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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她不该想杰森的,她一个人能做得更好。
维托有句话说得很对,“恐惧是手段不是目的。”
听着耳边传来惨叫,布兰达觉得恐吓环节可以提前结束了,随手把断手扔到地上。
“拦住下一辆路过的车,拦不住就骑着你们的摩托撞上去,我是不会坐顶棚都没有的玩意进城的。”布兰达低头给了被砍下手的地痞一眼,凑到他耳边轻声说,“再让我听见你嗓子里传出比此时低语更响的噪音,就把你喉咙扯出来。”
她直起腰拍拍手,轻快地吩咐已经被吓傻的可怜人们。
“快点,行动起来。我没什么耐心,别逼我开始新一轮的丑陋人体部件收藏。”
很快她就坐到了车上,不管车的原主人是谁,现在是布兰达的了。她把断手的混混丢在路边,个剩下的人里挑了个会开车的给她开车,又挑了个稍微顺眼一点的留在车后排陪她说话。
车厢里传来牙齿打颤的声音,布兰达觉得这群人都太胆小了,和杰森说的哥谭可不一样。
“来和我讲讲哥谭吧,现在都有那些人自以为拥有这个城市?先说说你吧,你的主人是谁?还是说你还没混进任何一个群体?”
已经丝毫不敢反抗的混混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生怕这魔头突然把他脑袋砍下来。
“我们是奥斯瓦德的人,但……”
“很底层?罪恶触手随时可以斩断的末梢?”
“是的……”
布兰达回忆着这个名字,杰森好像说过。
“企鹅人?我以为十年足够换天了,没想到哥谭这地方还挺传统的。像他这个级别的人还有谁?”
“还有黑面具,罗曼·西恩尼斯。之前还有法尔科内家族,但他们被奥斯瓦德老大和黑面具一起吃滴掉了。还有蝙蝠侠,他不太一样,更像都市传说。不过他是真实存在的,我见过一次,离得很远,但他是真的。”
“蝙蝠侠……”这是杰森最常提起的名字之一,“怎么找到他”
“谁也找不到他,只能等他来找你。”
“那哥谭……”布兰达琢磨着要怎么形容“国王、统治者”这个词,人类城市没有被统治这个概念,“哥谭最有权力的人是市长吗?”
“当然不是,也许是市长加黑面具加企鹅人再加蝙蝠侠,还要加上毒藤女、猪脸教授……”
布兰达睁开眼,窗外已经是城市风景了,和地狱不同,这到处都是仍怀有希望的灵魂。
“就是说,哥谭是一片混乱,所有人都还在抢王冠。”
前面开车的街头混混不知道自己把怎样的恶魔带到了哥谭,用颤抖的嗓音试探性问出一句,“请……请问您是……”
“秩序的化身,为迷途的羔羊带来福音者。皈依吧,臣服吧,我是唯一的牧人。”
薯片、抢劫和见面礼(上)
“最好的威胁是不采取行动,一旦采取行动没有效果,人们就不再怕威胁了。”
这是管家维托和布兰达说过的,间接导致了布兰达在地狱里收编军团长都是重伤起步,还失手打死过一个。
哥谭显然不能幸免于难,暂时处于布兰达寻找目标的风平浪静之中。
进城之后她打发掉小混子们,随便找了间宾馆住下。他们很识相,临走时不用布兰达多说就把身上钱都掏干净了。
看来哥谭的经济还不错,几个小混子身上的零钱够布兰达去超市买薯片、巧克力、速食爆米花等等杰森说过的零食,还能剩下钱买身衣服了。零食是第一位的,杰森在地狱和她说了十年了。衣服的话,穿睡衣出门也不是不行,她在地狱还穿睡衣去拷问过其他恶魔公爵的手下。
巧克力和爆米花不是布兰达喜欢的口味,黑巧太苦,牛奶巧克力太腻,爆米花吃多了嘴巴干。薯片不错,又脆又香,杰森说原味是最好吃的,布兰达觉得烤肉味更香,下次见面……
想到杰森不会回来了,布兰达烦躁地把薯片包装袋揉成一团扔在宾馆地上。准确讲是和她一起长大,却永远十六岁的杰森。
二十七岁,突然比自己还大几岁的杰森不是她的杰森。她希望杰森爬出坟就被车撞死,又希望杰森能像在地狱里说的那样——“如果我能再回人间的话,我想告诉布鲁斯、蝙蝠侠和阿福我没事,别难过了,然后去砸了小丑的墓碑。”
当然,杰森做完这一切后,布兰达要亲自把他送回地狱。
布兰达盘算着自己在人间被削弱后的战斗力和有了年龄加强的杰森谁更强,怎么想都是自己。就算她恢复得比在地狱慢,自愈能力也比人类强多了。
她靠零食解决了一餐,边吃饭边看哥谭新闻。电视上布鲁斯·韦恩是老熟人了,她知道这是杰森的养父,还怀疑布鲁斯是杰森的朋友蝙蝠侠本人。只是怀疑,因为他们曾经为“杰森在蝙蝠侠身份上有没有说谎”投过票,她觉得布鲁斯就是蝙蝠侠,杰森和管家维托都投否定票。
维托原话是,“通过当不杀人义警的方式改变一个城市远不如从政快,有钱人不是傻子。”
等到夜幕再次降临,布兰达终于出门了。她有两个目标,黑面具和企鹅人,两家产业规模够大,多年来在哥谭地下平分秋色难分胜负。
根据“哥谭罗宾传”的描述,这俩都不是勇气的代表,但他们比小丑更能理解什么是秩序,也在尽力维持秩序。
布兰达说的秩序不是法律,更像是控制,从这个角度看她就是个控制狂。
她想控制哥谭,统一所有势力。最快方式是先占有一小片现成的羊群进行管理,比如黑面具或者企鹅人的势力。把让羊群变大,再收编有能力的牧羊犬,最好是蝙蝠侠(如果他真不是杰森他爸的话)。黑面具和企鹅人做牧羊犬是不合格的,他们介于狼和狗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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