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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全天底下只剩迟绛一个人,我也不会喜欢迟绛的。”
当然,这不全是因为迟绛怎么样,而是闻笙潜意识里明白,喜欢一个人是危险的。
在高考结束以前,她绝不允许自己陷入危险。
7
尽管迟绛在缓和关系上做了不少努力,她和闻笙的关系却始终淡淡的。
同桌协议中约定每日10句话,便真的只有五个回合,即使话题聊到一半,闻笙也会以“够10句了”四个字作为终结。
那刻迟绛才意识到,“够”字的写法拆开来看是“句子太多”,造字者也许和闻笙一样,讨厌话痨。
为了和闻笙井水不犯河水,迟绛一下课就拉着朋友们往走廊跑。
和朋友在一起总是无所顾忌,嘻嘻哈哈的,随便开玩笑也不在意。
不像闻笙,无论你说什么,做什么,她最多只是礼貌地微笑一下,再不会给出多余的反应。
迟绛为此有些懊恼,课间在洗手间聊天时顺口前同桌抱怨:“你敢相信吗,开学这么久,我们连微信都还没加。”
苦笑了一下,她又一边洗手一边自嘲:“可能我这种学渣不值得她浪费时间吧。等到高二分班,说不定她就把我名字都忘掉。”
话说到这里,卫生间的门忽然开了,闻笙从里面走出来。
她面无表情地穿过一众谈话者,步伐丝毫不拖沓,连眼神都没有偏向迟绛分毫。
迟绛却觉得手心烧得发烫,热度几乎让手上残余的水珠蒸发。
尴尬,羞赧,觉得自己没说什么特别过分的话,但又实实在在地被闻笙亲耳听到自己在背后议论。
很不磊落。
见闻笙不声不响离开,迟绛很快跟上去,小跑着赶回班。
等快到自己座位时才放慢脚步,静悄悄地缓慢落座。
“闻笙,”她凑近了轻声说:“对不起。”
闻笙没有丝毫反应。
迟绛又把语速放得更慢更轻,因而显得格外正式:“我不该和别人在背后讨论你,是我多嘴。我知道你时间紧张,没有功夫理我。不过我发誓,以后我肯定不会再讲那样的话。”
郑重的道歉总算激起一点反应,闻笙总算看向她,照例是微笑:“没事,我不在意。”
“可是我在意啊。”迟绛用笔屁股敲了敲自己脑门:“实在是非常愧疚。”
闻笙这次放下笔,半侧着身子面向迟绛,语气因平缓而显得郑重:“就像你说的那样,分班以后我就会忘记你名字,所以你无需愧疚。”
“我只把你当作同桌。同桌是一个人一株植物或一个垃圾桶都无所谓,因为我们之间不会有任何交集。”
闻笙用以冷漠呵退想要靠近自己的人,且向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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