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被弄死的前兆
双脚不能像常人走路後,文子轩就积极配合医生治疗,从此每天困的时间就特多,不知是不是药物産生的副作用。
今日按照往常习惯作息,他睡醒该去看海棠训练的成果,而此时袁桧没在身边候着,便主动用手推着轮椅走。
走向顶层中间的大空房里,问他请的‘老师’了解学习情况,“怎麽就你一个,海棠人呢?”
老师正小口品着高档红酒,闻声擡头见文子轩独自过来,莫名有种身残志坚的感觉,但当务之急是解释偷喝。
“轩丶轩哥。”高脚杯立马放好,嘴巴用手一擦,道:“我没等到她,不知道去哪了,这酒我尝尝味…”
什麽尝味分明就是偷喝道具,他本意是让接客老手教海棠,用舌尖喝高脚杯里红酒的功夫,可不是便宜她独自享受。
气的文子轩划轮椅过去夺走剩下红酒,然後大发雷霆的责问她:“不见她人怎麽没来汇报?你是独自喝醉了!”
轮椅重重顶到女人腿上。
女人眉头一皱,忍着痛半跪下求饶。
文子轩才不解气,他说:“推我在红楼里找人,她肯定不能能活着跑出去。”
红楼各个出口处都有壮汉把守,俗称姑娘们的拦门恶犬。
这是进入红楼要遵循的规矩,用失去的部分自由来换取金钱,所以根本不怕文子韬会出阴招,他不会带头破坏震慑力极强的堡垒。
这点文子轩非常清楚,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文子韬很有大局观,同时也是极其讨厌的一点!因为他就曾败在这方面过。
而从顶层到最後一层,确实都没见海棠身影,女人也推累了但不敢停。
可突然一阵歌声悠扬传来,让他们短暂伫立了一会,便继续渐行渐远找海棠。
起初文子轩没在意这动静,想着是其他人的正常训练,毕竟舞女的训练场就在这。
但听着听着耳朵先觉得音色有点熟,他擡手示意女人停下推轮椅。
就这样听了有几分钟,又招手说:“推我去找这唱歌的。”
红楼的舞女不仅要会跳还要会唱,力争做全深圳的高端圈子,才能留住来往穿梭的各式钱包们。
但海棠就不需要学这些了,他让教的都是歪门邪道,只因上赶着时间去伺候柯国安,要快速拿下顶替采荷的位置,就得在另外的工服上下苦力。
彼时来到跟前,唱歌的姑娘带着面具,毫不在意周围人目光,就大胆展示歌喉让音乐传扬,以至于文子轩都贴近了,她还是无所畏惧的继续看着歌词唱。
文子轩哪有耐心等她唱完,伸手就把歌词夺过来,厉声道:“谁让你擅自跑下来!还唱上吴侬软语了?给我滚回去!!!”
静香平淡看了他一眼,就勇的把歌词抢回来,虽然变成皱巴巴的纸张,但好在字上面标注的拼音都还清楚,这可是她麻烦识字人写下的,没了它们可就连歌都没法唱。
而此时所有背景音都按下暂停键,大家都看见文子轩吃瘪了,他被一个不知哪来的小姑娘给欺负。
随後推轮椅的女人预感到他要发飙,趁机选择连连後退然後藏于周围人里。
接着想法就得到验证,文子轩虽然脚断了但手能用,他一个擡手就是一巴掌印扇上去,即便带着面具也都被打裂开。
可还是不解气,又扇了一掌上去,这次面具被打的剩一半,另一半碎在地上成渣渣。
静香的脸随即从发红到染上了血痕,她知道这是文子轩要找回面子,但接下来的话只会让他再度生气。
“手劲还挺大,有种继续打,我是不会跟你走的。”
不走?
由不了她!
文子轩强制抓上她手往身边来,碍于残疾的脚和轮椅,还真使不出这麽大的劲儿,只能艰难拖着往外走。
可静香手脚灵活,她擡起脚猛踹轮椅,顷刻间文子轩摔倒。
还摔了个脸朝地的那种,擡起头就能看到满脸灰,这可比刚才被夺歌词尴尬多了,甚至鼻血也配合着流下就更加狼狈。
好在这动静被路过的袁桧听到,他就好奇的过去瞧了一眼,就看见文子轩趴在地上流着鼻血,旁边还站着趾高气扬的海棠。
这是闹哪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内惩院,王族人人谈之色变的责刑之地。而在六个月前曾尊太子的咏棋,如今却沦落至此。最是无情帝王家,门败者下场凄惨,这他都懂得。可他不懂,为什麽昔日相安无事的兄弟,如今却这麽狠心折辱他。要他开口求饶丶要他屈服于他的膝下,甚至要他婉转求欢。咏善啊咏善,如今继位为太子的你,究竟要的是什麽?十六年来,咏棋的目光总是不看着他。与弟弟咏临同为双胞,但咏棋总是对咏临欢展笑颜,对自己,却是刻意的疏远。他不懂,明明都是相同的容貌,明明都同为他的兄弟,但他却不曾这麽新腻的对自己就算折辱他也一样。咏棋啊咏棋,你为什麽不懂,我要的很简单啊...
沈黛星死后来到了修仙界,成了一只挂着两个铃铛的小公猫。系统996你的任务很简单,改变顾玉渊的炮灰命运即可重获新生,走向人生巅峰。原以为简简单单,很快就能赢来苟鸡人生。结果,等到她完成任务后,顾玉渊还被安排了各式各样的崩坏的命本。系统211让顾玉渊放弃情爱,飞升成仙,才是真正的完成任务。她只能继续披上马甲勇闯修仙...
站在落地窗前,林筠曦俯瞰整座城市的浮华夜景。 手机屏幕亮起,跳出郑洋的微信宝贝,我还在和兄弟们喝酒,估计要通宵,你别等我了,乖 玻璃的反光影影绰绰映...
1985年11月15日,沈北军区。唐麦站在团长办公室门外,就听到丈夫纪辙枫的下属问他。团长,你既然不喜欢唐麦,为什么要和她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