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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金掏出匕,准备剥皮。这把匕还是上次从强盗手里缴获的,他一直没舍得卖,放在腰包里好好保存着。
“这玩意儿该怎么剥?”
老金说着,用匕划开了鳞甲狼的腹部。虽然没有专业的剥皮技术,但好歹做了这么久的冒险者,耳濡目染之下,多少也懂点皮毛。
他小心翼翼地将皮肉分离,然后用刀尖挑断筋膜……比想象中要难啊。看来想靠这点三脚猫功夫完整地剥下一张皮,还是有点困难。更何况这玩意儿体型跟大型犬差不多大,真要慢慢剥,估计得剥到猴年马月去。
“不是这么剥的,给我吧。”
在一旁观摩的克劳迪看不下去了,直接从老金手里抢过匕。
“我来教你。”
克劳迪说着,毫不犹豫地将匕插进皮肉之间。
“唰!”
“嗤!”
“滋啦!”
“哦……”
老金忍不住出一声惊叹。
克劳迪的剥皮手法十分娴熟,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一丝拖泥带水,简直就像专业的屠夫一样。只见她手起刀落,转瞬间就将一张完整的鳞甲狼皮剥了下来,然后将沾满鲜血的匕递还给老金。
“你的刀有点钝了,最好磨一磨。”
“哇,太厉害了!这手艺,绝对能卖个好价钱!”
“就是背上那道伤口有点可惜。”
“啊,对哦,差点忘了这茬。真是的!”
魔兽的皮毛越是完整无损,价值就越高。不过还好,只是脊背上有一道伤口,应该不会影响价格。
“你的剥皮技术是在哪里学的?这手法,一看就是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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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乡人人都会。话说回来,你不是也应该会吗?我听说你们米尔凯萨人都是游牧民族吧?”
老金尴尬地笑了笑。他可不是什么游牧民族,而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哪里会什么剥皮技术。
“是啊……我从小就笨手笨脚的,什么都学不会,被族人嫌弃,所以才离家出走的……”
他装出一副悲伤的表情,开始胡诌起来。反正也没人了解游牧民族的生活,随便编个理由糊弄过去就行了。
“啊,抱歉,我不是故意的。看来是戳到你的痛处了。”
“没事,都过去了。”
克劳迪露出同情的表情,但老金对此毫不在意。反正都是假的,有什么好在意的。
“你还是先洗洗手吧。”
“嗯?”
为了感谢克劳迪帮忙剥皮,老金拧开了水囊的盖子。克劳迪的双手因为长时间接触鳞甲狼的尸体,早已沾满了鲜血。在野外,保持双手清洁卫生可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随时可能生战斗的情况下。
“来,把手伸出来。”
老金说着,将水囊递了过去。克劳迪古怪地看了他一眼,然后默默地伸出了双手。老金倾斜水囊,将清水缓缓倒在克劳迪的手上,帮她冲洗干净。
“……谢谢。”
“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
之后,老金本来还想翻找一下地精的尸体,看看能不能找到他要的东西,但很可惜,地精的尸体已经被啃食得面目全非,想要找到目标,无异于大海捞针。反正已经被鳞甲狼吃掉了,这次就放过它吧。
“看来这次的任务会很顺利啊。我们继续去找下一只吧。”
“嗯……也好。你知道哪里还有吗?”
“只能慢慢找了。”
吉布森和莫里斯说道。于是,一行人再次出了。鳞甲狼都有各自的领地,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出现在同一个地方。
至于那具被剥了皮的鳞甲狼尸体,老金也懒得管了。就让它留在这里吧,说不定还能吸引来其他的魔兽,为民除害呢。
一行人沿着河岸走了没多久,就现了一片散着潮湿水汽的苔藓地。这种地方通常靠近沼泽,因为常年潮湿,所以长满了各种各样的苔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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