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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宇满足地叹了口子,腮帮子还鼓鼓囊囊,“好次,好好次。”这些年他的胃口差点就要被油水多口味重的饭菜惯坏了,突然吃到小时候常吃的家常菜系,喜欢得不行。
“好吃就好。”杜以泽慢条斯理地夹了口菜送进嘴里,“我倒从没想到会在这儿碰见你,我以为你不喜欢大城市。”
以前李明宇说自己不喜欢大城市,那是因为他们的中学校长就是从大城市里来的,哪怕他与这位校长并无交集,通过杜以泽的只言片语,他也愤世嫉俗地讨厌起大城市的人,认为他们都无恶不作,没有良心,所以他从未想过要到大城市里发展。能够成为另一个馄饨店老板,有他一半有钱,那就足够令他满足的了。
李明宇到现在都还没有放弃他开馄饨店的梦想,而他之所以还是跑到了大城市里,其实只是因为那条家乡的小街道里所有值得他留恋的东西都没了。
“我妈走了以后,我本来想找个新工作。我觉着吧,这儿机会兴许多些,没想到还是做回了老本行……”李明宇停顿一下,继续道,“其实当年我都没来得及告诉你,你刚念警校的那段日子里我就已经开始给人跑腿了。”
杜以泽点点头。这些信息他早已在李明宇的资料里看过了。
“可能是怕你嫌弃吧。”李明宇咽下一口饭菜,“我妈特喜欢你,她就觉得读书人特牛逼,可惜我也没你那个脑子,高中都没念完。”他嘿嘿笑了两声,随后立即意识到自己不该再继续讲下去了,否则话题就该转移到“杜以泽干什么去了”,于是小心地抬眼看了看他。
“念书有什么用?我念完高中还不是照样混得这样惨?”杜以泽毫不介意地报以微笑,“想当年我竟然还想改变世界,真是又天真又愚蠢。”
“那你怎么也到这儿来了?”
“头几年我都躲在小地方,后来他们因为一直找不到我,抓捕也没以前严密了,我就跑了出来。我跟你想法一样,觉得大城市里鱼龙混杂,兴许可以活命。”
李明宇觉得这话听起来颇为凄凉,尤其是从杜以泽这样的落魄失志之人嘴里说出。他闷头扒了两口饭,转头又觉得杜以泽说得不无道理。这拯救世界的事情哪是人人都能做的呀?哪有那么多闲得发慌的救世主?再说了,这人家要不要他们救还不知道呢!有这个功夫多去赚两沓钱不好吗?
“咱之前说什么来着?活命才是最重要的!”李明宇兴致盎然,“你别慌,我跟这一带的警察熟,你就在我家住着,他们抓不到我头上来!”他的语气里带着一点炫耀的意味。被人需要的感觉很好,而被杜以泽需要的感觉更好。李明宇觉得自己好像也能当一回救世主,况且杜以泽确实需要他的帮忙,他不是在做无用功。
“真的?”
“那还能有假?”
杜以泽勾了勾嘴角,“你这般包庇我,我都不知道怎样感谢你。”
“啥包皮不包皮的?”李明宇一见杜以泽笑就高兴,于是也跟着讪笑,“你别跟兄弟我客气,有什么需要就跟我讲。”他想到什么似的,脸色突然一变,又问,“我是不是应该通知你爹妈一声?”
“那倒不用,他们都以为我死了。”
李明宇一愣,“你都没联系过他们吗?”
“我要是联系过他们,现在还能坐在你跟前吗?”
李明宇心想也是。
杜以泽耸耸肩,“就让他们觉得我死了吧,只怕你嫌弃我这么个’死人’朋友。”
“什么死不死的?你能不能别老讲这不吉利的话?”
杜以泽伸手拍了拍嘴,示意道,“是是是,我不说了。”
李明宇看他垂着眼吃饭,发自内心地认为他变了。杜以泽以前说话绝对不是这样的!都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那他与杜以泽相隔的这么多年换算可不得有好几个世纪嘛!这样一想李明宇又觉得完全说得过去,况且在他眼里,杜以泽的性格算是变好了,交谈起来也比小时候容易多了。以前因为两人思想不在一个频道上,他想搭话都不容易,用现在的话来讲算是尬聊,双方友谊全靠两人死撑。
可是尽管对不上线,李明宇仍旧觉得他们俩小时候非常亲密。那个年代里大家的精神物质需求都不高,你说你的,我讲我的,两人一人一句,能在回家的路上做个伴就不算得上孤独。
李明宇吃完中饭,接了个电话就走了,临走之前还说自己晚上应该可以回来。杜以泽则在他走后,拿出那部复制手机,调出片刻前的通话记录,搁在耳边听了起来。
李明宇接到的似乎是名小弟打来的电话,那人一口一个“大哥”,藏不住的谄媚劲,期间谈论到了一些时间地点,杜以泽便将其记在心里。挂了电话之后,他将自己的床恢复成沙发的模样,在腰下垫了块枕头靠着,然后双腿交错,脚搁在茶几之上,慵懒地舒展筋骨。
他没想到自己这么容易就深入腹地,这比他参与过的任何一次任务,任何一场战争都要轻松。
杜以泽在被王家宇通缉的日子之初跑到了非洲,参加为期七个月的测
试周。非洲是雇佣兵的天堂,而前来参加的申请者大多来路不明,有嗜血如命的暴力分子,有退伍兵,更多的则是同他一样的亡命之徒。
因为杜以泽是少有的亚洲面孔,而且又长得细腻,初来乍到就被群起而攻之,被人嘲弄说是个发育不完全的小娘炮,还问教官怎么能让一个娘们做他们的队友。由于种族关系,他并不比其他肤色的人种显得健硕,衣服一脱,虽然一点不瘦弱,但也比不上虎背熊腰,二头肌夸张的其他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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