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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丽莲并没有从中感受到他的魅力,她只觉得烦躁——就在她实在忍不了,打算撕破脸就撕破脸时(反正大家都不认识,这一次派对见一面,估计一辈子不会再见面了),突然有人挤进了她和菲利普之间。

“富尼叶小姐!希望您不会觉得我来迟了……真抱歉,虽然是我邀请您来的,但却没有时间陪您……希望您能体谅,毕竟我算是今天这场派对半个主人,很多事不得不去做。”弗莱明·富兰克林满面笑容地对丽莲说道。

说完后冲丽莲点了点头,才看向另一边的菲利普:“您好……您是富尼叶小姐的朋友吗?我刚刚看到和您同来的莱斯特先生了,我还以为您是莱斯特先生的同行或者朋友呢——因此还诧异,您居然和富尼叶小姐认识。”

弗莱明·富兰克林看到了菲利普对丽莲的纠缠,原本是打算看戏的,不过随着丽莲表露出不耐烦,菲利普明显没能吸引到她后,他就站了出来。

一方面,戏看到这里已经没什么意思了。真要是好莱坞那一套,掘金男孩儿找上美丽姑娘,以为她是富家小姐,最后发现是个穷姑娘,最后爱情和金钱之前选择前者,那倒是挺有观赏性。可是,这不是一开始就行不通么?那姑娘对那个打她主意的男人根本没兴趣。

另一方面,弗莱明·富兰克林自诩是个‘绅士’(不管其他人承不承认这点),看到女士都不愿意了,肯定是要上前解围的。

“啊……富兰克林先生……”不同于弗莱明根本不知道菲利普的姓名,菲利普当然知道他是谁。不只是因为弗莱明是今天这场盛大奢华的派对的半个主人,更因为弗莱明·富兰克林这个名字在上流社会本来就广为人知。

菲利普的表情变得有些不自然了,在他的视角里,弗莱明·富兰克林会说这样的话,就是对他的一种警告——即他知道他是什么人,和托尼是差不多的,话里话外不过是警告他远离这位出身不俗的‘富尼叶小姐’(弗莱明·富兰克林确实有误导菲利普,让他以为丽莲是富家小姐)。

虽然菲利普并不怕自己的身份为人所知,,毕竟这种事本来就是瞒不住的。但问题是,最好不要一开始就让富家小姐们知道自己一文不名,至少得让她们对自己有一点儿好感再说——这也是表兄托尼教他的。

菲利普认为这挺有道理的,如果一开始就知道了,富家小姐们确实很可能合上那道门,根本不给机会。

所以,当弗莱明·富兰克林的‘警告’出现,菲利普就算再不甘心,也不能再纠缠了。那样不只是他没有了接近‘富尼叶小姐’的机会,还会得罪弗莱明·富兰克林……最后他也只能尴尬地笑了笑,随便找个理由走开了。

“谢谢您。”菲利普走开后,丽莲才脸色放松了一些,对弗莱明·富兰克林致意:“还有,谢谢您邀请我来参加派对……我没想到是这样奢华的派对,真是大开眼界。”

这种级别的派对,如果是买票进场参加的,大概每张票能卖到上百美金。场地、食物什么的就不说了,光是酒水就能看出不凡,葡萄酒都是十来块美金每瓶的名酒呢!还有乐队,邀请来表演的艺人,后者都是能出现在高级夜店,甚至电视上的,出场费也不低……

啧啧……上百美金,这可是美元和黄金挂钩的时代,说是‘纸醉金迷’,真是字面意义上的‘纸醉金迷’啊。

“哦,别这样说,如果是刚刚的事儿,那是作为派对主人,以及一位绅士该做的——主人不能让客人为难,绅士也不该让一位女士为难。”弗莱明笑着耸耸肩:“如果是邀请您来参加派对,那就更不该道谢了!就算道谢也该是我对您道谢。”

“您能赏光到来,实在让这个派对添彩!您大概没注意到,自从您走进来后,大家都在看您、谈论您呢!我想今晚就会有很多人到处问您是谁了……然后一旦打探到您是谁,就会想尽办法邀请您去自己的派对。”

“圈子里总是这样,一个好客人大家都会争抢着要……只希望您到时候不要觉得心烦。”

“您实在过誉了。”丽莲想到了自己在城里时,确实会有不少人邀请她,有的邀请甚至莫名其妙(她和邀请方根本没有任何交集,都不知道对方怎么找上来的)。

幸亏大部分都被保罗过滤掉了,剩下的挑选着去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她对那些人别无所图,所谓‘无欲则刚’,倒不担心这有什么的。

弗莱明又和丽莲交谈了几分钟才离开……比他自己想的多呆了一会儿,不过他也不以为然——谁不喜欢欣赏美女呢?

这场派对之后倒没什么可说的了,虽然还有几个和丽莲搭讪的男士,但一切都是正常的那种。嗯,即使是会让丽莲感到不舒服,也不是菲利普那种了,而是另一种她很熟悉的、在六十年代美国非常常见的‘不舒服’。

毕竟这个年代的男性大男子主义都是明摆着的,甚至他们自己都意识不到问题所在呢……

丽莲本来以为派对之后,她和这位‘弗莱明·富兰克林’就不会有什么交集了,毕竟他们既不是一个圈子,也不是一个阶层嘛。但出乎意料的是,没过几天她就在‘商业街’的那家酒吧见到了对方。

“富兰克林先生?”丽莲走进酒吧,准备按照喜好点餐,省了今天回家做晚饭的事儿,然后就看到弗莱明·富兰克林站在吧台旁。他原本戴着的巴拿马草帽摘了下来,一只手拿着,一边扇风,一边和人相谈甚欢。

听到自己的姓氏,弗莱明下意识扭头,看到丽莲也有些意外:“富尼叶小姐?”

“你们认识吗?”原本和弗莱明交谈的男人坐在吧台位,往后仰了仰头,视线与丽莲交汇,笑着打了个招呼:“富尼叶小姐?您又来采购吗?今天来的倒比往常晚……您要喝点儿什么吗?我请您吧。”

“我借了邻居的车,开车来的,不能喝酒。”丽莲婉拒了。

当然,虽然是这么说,对方为她点了一杯没有酒精的柠檬苏打水,她也没有拒绝——这种程度的随意透露着熟稔,这让弗莱明感到好奇。

首先,他经过之前简单的接触,知道‘富尼叶小姐’并不是那种很容易接近的姑娘,请姑娘喝东西在她那儿可是很难行得通的。其次,弗莱明更了解自己这位朋友,他是一个真正有才华,并且恃才傲物的画家,也很少会这样对人和颜悦色。

他甚至是两人之间更主动的那个!

“……我之前在海边偶遇过富尼叶小姐,邀请了她去参加派对。”弗莱明回答了朋友刚刚问到的问题,然后看丽莲的注意力都在食物上,酒吧这时候又人渐渐多了起来,比较嘈杂,就压低了声音问:“您又是怎么认识富尼叶小姐的呢?”

朋友玩味地瞥了他一眼,原本只是不说话,是被弗莱明目光灼灼地盯着看了一会儿,才放下酒杯摊摊手:“酒吧里很多人都认识富尼叶小姐……准确地说,一开始只有少数几个人认出了她,但说出来后,大家就陆陆续续认识她了。”

“您看起来好像不知道?富尼叶小姐是个很有名的作家。”

“哈!只可惜她的作品虽然畅销,却不是什么真正有深度的作品,即使我看的出来,她不是不能写严肃的作品……只要和她深入地聊一聊文学、艺术、哲学,或者无论别的什么,就会知道,她是极少数称得上聪慧的人。”

第87章长岛之夏(10)

弗莱明·富兰克林觉得很有趣。

如果说一开始他还只是惊讶于此次长岛消夏之旅,认识了一个少有的佳丽,那种魅力即使是他也要赞叹的。那么,随着朋友的介绍,知道这位美女居然还是个才女,就不只是惊讶了,还有了想要探究的好奇。

弗莱明找来了朋友所说的,丽莲已经出版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驱魔夫妻》……的确如朋友所言,不是什么有深度的作品,只是一本商业小说而已。但他也能理解为什么朋友笃定,丽莲不是不能写严肃作品。

事实上,哪怕只是一本商业小说,《驱魔夫妻》里也有太多先锋的东西了。那甚至不是丽莲有意为之,只是她作为一个21世纪人,习以为常的思想、认知等落到文字上,就是会显示出超前的洞见感。

这次,弗莱明是真的有兴趣了,在朋友的牵线下,拜访了丽莲几次,甚至和她一起去看了长岛本地画家举办的画展(长岛有不小的艺术家群体)。虽然同性的不止他一个,但他确实趁此和丽莲交流了不少……

说实话,这让他有点儿着迷了……正如朋友所说,丽莲·富尼叶是个文学、哲学、各种艺术,甚至政治等话题,全都能深入地谈下去,言之有物、观点理念自成一派,真正有头脑的人——能让弗莱明·富兰克林给出这样的评价是很不容易的,要知道他表面是个纨绔子弟,其实颇有学识,只是他的学识不是功名利禄那些而已。

从这个角度来说,他倒是有点儿像‘贾宝玉’了。都是富贵公子哥儿,受尽宠爱,风流而不下流,很有才华,但又不能将才华用于经世致用的学问上。不过他比贾宝玉幸运,生于封建时代的贾宝玉为此承担的压力是比较大的,弗莱明却没有受到太多约束。

当然,这也和他父母的想法有关,富兰克林夫人是个专业的社交贵妇,全部精力都放在自己以及上流社会的社交上了,并不怎么管弗莱明——甚至,或许在富兰克林夫人眼中,他这样也没什么问题吧。毕竟她也出身老钱家族,她的父祖兄弟,有一个算一个,基本都这样。

老富兰克林先生则是看的透澈,很清楚富二代能够像富一代那样能干的是少数中的少数!而且这是没办法强求的。而一旦没有这上面的执念,继承人无所事事并不是坏事,至少不会像没能力又要做事的那些二世祖,以惊人的速度败光家业。

不过,前提是这个纨绔子弟不是个傻瓜……纨绔子弟败坏起家业来也可以很快,一般这种要么是被人骗了,要么就是对资产完全没有概念。

好在弗莱明看起来不是个傻瓜,有鉴于此,老富兰克林先生也就安心了。

然而,丽莲并不知道弗莱明·富兰克林对她的着迷,因为弗莱明并不是追求者的那种态度(实际他确实不是追求者,所谓‘着迷’也不仅限于爱慕么)——她只能感觉到弗莱明对她平易近人了很多,倒像是要做朋友的感觉?

嗯,这种顶豪家庭出来的大少爷,要和人做朋友,大概最多也就是这样了。

对此丽莲并没有特别去考虑,完全是顺其自然的——富兰克林大少爷家里再有钱有势,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又没想去借他的钱他的势。所以合得来就做朋友,合不来就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么,反正等离开长岛,估计也很难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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