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阮晓云海豹鼓掌:“厉害了!”
九尾在她脚边无所事事地甩尾巴,心说:这有什么厉害的,就这样的小鱼,我一口能吃十几条……
阮晓云玩得正嗨,就听远处忽然传来一个稚嫩的童声:“嗯?鱼呢?都跑哪去了?”
阮晓云寻声望去。
湖的那一边,一个大约四五岁左右的小男孩,穿着一身蓝色的长袍,而且还是现代社会前段时间很流行的克莱因蓝,看的阮晓云十分恍惚。
小男孩左手拿着一个灰色的布袋子,肩膀上蹲着一只体型几乎和他脑袋一样大的颜色鲜艳的鸟,一脸困惑地望过来。
阮晓云有些尴尬,只能朝那小孩随便摇了摇手,权当是打招呼了。
很显然,比起阮晓云的社恐,那小男孩要主动很多,当即就颠颠地跑了过来。
“你给鱼吃的什么?它们怎么都跑了,都不吃我的花生了。”男孩有着一头微鬈的黑发,唇红齿白,灵动可爱的笑眼正充满好奇地看着她,说话的声音清脆动人,像是童话故事里面的小王子。
关于衣服的颜色之前被科普过,大约是同一个宗门的都要穿统一的服装和颜色,合欢宗是淡粉色,丹凤岛是淡绿色,而这一位都不是。
阮晓云想起来之前洛花盈提过,这次她还带了一个人,什么玄冰宗的少主。
玄冰宗这个名字,配上蓝色,听起来就很合理。应该就是这孩子了。
同一时间,他肩头上的鸟叫了起来:“嘎,废物。”
阮晓云:“?”
她这个时候才发现,小男孩肩头上的竟然是一只头肩鲜红背羽蓝色的会说话的金刚鹦鹉。
“呃……”阮晓云还是第一次遇到说话说的这么清楚的鹦鹉,想来还是修真界的动物比较天资聪颖,她摊开手,把手里的捏着的两颗旺仔小馒头给小男孩看,视线却还在鹦鹉身上,“这个叫小……恩……我也不知道怎么叫……反正就是小糕点吧。”
小男孩也就刚刚一米多高,视线刚好和阮晓云的手掌一样高,肩头上的金刚鹦鹉就那么突然地一伸脖子,在阮晓云手掌心一啄,飞快地把两颗小馒头叼进了嘴里!
“!”九尾立刻警觉地直起了身子,冲着他们龇牙咧嘴起来。
小男孩低头看见只是一只普通的小白狐狸也没在意,不过还是为了自家灵兽这么没有礼貌而抱歉道:“管教不严,失礼了。你疼不疼?”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这小男孩天生笑眼,即使是道歉的时候,也是带着一副可爱的笑容,阮晓云也不好责备他。
“没事。”阮晓云本来就带了手套,而且灵兽普遍比较聪明,知道控制力道,并没有弄疼她。
知道她没事小男孩才放心,然后转头对着自家不省心的鸟一顿训斥:“谁让你吃的?!我都没吃呢!”
阮晓云:“……”小孩子就是小孩子,还要和动物抢吃的。
金刚鹦鹉飞起来,拍打着翅膀,桀骜不驯道:“嘎,别管。”
然后在阮晓云头顶上盘旋了两圈,又道:“嘎,喜欢。”
阮晓云笑起来,她一向知道自己招动物的喜欢,但是第一次亲耳听到还是很高兴。她把剩下的半袋子旺仔小馒头都洒到了一旁的一块大石头上:“喜欢就都给你吃吧。”
金刚鹦鹉落下来,高高兴兴地吃起来,一边吃一边不断地说着“喜欢”“喜欢”。
把旁边的小男孩和水里的锦鲤们都馋哭了。
九尾在地上磨牙齿,看上去很想把这只鸟扑下来。
小男孩满脸嫉妒,终究还是没有拉下面子和动物抢吃的,鼓鼓奶白的小脸蛋:“难得见到它这么乖……”
似乎在修真界,灵兽不听话已经是一种常态了。
阮晓云忽然心念一动,问:“如果市面上有这种它们灵兽喜欢的小糕点,你家里人会愿意花钱……恩……我是说……花别的东西来换吗?”
第14章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在朱伊伊的母亲大人眼里,她人生有三大错事。一是没能考上名校。二是交到一个极品男朋友但主动分手。三是在谋划许久的相亲局上,收到来自前男友的孕检报告。母亲咬牙切齿怎么个事儿?!朱伊伊弱小无助且惊恐母鸡啊2贺绅,人如其名,身高腿长,家境殷实,名校学历,从小到大家长口中的别人家孩子,女生眼里的最佳绅士。顺风顺水的人生,他只回了三次头。一是回头答应了和普通平凡的朱伊伊谈恋爱。二是回头默认了朱伊伊的赌气分手。三是回头给正在相亲的前女友,寄去了她的孕检报告。3一个是集团总部继承人,一个是毫不起眼的小职员,全公司没谁以为贺绅会和朱伊伊有交集。直到那天。清晨,公司的员工电梯人挤人,朱伊伊护着微微隆起的小腹退到角落,不料脚滑险些跌倒一双手牢牢扶住她的腰。众人倒吸一口凉气,上班怨气最重的时候撞到顶头Boss,霎时,噤若寒蝉。朱伊伊也面露尴尬,要退开。男人西装革履,眉骨清冷,伸手一拽,熟稔又自然地将朱伊伊重新揽入怀里,平常淡漠的嗓音,此时添了几分宠溺抱歉,我太太身体不舒服,我带她乘高层专梯。所有人?贺绅推了推高挺鼻梁上的金丝眼镜改日赠我跟伊伊的结婚喜糖表示感谢。所有人!朱伊伊心跳如擂鼓。不是,说好的和平分手分道扬镳呢。孩他爸,你冷静啊...
温凰眼看名利双收,睡醒睁眼变成了懦弱的古代农户之女!一家子都被极品亲戚各种折辱,两个萌崽妹妹更是饿的如同根棍。21世纪顶级医师,她绝不屈服认输!此仇不报非君子。渣渣们,等着吧!麻利分家,一路手撕极品,带着爹娘养软萌妹妹。一手好医术再有金手指加成,竟然轻松暴富!可捡来快死的男人怎麽是当朝将军,不做官非得混在乡野,还要以身相许於她以此报恩。大佬,大可而不必啊!...
...
大家好,我叫朝日奈元歌,是朝日奈家新收养的女儿,今日搬到有着十几位哥哥还有一位姐姐的公寓里住。我非常有着自己身为养女的自觉,每天除了上学就是去打兼职赚钱,秉承着绝对不多花家里的一分钱的原则,我去做了很多的兼职,只是为什么我兼职的场所里面总会有这两个家伙的存在啊!!这位金发麦肤的美人,和他一起兼职的日子总是有莫名其妙的凶杀案件或是枪击炸弹案,听说他还兼职一份侦探的工作,难道现在的侦探工作效率都这么高了吗?这位大长腿的帅哥,和他一起兼职的日子更为离谱,水族馆的玻璃破裂,咖啡店的客人投诉所有的食物都变得齁甜,鬼屋的客人声称自己真的见到了鬼,总之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什么都让倒霉的她撞上了。他们两是怎么活到现在的?话说你们两个这么诡异真的不会让这里所有的商铺都拒绝招聘你们吗?请不要拖累我!我要做真正的打工皇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