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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1页)

而贾环呢,在贾家阔气的时候,他只是个卑微的庶子,名义上是公子哥儿,却被讥诮为“上不了高台盘”的,其实比贾府里那些有些体面的丫鬟下人都不如。到了贾家败落的时候,没享过贾家什么福气的贾环却要陪着一起倒霉落难,这叫他怎么不心里扭曲?怎么不在随着贾府的整个儿覆灭的命运中为了一点活命的小钱而成为下黑心卖了巧姐儿的“奸兄狠舅”?于是,贾环,从一开始的人性本善的好苗子长成了歪脖子树,越长越歪,终于在这可恶又杯具的大宅门中生生沦为一个彻底的恶人!

想了许久,盛安卿在被子下面的小手渐渐握成一个拳头,暗暗下了决心:既然我来了,贾环就不可能再继续原书中的命运。上辈子我不知道认真地规划自己的人生,吃了大亏,这辈子我要从现在开始把握自己的命运,步步为营。同时,在我的蝴蝶翅膀煽动的时候,或许也能改变一下书中人物的命运。标准嘛,对不起,我不是圣父,没有肩负着拯救全人类的任务,我要救的,自然是那些对我好的,或者是对我有用的人,就像书里的一句话:谁对我好,我就对谁好。咦,这句话好像是贾探春说的!这个亲姐姐貌似对贾环也就是我很不好呢!我去!

那么现在呢,我是不过是六七岁的小孩子,面前还处在极端的劣势中,想要改变命运只能徐徐图之,先适应社会,等我牛叉了,就叫社会倒过来来适应我!现在涅,只好捏着鼻子去给书中最叫人各自神烦的贾老太和老王问候请安了,免得她们又在宅子里制造舆论,说我病好了不去请安,眼里没有长辈如何如何。盛安卿渐渐地理清了思路。

到了晚间,小丫鬟月儿和雀儿用食盒端了些饭菜来,摆在外间的炕桌上。赵姨娘一看,一碗酒酿清蒸鸭子,一碗赤枣乌鸡汤并两碟子素菜,便嚷嚷了起来:“这都什么啊,我家环儿病才好些了,胃口差,正想些清淡的来吃呢,她们倒好,现成的大锅菜盛两碗来就把我们打发了?门都没有!”

说着,赵姨娘就要下炕,一副雄赳赳气昂昂、要去找厨房管家娘子理论的态势。

盛安卿忙说:“娘!我今儿胃口好些了,正想些肉来吃呢!你就别去生事了,免得人家背地里说咱们每日肥鸡大鸭子吃腻了肠子就要去调换花样刁难厨房的人。人家厨房的人又不是只供应咱们这一房的人,没得去讨些不好听的话来!”

赵姨娘很不屑地说:“爱说说去!本来就是嘛,她们无非是我家的奴才罢了,正该被我们使唤。叫她们另外弄些你喜欢吃的菜肴又怎么了?”不过,话虽然如此,赵姨娘倒是没再坚持去厨房没事找事。

盛安卿在心里苦笑,这赵姨娘啊,真是太没有自觉了,自以为是为贾府生了小姐少爷的人,算是对贾府有功,便自己封自己为主子了,想当然地认为主子的娘理应是主子,才这么一副狂妄的口气,什么“我家的奴才”“该我们使唤”之类的,叫外面的人听了,不知道在心里怎么鄙薄呢?

姨娘是“半个主子”,说起来只差这一半,实际上差得远了,还是只能算奴才。王夫人坐着,她得站着,王夫人在里屋喝茶,她只能在门外帮着打帘子,甚至比奴才还不上算,最起码奴才不用陪睡。不过,儿不嫌母丑,我要是发达了,绝对带着你过上好日子,叫你和这书里的老封君一般享点清福。盛安卿在心里默默地说。

晚饭后,盛安卿便叫个小丫鬟带路,一一去贾老太和老王屋里去问候一声。

先到的贾老太那里,盛安卿好奇地四周看看,哇啊,还真是气派啊,比电视剧里面演的富贵人家还要好看!恰在此时,正前方来了个长得特别漂亮、穿着一件红色长比甲的丫鬟,擦身而过时,盛安卿清晰地看见她眼中一闪而过的轻蔑。

盛安卿马上领悟到这是看到自己跟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的表情才招来这丫鬟的鄙视,她定是觉得自己一个主子爷们东张西望,跟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一般。呃……贾府上上下下果然是“一颗富贵心,两只势利眼”,一个丫鬟也敢公然藐视主子,好吧,先记下这一笔,小爷我先忍着,等以后再算账。盛安卿忍气不提。

盛安卿不再四处张望,目不斜视地进了贾母的上房,规规矩矩地给贾母请了安。贾母也没什么说的,摆摆手,冷淡地说:“你才病好,多回去养着,竟不必经常来我这里,免得路上受了风,又不好了。”

你当我想来啊?哼,我要是真不来,你又要说我不敬长辈了。盛安卿肚子里腹诽着,正要告辞,却看见贾母的眼睛忽然瞟到了自己的身后,马上换成一副眉开眼笑的表情,还张开手臂,做了个肉麻得要死的“抱抱”的姿势,跟那电视剧里弱智的天线宝宝一般,说:“哎哟,我的心肝儿肉儿,宝玉~~”

盛安卿悲愤地想:不带你们这么恶心人的,我才吃了一大碗腻死人的鸭子汤,要给你们弄吐出来了!

贾环(以后都改成书中人名了)转身,礼貌地说:“二哥哥。”

来人正是书中大名人——贾宝玉,也不过就是八九岁的年纪,打扮得跟那戏台上的人物一般,【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锻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若论长相,真是极好的,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嗔视而有情。脖子上挂着金螭璎珞,又有一根五色丝绦,系着一块美玉。】(引自原著第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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