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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是在离开前一天才洗出来的。
那是一个静谧得让人心头发紧的午后,克莱恩把女孩圈在怀里,下颌抵着她散着玫瑰香的颈项来回蹭,像一头眷恋着世间最后温暖的困兽。
男人久久流连在那片细腻肌肤上,啄吻变得湿热绵长,直到一串串新的痕迹覆盖了前夜未褪的深红,他才恋恋不舍地抬起头。
他起身从牛皮纸袋里拿出一式两份的黑白照片,影像凝固了照相馆里那个微妙的瞬间——他微微失神,她面色羞赧。
男人用钢笔在两张背面都写上了“eliebe(我的爱)”,又当着她的面,将其中一张放进军服左胸的暗袋,那个最贴近心脏的位置上。
这么些年在东欧平原,他见过太多弟兄们蜷缩在t-34残骸旁,或是颠簸的军用卡车上,掏出妻子和家人的照片,在呵出的白雾里一遍遍摩挲,仿佛以此就可以汲取到撑下去的勇气。
当时的赫尔曼·冯·克莱恩嘴边只会挂着讥诮:情绪是军人毒药,儿女情长只会影响判断,让人贪生怕死,畏首畏尾。而战场上,只要毫秒的畏首畏尾,就足以万劫不复。
可他现在却不得不承认,自己也成了他最鄙夷的、畏首畏尾的人之一员。
“该死的,我真想把你变小,塞进口袋里去。”金发男人这几天里总这么想,也干脆就这么说了,语气还带着点凶狠的。
他把另一张合照塞到女孩手心,合拢她的手指。“这个你也带着,不准丢。”
下命令似的,却透着点极违和的孩子气。
女孩攥着那还带点药水味儿的照片,她踮起脚尖,指尖轻点了点他胸前,隔着军装料子,能感受到一枚冰凉物件的轮廓来。
“那你也要把这个带好,”她语气软得像融化的蜂蜜,“一直带着,好不好?”
这小小物件,瞬间把他们都拽回到从照相馆出来的那个下午——
他们沿着塞纳河漫无目的地散步,女孩在经过圣礼拜堂时就走不动路了。
童声唱诗班的《圣母颂》随着风飘过来。
这么想来,他们自从那次躲空袭,就再也没去过教堂了。
女孩记忆飘得更远些,她刚上大学时,牧师的女儿爱玛是她第一个当地的好朋友,总拉着她去听礼拜,更早些,读教会学校的时候,每周的主日礼拜亦是雷打不动的课程。
后来怎么就不去了呢?她轻声自问,大概是爱玛有一天红着眼眶和她说,他们全家都要搬去纽约的时候。
父亲上战场的时候,她已远在海外,不知道母亲会不会去给他上香祈福,但从小带她长大的赵妈她是知道的。她丈夫是远洋的海员,每次出远门,她都会去静安寺拜拜,倒还真是,听她说,每次出海遇到暴风雨都能化险为夷。
“小姐,你不懂,”老妇人念叨着,桃木梳划过她的长发,“这不是迷不迷信,是求个心安。心诚则灵,老天爷都看着呢。”
只是求个心安,她喃喃,像在说服自己似的。既然都路过了,既然歌声美得让人心颤,一分钟也好,就当是坐一坐也好。
她突然抓住了克莱恩的手。
西方人不信东方的神佛菩萨,而克莱恩,他连他们西方人自己的上帝都不信,但他总归是在襁褓里就受过洗的。这里自然是没有寺庙,她更说不清东方人的神佛管不管西方人的事,但教堂就在面前,总归是要进进的。
“ko…(来吧)”
“…五分钟。”
陈旧木门开启,上千块蓝红交错的彩绘玻璃如同巨大宝石屏风,把阳光过滤成一片流动的色晕。古老石材特有的凉意混着蜂蜡气息扑面而来。
克莱恩的军靴在门槛处微不可察地顿了顿。
二十年前的柏林郊外,每个礼拜日清晨,他都会穿着小西装被母亲牵着走进那座家庭教堂,漆皮鞋每次都会在门廊的大理石上打滑。他记得自己必须坐在硬木长椅上,学着大人的样子低头祈祷,心倒早就飞向窗外那片可以策马的草场。
母亲去世后,周日礼拜彻底变成了可有可无的形式,他也乐得摆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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