却总是以最突然的方式,在最不应该出现的地方猛然出现。
每次梦到这个人,秦笛就会从梦中惊醒。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这个噩梦,噩梦中的那个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和自己又是什么关系。
一切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一个迷。
有时候,秦笛甚至会想,那个人是不是自己的亲人?可当自己记事起,就已经被“幽影会”收养了,哪里还有半点儿时的记忆?
秦笛到洗手间洗漱的时候,已经是清晨了。
下了一夜的雨终于停了,推开窗子,一股混合着泥土气息的清新空气,扑面而来,让人精神为之一爽。
太阳出来了,清晨的太阳没有一点刺眼的味道。
红彤彤的太阳刚刚爬上树梢,越过远处低矮的楼房,就像一枚圆的过分的鸭蛋黄。
这样的太阳,是可爱的。
秦笛傻傻的望着太阳出神,杀了传令使者,在组织里来说,是不可饶恕的重罪。
就算他是魁——“幽影会”名义领的爱徒也不行!
此时,摆在秦笛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主动向组织认罪,争取宽大处理。
另一条就是反出组织,开始逃往生涯。
“能不能两条都不选啊?”
秦笛叹了口气,走回屋里,慵懒地靠在了沙上。
两条路他一条都不想选,可又不能不选。
在秦笛内心深处,他是非常厌恶打打杀杀的,可是,为了生存,他又不得不打打杀杀。
不管是留在组织,还是背叛组织,都要过着永无宁日的生活。
背负着这样的十字架,实在太过沉重了!
轻易谈什么背叛组织,就算是“幽影会”的三岁小孩都知道,这是多么愚蠢的行为。
身为魁的嫡传弟子,秦笛很清楚组织的实力有多庞大。
纵然魁更多的时候只是一种精神象征,可即便是这个精神象征都拥有很大的能量。
经过一夜的思考,秦笛终于下定了决心:“如果留下来,肯定是死路一条!组织连抗令不遵都是赐死,何况是杀死传令使者这样的大罪?逃亡的话,虽然前路会很艰难,可至少还有一线生机!不管了,搏一搏吧!”
决心一下,秦笛便轻松了不少,简单收拾了一下行礼,把房子里所有可以抹去的痕迹统统抹去,这才离开自己短暂停留的地方。
离开房子之后,秦笛直奔机场。
他早就已经想好了行程,香港这个地方“幽影会”的影响很大,只有返回大陆才有办法躲避“幽影会”的追杀。
中国大陆不同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在那里,黑帮连生存下来都很困难,更不要说为非作歹了。
相应的,“幽影会”在那里的影响也很弱。
三个小时之后,秦笛踏上了滨海的土地。走下旋梯的那一刻,秦笛心中一直紧绷着的那根弦,终于放松了。
“幽影会”在大陆依然有势力,秦笛仍然不敢掉以轻心。但至少不必像在香港或是日本那样,随时随地都要小心有人暗算。
作为“幽影会”历史上第一个尚未正式出任务就开始逃亡的杀手,秦笛的账户上只有组织给的一百万港币启动经费。
就这么点钱,还未必取的出来。
秦笛很清楚,如果他不动这笔钱还好,组织上需要花费很大精力去寻找他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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