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未尽的话语融化在唇齿之间。
这就是有老婆的快乐。
……
工地那边要开始发掘工作了,之后肯定会越来越忙,要搬到那边去住。
程姻回到房间,搬出a字梯,爬上去,将书一本一本从书柜上取出来。
书太多了,还有几本大块头,没有办法全部都带。
工地那边也找不到地方放。
只能把几本正在看的打包先带走,剩下的不太重要的暂时放在这里。
又打开衣柜,零零散散将行李箱装满。
一共就这两个箱子,一个箱子是书,一个箱子是衣服。
所有都整理好之后,程姻将东西搬上车。
经过客厅时,看到一只白色的小狗趴在狗窝里,黑漆漆的眼睛跟着她转,很活泼的样子。
这是程聆风养的小狗。
程姻经常不在家,所以这只小狗每次见到她都挺好奇的。
车停在车库里,程姻顺着楼梯下去,抱着那一大箱书,视线受阻,没有注意到,那只小狗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上来。
小狗在脚边转了转,用头蹭她的裤脚。
程姻蹲下来,摸了摸它的头,知道它听不懂,开玩笑道:“走,跟我去上班?”
小狗跳起来碰她的手心,舌头伸出来要舔她,嗓子里发出汪呜一声,似乎有亲近之意。
程姻笑了笑,伸手又摸了一下。
程聆风却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她身后,很严厉地叫道:“团子,过来。”
车库很空荡,声音在不大的空间里回荡,小狗被吓了一跳,迈着四只小短腿立刻往回跑。
程姻无所谓,她站起来。
程聆风抱住小狗,神情有些戒备地扫视了她一眼,像是害怕被抢走什么东西一样,这种表情一闪而逝,随即脸上又换上那种关怀的表情,轻声问:“今天就要搬过去住吗?”
程姻不明白她在戒备什么,可有可无地点点头,“对,今天晚上。”
程聆风嗯了一声,做出一副好姐姐姿态:“村子里肯定比不上家里,没有保安,要注意安全。”
程姻:“哦。”
程聆风扫她一眼,无意再多说,转身走了。
小狗跟在她的身后,她看着那只小狗的背影,白色的,毛很软,跑起来一蹦一蹦,的确像个糯米团子一样,名副其实。
程姻一下子就想起来一件往事,大概六七岁的时候,她在外面捡到了一只刚出生没多久的小猫,忍不住带回家。
谢书讨厌宠物,掉毛,觉得很脏。勒令她不许养,让她扔出去。
程姻不肯让步,小时候骨子里就带点固执。将小猫抱回自己的房间,哭着死活不撒手。
当时谢书看她的眼神很冷淡,转身就走,什么话都没说,压根没把一个小孩的抗争放在眼里。
最后结果是程姻妥协,把小猫送到了外婆家,才勉强让谢书满意。
但是那个时候,谢书冷冰冰命令的口气,居高临下的姿态,都让她记忆犹新。
这种事情还有很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结婚那天,老婆坚持丁克,我签下丁克协议。十年后,妻子姜慕瑶却牵回一对混血双胞胎,告诉我这是为了公司发展,孩子是海外合作方的。晴空霹雷下,质问她为何背叛婚姻?她冷笑你牺牲一点家庭怎么了?为了我的事业,这是你的福气!我红着眼眶看着她,和她吵得天翻地覆。岳父岳母指责我自私,亲戚朋友劝我大度,就连律师也暗示我弱势。当初要不是你死皮赖脸求着结婚,我女儿会跟你签那破协议?。男人嘛,带个绿帽子算什么,能帮老婆事业腾飞,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协议这...
话说清朝嘉庆十二年余杭县乡下有刘吴两家,均是退休了的镖头。刘家只一个女儿,名叫刘玉佩,生得十分美貌。吴家有两个儿子,长子吴德明。他与刘玉佩都学了一身家传的好武艺,两人从小相识,青梅竹马。及到年长完了婚,因吴德明在城内一家镖局当了镖师,合家搬到县城内居住。刘玉佩与吴德明乃是恩爱夫妻,新婚燕尔,两情相悦,不在话下。却说一天晚上,夫妻两人吃过晚饭,俱觉十分困乏,早早便睡了。次日早上,刘玉佩从昏睡中醒来,只觉头痛乏力,眼皮十分沉重,几番努力,好不容易张开了眼,只见身傍的吴德明躺在血泊之中。用手推时,却是一动不动。再看自已双手不知怎的都沾满了血,右手竟还握了一柄牛耳尖刀,不由一惊。以为是在梦中...
文案不正经当万人迷小说里面的炮灰男配重生后,他决定不再跟万人迷抢东西了,他要好好修炼早日飞升!第一步就从先杀了这万人迷开始吧但!重生不要紧,为什么我的内心独白会有气泡框啊!道侣都跟人跑了,还在这沾沾自喜都是白莲花的养料,用得着这么奋勇争先吗给别人养儿子养出感情了啊,绿帽子都不知道多少顶了同为炮...
...
正和丧尸搏斗的江雨桐却穿成了看过的一本小说中炮灰童养媳身上。刚穿越,就被婆婆陷害对刚出生的婴儿下手,差点被刚考中秀才的夫君掐死。她可是砍丧尸犹如切瓜的江雨桐,手一抬,脚一踢,差点让那个媲美陈世美的夫君归了西。刚和离,那后娘就准备把她配给打媳妇的屠夫。她先和离,再断亲。她要在乱世中发家致富。可是兜里没一文钱,连个落脚...
未婚妻劈腿,我伤心之下在酒吧意外遇到了热血都市修仙,带你走进不一样的热血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