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大却没有依言松开她的手,反倒是直接贴住了春晓温热的肌肤。
在夏夜反倒有些玉质凉意的沈大的肌肤覆盖上春晓的皮肤,春晓心底忽然涌上了一丝惶恐,然后双腿被沈大的膝盖微微分开,男人修长的双腿置身其中。
沈大的指尖描摹着春晓的脸颊,嗓音此时带着含混的哑意:“这是,我在那稻草垛见到的新游戏。”
春晓听完差点想要抽自己,就不该把那个地方透露给单纯的哥哥,还不知道他在那野战高发地看到了什幺东西。
“我见到,两人如你我这般,在做着仿佛很高兴的事。”沈大耐心地亲吻着春晓,鼻尖滑过她的肌肤,“那男人说,做了这事,便是他的女人。一辈子,也离不开他了。”
沈大咬住了春晓乳尖的细肉,下身灼热的硬物抵在了春晓的腿心:“我想到妹妹总是不乖,离家出走之心不死,便将那男人对女人所做之事,都学下了。”
春晓终于有些恐惧,想要说话,她感到沈大角色有些不对了。
仿佛也莫名觉得自己现下的行为,有微妙的不正常,沈大一只手捂住了春晓的嘴巴,而后一指在春晓的下身摸索,寻找着那夜看到了会流水的小口,而后将自己勃起许久的男根压过去。
“小二,你是我的。一辈子也不许离开我。”
粗长的肉茎直直捅入了那从未人事的穴道,即便嘴唇被捂住,春晓喉间也溢出了悲鸣,高高扬起的脖颈,仿佛受戮的天鹅。
夜色遮挡住了春晓痛苦的神情,但沈大捕捉到了她痛苦的呻吟,他也觉得这穴道太过狭窄,夹得他实在难受。
沈大松了手,吻上了春晓的唇,搂住她的身子,学着那天看到的动作,绷着肌肉,缓缓开始抽送。
应该是天赋异禀,或者说是春晓对于情事本能的承受力,她下意识放松自己,去最大程度包容侵略者,降低自己的痛苦,寻找快感,便有丝丝缕缕的快慰从那里缓缓散步到四肢百骸。
沈大托住她的臀,满头是汗,一声不吭地任由春晓狠狠地在他背上挠下一道道血痕。
“今日在路口遇到了李婆,她要为你说亲,被我赶走了。我很讨厌她们,总要为你,为我说亲,将我们说给别人。”
“为什幺,就没有一个来将你说给我,将我说给你呢?”
“小二,你说,我说得对吗?”
沈大摸到春晓额间的汗水,和她汗湿的头发,埋在她的脖颈里,听到她似痛苦似欢愉的呻吟,只觉得一股股强烈的刺激感从身下,从脊髓直冲脑海,仿佛无穷多的快乐都从春晓的身体里,过渡到了他的身上。
春晓紧紧夹着他横冲直撞的男根,沈大觉得自己似乎是一束烟花,一只爆竹,春晓就是那一点明火,自己整个都粉碎在她的身子里。
春晓摇着头想要否认,却说不出话,已经到达顶端的哥哥开始射精,直直捅入了子宫口,满满的热液被灌了进去。
沈大摸到春晓眼角边湿漉漉的,凑过去舔了舔,又感到自己脸颊上划过什幺,可能是汗水,又或是泪水。
再次勃起的男根又埋了进去,不知疲倦地开始冲刺撞击,整张老床发出了吱呀吱呀不堪重负的呻吟,帘帐开始猛烈地晃动着,更遑论直面冲击的娇小的女人。
春晓终于开始求饶,初次承欢,她真的受不了了,高潮来得太过密集与强烈,她几乎连脑子都要懵过去。
沈大一开始激动得仿佛只知发情的欲兽,后面发泄了几轮,终于怜惜了春晓不堪承受的身子,放满了动作,轻轻地安抚着她。
直到天色泛白,才用被子将她裹好,也没有抽出自己的肉茎。
……
那一夜贪欢严重,第二天沈大爷还能精神奕奕去干活,春晓却像被榨干的小花一样,抱着一兜子铜板,萎靡不振地坐在院子里晒太阳。
晚间,沈大带回了一只兔子,亲了亲春晓的小脸,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自从两人关系突破性发展,沈大对于下厨房也没有那幺排斥了,反而开始钻研一些给女孩补身子的食谱。
春晓白天只觉得有点鼻塞,晚上洗完澡,灌下一碗姜汤,果不其然感冒了。
受了风寒,春晓大夏天裹着被子赖在床上。
沈大应该也觉得自己要担责任,便任劳任怨地掏出给春晓准备的一匹布,坐在床边,抿着唇,十分贤惠地开始给春晓缝制新衣裳。
春晓鼻头红红的,用帕子擤鼻涕,然后恨恨地丢在沈大身上。
沈大也不恼,接过脏帕子,递上新帕子,“明日带你去城里的医馆瞧一瞧,今晚先喝些姜汤看看。你那只小车我学会了,后座垫了棉垫很软和,不会咯你。”
春晓的自行车到家没两天就被她嫌弃地丢去吃灰,倒是沈大闲下来便会试着骑一骑,一两次就掌握了要领。
有道是灯下观美人,不美也美,更何况本就清润如玉山雪的大美人,春晓用视线描摹着沈大乌黑浓密的头发,又看过他凛冽精致的眉眼,优越的鼻梁,厚薄适宜的唇,利落漂亮的下颌线,最终忍不住道:“我要一面镜子,明天一道买来。”
大美人放下针线,看向裹成一个粽子靠在床上的春晓,抿了抿唇:“镜子要十文钱,可以买半斤猪肉,用来包饺子吃。”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