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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白雪凝琼貌明珠点绛唇(第2页)

“既然晚餐是萧林你来做,那就以你的意见为准吧。”

于是,萧林便按照自己的想法采购了牛排和豆腐,并将这些采购的食材全部拎了起来。

“白芙小姐和原芙小姐呢?”

因为在商店没有看到白芙和原芙的缘故,萧林看向了芙宁娜,询问起了这个问题。

“白芙姐姐和神芙姐姐还在买其他的生活用品,除了小镜子,还要买防晒霜,口红,手持小风扇,纸巾等等,淑女应当随身携带的必需品很多,以确保淑女永远处于最佳的状态,这是淑女出门的必备道具。”

一边说着这个话题,芙宁娜一边打开了她的小袋子,拿出了好几个口红,看向了萧林说道:“这个是西瓜红,这个是玫瑰红,这个是枫叶红,这个是番茄红……萧林,你觉得哪种颜色最好?”

面对芙宁娜的这个话题,萧林顿时就无语了。

明明一个红色就可以概括,为什么还要划分为西瓜红和番茄红啊!看起来根本没什么区别吧!

为此,他很坦率地给予了回应:“我觉得没有区别。”

“我以前只擦过润唇膏,对这些也不是很清楚啦,之前也都是听塞德娜说过这些事情。”芙宁娜拧开一支口红,偏头望过来,“所以才需要萧林你帮忙把关……唔,先试试这款玫瑰色的吧?”

“萧林,帮我拿一下镜子。”

芙宁娜从包包里拿出一面小镜子递给萧林。

萧林无语道:“这就是淑女居家旅行、随身必备的道具吗?”

“对。”芙宁娜伸出一根纤纤玉指,“作为淑女,女孩子出门一定要将东西带齐,总之女孩子的包包就像女孩子的胃,永远也不知道能装多少东西啦。”

听到芙宁娜这样说,萧林也顿时理解了前世女生平时走两步路就喊累,原来是因为她们每天都在负重前行么!

萧林伸手接过小镜子,举到芙宁娜的面前。

不得不承认,芙宁娜安静擦口红的时候,确实格外好看。

“好了!”

芙宁娜收起口红,唇角轻轻向上扬起,露出一个明媚娇俏的笑容:“萧林,你觉得这款玫瑰色的唇膏好不好看?”

萧林是没看出来这支口红的颜色为什么叫玫瑰色,但不得不说,擦上口红之后,确实格外好看。

橘红色的夕阳下。

银少女唇角上扬,闭上一只眼睛的明媚微笑,似乎让逐渐苍茫的夜色都明亮了起来。

白皙水嫩的娇俏面庞,搭配上樱花般娇嫩的唇瓣儿,让萧林想起了一句诗

“白雪凝琼貌,明珠点绛唇”。

点绛唇的本意就是指古代女人把嘴唇点成红色,除此之外,点绛唇还是一个词牌名,千古第一女诗人李清照,就曾写了名传千古的《点绛唇蹴罢秋千》,让人心向往之。

萧林移开目光:“不好看。”

芙宁娜鼓起粉腮:“萧林,你在口是心非。”

“谁口是心非了?”

“刚才萧林你的眼神好下流,肯定在想不好的事情吧?”

“完全没有。”

在简要地调侃了萧林几句后,芙宁娜抿了抿嘴唇,深度体验起这支口红,评价道。

“唔,口红的味道甜甜的,有一股玫瑰花的香气。”

对于芙宁娜的这个小动作,萧林将目光重新落在了她的身上,开口说道:

“芙宁娜,我有一个好的提议,你现在涂了口红,不如依次在我的脸上做个标记,有了比较,就能知道哪种口红最好看了。”

“萧、萧林!大庭广众之下的,你居然能说出这种提议,你就不知道羞耻嘛?我不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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