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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前,叶慕兰十八岁。
那时候的南流,正和北魏打得不可开交到处都是生灵涂炭,民不聊生。
叶慕兰云游时,见到了食不果腹的流民,见到了无家可归的孤儿,见到了大厦将倾的南流国。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初读时只是惋惜,可真当经历之后,她才感觉到无能为力。
对,就是无能为力。
于是她怀着满腔热血与无畏精神,前去了原鹿边,那里是北魏之战的主战场。她要去参军,她要去做点什么力所能及的事。
与叶慕兰同路的,也有些同样想去参军的人。
可现实却给她当头一棒。
“不行,我们这不招女兵。”
领头大哥说道。
叶慕兰急了,她可是费尽千辛万苦才找到的他们,绝不能半途而废。
“镇国公主沈凤云就是女子啊,她不是也是守将?”
登记的士兵轻蔑一笑:“人家是个小公主,有些特例自然能理解。你算什么东西啊,你个平民百姓也想着和公主一样的待遇?”
从小到大,没人这样轻蔑地和叶慕兰说话,大家都会尊称她为叶小姐,她博学多识,性格开朗,一直都是人人尊敬的存在。
可出了洛护,才现自己算什么东西。
一个平民,一颗沙子,一粒风尘,是丢在土里就再也看不见的废物。
叶慕兰不会放弃的,她女扮男装混了进去。
古有花木兰替父从军,今有花羡竹替叶慕兰从军。
嗯,不为别人,只为叶慕兰自己。
军营里的生活枯燥无味,不是操练就是操练。
偶尔有些乐趣的就是打仗前夕。
大家会围在火炉边,畅聊海阔天空。
因为谁也不知道下一次你身边的人还能不能活着回来。
花羡竹在那里结识了花诸,那时的花诸不叫花诸,他叫慕容诸,是个军医。
慕容诸看着比花羡竹小个一两岁,面容白净,长相妖艳,就是一双眼睛空洞无光,仿佛死物。
慕容诸坐在花羡竹身边,用随手折来的树叶吹起了一曲子。
语调婉转多情,仿佛深处温柔乡般,轻柔温情。
花羡竹点点头,夸赞道:“好听。”
慕容诸有些高冷:“嗯,谢谢。”
温婉曲调和本人形象严重不符。
狼烟四起,战火纷飞。
花羡竹在马上立下赫赫战功,一剑长矛破天下。
她永远是冲在最前面的那个人。
她想着,是不是只要她多杀几个北魏士兵,南流的百姓就会多一分安宁。
一次战役,主帅轻敌,将士们失利撤离。
花羡竹却现在死人堆里,慕容诸的身影。
北魏军的弯刃不过多时就能斩下他的头颅,慕容诸却还在面不改色的给一个伤员包扎,让伤员快点骑马逃跑。
花羡竹大骂一声蠢货,自己却不顾同伴劝阻,孤身一人上马去救慕容诸。
慕容诸想的是死就死吧,生死对他已经无所谓了。
他在这战场上已经救了足够多的人,自己人生也算值得。
他从未想着活,直到他头顶弯刀被花羡竹的长矛挡下。
花羡竹一剑刺穿了那个北魏士兵的胸膛,又抵挡住几个杂碎的攻击,对着慕容诸伸出手来。
“快,上马!”
她逆着光,犹如救世主一般,在他灰蒙蒙的人生留下唯一一抹亮色。
“为什么救我。”慕容诸低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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