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比起那个战士大叔,年轻的骑士动作快了一步开口:“愿永恒的光明守护在您的身边,您好,我是圣剑骑士阿罗德修伊麦迪卡隆,想要邀请您加入我的队伍,一切为了光明之神的慈悲!”
麦迪卡隆?这个姓氏让菲洛希尔微微皱起了眉头,没记错的话似乎本城的城主就是这个姓氏。听说城主有一个非常天才的小儿子,送到了光明教会接受教育,不会就是这个家伙吧?
嗯,以这个年纪成为圣剑骑士也确实可以算了天才了。
“很高兴见到你,尊贵的圣剑骑士。”菲洛希尔按照精灵的礼节起身行礼。“那么各位呢?”没有正面回答骑士的问题,菲洛希尔转而对着另一队人问道。
比起圣剑骑士的话,那位大叔就实在多了:“我们接下了一个讨伐怪物的任务,希望可以有魔法师配合,看到了您的留言就过了。”
然后两边的人都看着菲洛希尔,等待着她选择。
“真是抱歉,尊贵的圣剑骑士,我是出来历练的,希望可以和比较有经验的冒险者搭档。”几乎没有任何的犹豫,菲洛希尔就做出了选择。原因很简单,她不喜欢圣骑士这个职业,仅此而已。
在很久很久以后,菲洛希尔也想过,如果当时她选择了另外一支队伍会怎么样?只是即使这是魔法的世界也是没有后悔药这种东西出售的,更何况她也没有后悔。
有真神控制,教会是不可能太腐败的,这个圣剑骑士也没有做出什么以权势压人的举动,反到是在被拒绝之后就彬彬有礼的告退了,充分的演绎出了骑士的优雅风范。
另一队冒险者则有些欣喜,开始迫不及待的介绍自己。战士大叔名叫格兰瑞森,是普通的平民出身,在冒险者的圈子里混了十多年,已经开始计划退休了。那个少年盗贼叫迪克费兰特是年纪最小的,今年只有十五岁,父亲也是冒险者,算是继承父业,虽然年纪不大但是经验丰富。剩下的那个年轻战士和女性牧师是一对恋人,霍特曼德勒和莉妮娅依安斯。除去菲洛希尔自己是刚入行的菜鸟之外,大家的经验都不错,虽然众人的实力都不是很高。
“我是菲洛希尔夜歌,精灵族,三级战斗魔法师兼炼金术士。”
“三级魔法师?!”听了菲洛希尔的职业等级,牧师的眼睛开始闪闪发光。也不怪他们,可以使用三级法术的法师,尤其是战斗法师,其杀伤力已经很强悍了,是各个佣兵团和贵族们拉拢的对象,对加入他们这种没有名气的冒险者队伍实在是非常罕见的。
冒险者向来聚散不定,合则聚,不合则分,和陌生人打交道是习以为常的事情,所以在盗贼少年的自来熟之下,气氛也算热络。
“这次你们的任务是什么?”菲洛希尔如此问道。
“一个开放任务,梅拉尔镇附近的矿区有不死生物出现,当地几个矿主联合发布了一个讨伐任务,按照猎杀的数量和种类计算报酬,最基本的骷髅和僵尸也有五到十五金币不等的报酬。”迪克显然是队伍里负责情报和交涉工作的人,“公会方面已经做过调查了,外围大概都是一些骷髅、僵尸一类的,偶尔可以看到到食尸鬼和妖鬼,深入矿坑的话危险的家伙就逐渐增多了。我们不会深入矿坑,只是在外围扫荡一下,光明牧师本来就对不死生物有克制作用,在加上一个三级的法师,这是一项没什么危险又来钱很快的工作。”
当得知他们关于矿区的情报是从冒险者公会花钱买来的,菲洛希尔也就放心了,作为这个世界上仅有的两个泛大陆性组织之一,冒险公会的信誉还是比较有保障的。
呃,另一个泛大陆性的组织是炼金术公会,小说中常见的那种涵盖整个大陆的法师公会和战士公会之类的组织在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的。
从这里前往梅拉尔镇坐马车的话大概需要七天,步行的话更慢——如果步行的话,也许到了那里那些不死生物就都已经被别人杀光了,毕竟这是一个开放任务。
作为到处乱跑的冒险者,格兰大叔带领的这个小队混得还算不错,至少每人都有一匹马,尽管只是普通的劣马,冲锋陷阵根本别想,但是只是用来驮运行李和代步还是足够了。
菲洛希尔也不缺这几点小钱,一匹劣马不过三十个金币左右,直接从马贩子手里买了一匹最温顺的,一行人便离开这里向着梅拉尔镇而去。
和经验老道的冒险者一起旅行比独身一人上路要方便的多,至少在旅途的规划上就是如此。天色刚刚接近黄昏的时候,格兰大叔就招呼他们休息准备扎营了。等到他们安顿好马匹,支好帐篷,升起营火的时候,天色正好完全暗了下来。
在这种人来人往的大道边,想要猎取野味改善伙食是完全不要想的,除非你把麻雀和田鼠也算在内。莉妮娅负责做饭,所谓的晚餐也过是用干菜和咸肉煮的汤,配上一些面饼而已。
在莉妮娅准备晚餐的时候,菲洛希尔也架起了她的坩埚,不过她可不是要煮吃的东西,而是在收集木柴的时候无意间在树荫下发现了一些黑斑菇,就采集了一些。黑斑菇不是什么罕见的材料,正好可以制作一种用来治疗烫伤的简单药膏,反正现在闲着也是闲着,做几罐药膏不费什么时间,不管是留下来自用,还是在下一个镇子卖掉换几个零花钱都可以的。
看到菲洛希尔制作药剂,这些人才算是想起来,在菲洛希尔自我介绍的时候,确实说了自己是炼金术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重生后让前夫君滚蛋萧临瑾齐璟后续完结最新章节列表笔趣阁是作者榴莲雪碧又一力作,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这里有一本榴莲雪碧创作的重生后让前夫君滚蛋小说等着你们呢!本书的精彩内容我一直以为我和萧临瑾会是相敬一世的恩爱夫妻。直到一杯毒酒和三尺白绫递到我面前。我才知道这四年的帝后恩爱琴瑟和鸣有多可笑。重生两次后,所有欺负了我的人都该得到报应。...
人生活到四十岁,汲汲营营拼尽全力,为何到头来什么都没有了?如果回到过去,在那些后悔的瞬间重新做选择,是不是就能过得比现在好很多?...
九彦穿越后发现自己居然成了书中那强大正直拯救了世界的勇者这种舍己为人,又有担当的存在谁不喜欢可问题,这是一本不需要逻辑和道德的花市书籍向阳花死于黎明之前,高岭之花染上淤泥,跌下神坛他在药物和魔力的双重作用下,变成了男主炫耀的玩具由高贵圣洁的骑士,变成了连自我意识都难以维持,受本能驱使的低级魅魔知晓未来的九彦气乐了,就算现实不需要逻辑,劳资也要把你这狗比男主给砍了!紧接着九彦发现,这具身体被下药的时间似乎比书中要提前不少,他的身体已经出现了些副作用精灵鱼人魔族人马多个种族的熟人都投来关切的目光被看的心底发毛的九彦后退一步,怎么办,勇者老哥,我好像不知不觉给你增加了不少奇怪的负担我要不然先把原主给捞回来?这么考虑着的九彦偷瞄了一眼,和他做了交换的勇者等等!老哥你怎么扛着大剑就把主神给干死了!无限世界被你给直接干崩溃了,我怎么回去!温和的勇者用他那湛蓝的眼眸看着他,他的剑劈开黑暗,对着九彦伸出了手,你自由了。○攻是圣骑士勇者○我流西幻,这里有过异世界穿越的勇者,所以大家的吐槽很中式...
文案防盗设置50隔壁谢大人今天夺妻了吗?开更啦文案一女主视角初入永都时,林桑晚是意气风发的,桀骜不驯的。而後遇上清冷矜贵的沈辞,她才知道,皇城到底比大堰养人,连男子都可以如此清隽绝美。于是她天天跑沈府撩他玩,可次次铩羽而归,准确的说是被打出来的。直到听说他要结亲後,她自喝闷酒,不知不觉得偷偷溜进沈辞屋里,眼中氤氲,趁着酒意大骂道你个负心汉,陈世美!我们可是有过命的交情啊,要定亲了也不告诉我他冷淡疏离的眼眸划过一丝波澜,攥起她的手,在她眉间轻轻地落下一吻。难以自持。翌日,她酒醒後早忘了昨夜之事,只知沈辞要成家了,自己不能天天撩他玩了。直到林家灭门,她都不曾找过他。文案二男主视角沈辞出生于落魄的百年清流世家,自小惊才绝艳。为人清冷雅正,极其守归守矩,是沈家最得意的後辈。对谁都不在意的他,却独独在意林桑晚。只因皇城初见,林桑晚身着红衣银甲,手持长枪,高坐骏马之上,笑得肆意而明媚。她乌黑发亮的长发只用一根红色缎带束起,风一吹,便翩翩起舞,鲜活得有些刺眼。传言她智勇无双,仙姿叠貌。曾以一敌百,凭借一人一枪守住了大堰州的一座小城池,一战成名。他远远地望了她一眼,只此惊魂一瞥,他念念不忘的讨厌一个人,不分原因。後来他才知道,那是他心里的隐疾。他只想将她藏起来,谁也不给看。当她每天来沈府时,他心里是期待的。可有一天,她不来了。後来,他不顾阻拦,抱着林桑晚的尸体回到自己院中,埋在松树下。墓碑上刻着吾妻桑晚。他将白玉盏对着墓碑一碰,一双淡眸盛满了苍凉与悲恸,你走後的人间,唯馀风雪漫天。他所学的是君子之道,立志当一个纯臣,可当她家破人亡後,他觉得当个权臣没什麽不好。重点不是悲剧不是悲剧双C全文架空,参考明代官职,有私设,不必考究。内容标签宫廷侯爵情有独钟复仇虐渣成长正剧美强惨林桑晚沈辞萧逾白一句话简介清冷权臣x明艳将女立意即使坠入地狱,也不要放弃生的希望...
譬如让她徒手剥核桃,直至手指流血也不肯让她停下又譬如嫌弃她擦地不够干净,是不是没有力气,便直接在她擦的时候,用脚踩着她的手在上面一遍一遍地碾过一天下来,秦桑几乎被折腾得死去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