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比起那个战士大叔,年轻的骑士动作快了一步开口:“愿永恒的光明守护在您的身边,您好,我是圣剑骑士阿罗德修伊麦迪卡隆,想要邀请您加入我的队伍,一切为了光明之神的慈悲!”
麦迪卡隆?这个姓氏让菲洛希尔微微皱起了眉头,没记错的话似乎本城的城主就是这个姓氏。听说城主有一个非常天才的小儿子,送到了光明教会接受教育,不会就是这个家伙吧?
嗯,以这个年纪成为圣剑骑士也确实可以算了天才了。
“很高兴见到你,尊贵的圣剑骑士。”菲洛希尔按照精灵的礼节起身行礼。“那么各位呢?”没有正面回答骑士的问题,菲洛希尔转而对着另一队人问道。
比起圣剑骑士的话,那位大叔就实在多了:“我们接下了一个讨伐怪物的任务,希望可以有魔法师配合,看到了您的留言就过了。”
然后两边的人都看着菲洛希尔,等待着她选择。
“真是抱歉,尊贵的圣剑骑士,我是出来历练的,希望可以和比较有经验的冒险者搭档。”几乎没有任何的犹豫,菲洛希尔就做出了选择。原因很简单,她不喜欢圣骑士这个职业,仅此而已。
在很久很久以后,菲洛希尔也想过,如果当时她选择了另外一支队伍会怎么样?只是即使这是魔法的世界也是没有后悔药这种东西出售的,更何况她也没有后悔。
有真神控制,教会是不可能太腐败的,这个圣剑骑士也没有做出什么以权势压人的举动,反到是在被拒绝之后就彬彬有礼的告退了,充分的演绎出了骑士的优雅风范。
另一队冒险者则有些欣喜,开始迫不及待的介绍自己。战士大叔名叫格兰瑞森,是普通的平民出身,在冒险者的圈子里混了十多年,已经开始计划退休了。那个少年盗贼叫迪克费兰特是年纪最小的,今年只有十五岁,父亲也是冒险者,算是继承父业,虽然年纪不大但是经验丰富。剩下的那个年轻战士和女性牧师是一对恋人,霍特曼德勒和莉妮娅依安斯。除去菲洛希尔自己是刚入行的菜鸟之外,大家的经验都不错,虽然众人的实力都不是很高。
“我是菲洛希尔夜歌,精灵族,三级战斗魔法师兼炼金术士。”
“三级魔法师?!”听了菲洛希尔的职业等级,牧师的眼睛开始闪闪发光。也不怪他们,可以使用三级法术的法师,尤其是战斗法师,其杀伤力已经很强悍了,是各个佣兵团和贵族们拉拢的对象,对加入他们这种没有名气的冒险者队伍实在是非常罕见的。
冒险者向来聚散不定,合则聚,不合则分,和陌生人打交道是习以为常的事情,所以在盗贼少年的自来熟之下,气氛也算热络。
“这次你们的任务是什么?”菲洛希尔如此问道。
“一个开放任务,梅拉尔镇附近的矿区有不死生物出现,当地几个矿主联合发布了一个讨伐任务,按照猎杀的数量和种类计算报酬,最基本的骷髅和僵尸也有五到十五金币不等的报酬。”迪克显然是队伍里负责情报和交涉工作的人,“公会方面已经做过调查了,外围大概都是一些骷髅、僵尸一类的,偶尔可以看到到食尸鬼和妖鬼,深入矿坑的话危险的家伙就逐渐增多了。我们不会深入矿坑,只是在外围扫荡一下,光明牧师本来就对不死生物有克制作用,在加上一个三级的法师,这是一项没什么危险又来钱很快的工作。”
当得知他们关于矿区的情报是从冒险者公会花钱买来的,菲洛希尔也就放心了,作为这个世界上仅有的两个泛大陆性组织之一,冒险公会的信誉还是比较有保障的。
呃,另一个泛大陆性的组织是炼金术公会,小说中常见的那种涵盖整个大陆的法师公会和战士公会之类的组织在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的。
从这里前往梅拉尔镇坐马车的话大概需要七天,步行的话更慢——如果步行的话,也许到了那里那些不死生物就都已经被别人杀光了,毕竟这是一个开放任务。
作为到处乱跑的冒险者,格兰大叔带领的这个小队混得还算不错,至少每人都有一匹马,尽管只是普通的劣马,冲锋陷阵根本别想,但是只是用来驮运行李和代步还是足够了。
菲洛希尔也不缺这几点小钱,一匹劣马不过三十个金币左右,直接从马贩子手里买了一匹最温顺的,一行人便离开这里向着梅拉尔镇而去。
和经验老道的冒险者一起旅行比独身一人上路要方便的多,至少在旅途的规划上就是如此。天色刚刚接近黄昏的时候,格兰大叔就招呼他们休息准备扎营了。等到他们安顿好马匹,支好帐篷,升起营火的时候,天色正好完全暗了下来。
在这种人来人往的大道边,想要猎取野味改善伙食是完全不要想的,除非你把麻雀和田鼠也算在内。莉妮娅负责做饭,所谓的晚餐也过是用干菜和咸肉煮的汤,配上一些面饼而已。
在莉妮娅准备晚餐的时候,菲洛希尔也架起了她的坩埚,不过她可不是要煮吃的东西,而是在收集木柴的时候无意间在树荫下发现了一些黑斑菇,就采集了一些。黑斑菇不是什么罕见的材料,正好可以制作一种用来治疗烫伤的简单药膏,反正现在闲着也是闲着,做几罐药膏不费什么时间,不管是留下来自用,还是在下一个镇子卖掉换几个零花钱都可以的。
看到菲洛希尔制作药剂,这些人才算是想起来,在菲洛希尔自我介绍的时候,确实说了自己是炼金术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结婚三年,沈沛然从未碰过她。却在一场宴会上,她亲眼目睹他和她闺蜜交缠在一起。她毅然离婚。—盛醉之下,她意外与前夫的好兄弟易延舟撞了个满怀。易延舟是京华市的豪门贵子,当红律师。他一次次为她解围虐渣,给予她无限温柔,甚至成为她的救赎。正当她以为遇上了真命天子之时,却意外发现他心底深藏了一个不可言说的白月光。她的离婚,从...
安家掌握着整个京国的经济命脉,安然是安家的大小姐,安氏集团的第二把手,她看似温柔留情,实际上阴险狠辣,借着放荡不羁桀骜不驯的性子行事。某天她遇到了一个非常特别的男孩子,姿色上乘,还有点小心机,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简直就是书中里面走出来的美娇娘。在考虑结婚对象的时候,安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使了点小计谋,成功...
秦骨,一个身高两米体型魁梧的糙汉alpha,脾气又臭又硬,生意场上没人敢惹。娶的omega却又娇又软又甜,是名牌大学的教授,叫叶不知。秦骨把自己老婆护得严严实实的。护了整整六十年。在叶不知病逝后,秦骨头一次不听老婆的话,第二天就跟着一起走。嘎嘣一下,重生到高中跟老婆做同班同学时。叶不知看他一眼。秦骨老婆看我了,老婆爱我。叶不知跟他说一句话。秦骨老婆嘴巴好看,衣服也好香,老婆主动跟我说话,老婆爱我。叶不知被秦骨没有分寸的拥抱惹恼了,扇了他一巴掌。秦骨老婆手好软,扇起来的风好香,老婆好爱我。秦骨对其他人还是一个面瘫冷淡拽哥样。但傻子都能看出来,秦骨在叶不知面前,就会自动变成一条双标的舔狗。说他舔狗算是夸他,秦骨舔得开心,舔得快乐。上辈子大学他们才谈恋爱在一起。秦骨也不知道,原来在他们错过的高中时光里,他老婆过得那样辛苦。叶不知寡淡的日子里,突然闯进来一个粗鲁又大A主义的alpha。霸道地给他信息素帮他治疗腺体病。霸道地给他带饭带菜还硬要他吃完。霸道地帮他护他照顾他。不要,不吃,你走开。叶不知最开始疑惑着,防备着,拒绝着。不知何时开始,也逐渐适应了秦骨的强势和不讲理,接受了秦骨对他的好。可以咬腺体,要轻一点。太多了,真的吃不完。我也有一点喜欢你。但叶不知也还有自知之明,在看到秦骨低调奢华的家,目睹秦骨爱意横生的家庭后。他一个靠奶奶捡废品艰难生活的普通omega,确实跟秦骨云泥之别。你想跟老子分手?想都别想,你这辈子只有我一个alpha,只能有我一个男人,你听明白了吗?秦骨听叶不知说了一大堆,就听明白一件事,叶不知不想要他了。你个混蛋,你粗鲁!叶不知被秦骨抗在肩上往房间里走,说了一大堆他都要说哭了,结果秦骨就这反应。彼时刚高考出分结束,他和叶不知包揽全校第一第二,上同一所大学稳稳当当。秦骨用扎人的胡子,轻轻去蹭叶不知后颈的腺体。为了帮知知治疗腺体病,他们已经做过几次临时标记。秦骨看着叶不知红润的小脸,心里痒痒,放轻声音哄老婆知知,我想要你。...
来阅文旗下网站阅读我的更多作品吧!姜晚本是修仙界混吃混喝,躺平小废物,谁知熬夜看了一本话本,一觉醒来,发现自己重生了一张亲子鉴定,姜晚被赶出姜家豪门,身无分文的她,只好找了一份临时工作,这份工作,不仅可以拿钱,还能旅游,真是适合她这种躺平的小废物。参加综艺后的姜晚果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这...
...
林杉在电话那端似乎也听到了动静,立刻问。阮小姐,这么晚了,您身边有其他人?以往,我对周容川总是百依百顺的迎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