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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豪哥哥,走慢一点...”青年抱着一个小包袱,他脑袋昏昏沉沉,身体也沉重得厉害,跌跌撞撞地被阿豪拖着走。
阿豪阴沉着脸,拖着身后声音渐渐带了哭腔的青年,向村口走去。他的动作稍显粗暴,被拖着走的青年尚未发出疼痛的呼声,就听得一声低咳。阿豪僵硬地转头,余光瞥见路边站着的黑衣保镖手指已搭在腰间,轻轻点着,仿佛无声的警告。
青紫的嘴角微微抽动,阿豪耐着性子拉了青年一把,刚将手搭在青年腰上,又是一声带着警告意味的咳嗽,阿豪欲哭无泪地收回手,暗骂道贼老天,这是什么吊事!
“阿豪哥哥.......是我做错了什么吗?哥哥不要丢下我.......”
青年却并未察觉周围的异样,头脑愈发昏沉,卖鱼的这几天他的身体一直隐隐有不适感,现在这种不适感越来越明显,即便穿着阿豪给他的外套,也依旧冷得忍不住发抖。
渐渐地,他体力不支,脚下一软跌坐在地,脚踝处传来剧烈的疼痛。
他忍不住哭了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的确是个傻子,他的右耳一直听不大清东西,阿豪的声音若隐若现,尽说他不懂的话,“我靠!我怎么知道他就是许安辞......如果我知道他来头这样大,当初根本就不会把他捡回来!现在像个牛皮糖,甩也甩不掉......”
“哥,你是不知道,那伙人就是黑色会!还问他要钱?若是不陪着演戏,老子命都没了......谁知道他一个大老板发什么疯,亲自跑到这里找人。”
本想将瘫坐在地的青年强行拉起,可思及昨夜那位杀神的几个凶神恶煞的保镖,以及周围虎视眈眈盯着他的人,腿肚子又是一阵抽筋。
“喂,你别哭了。快起来,人家还等着你呢。”
青年眨着一双泪眼,小声道,“不要丢掉我,我只有你了。”
阿豪崩溃地抓了抓头发,转着圈狂叫,“艹!”
昨夜是他这辈子最糟糕的一天,还没来得及穿上衣服,就被破门而入的几个保镖按住,那几个保镖身强力壮,几乎将他的细胳膊细腿拧成麻花。他还以为自己惹上了黑色会,忙不迭求饶,谁知道扯着嗓子嚎了半晌,传说中的大佬连面都没露。
只有一位年轻人过来告诉他,他惹了大麻烦。
那位被他们“收留”,被他们称为“傻子”的青年,是一位重要人物的妻子。
“因为某些刺激或者外力冲撞,导致神志失常,对某些本不该产生交集的人,生出了病态的依赖。”年轻的特助道,“所以,需要您配合我们,主动将人送回——无论您采用怎样的方式,您要结婚也好,您要搬家也好,或者您可以说,您生了重病没有精力再照顾他。只要将人送回,您会得到一笔丰厚的酬劳。”
那年轻的助理穿西装,打领带,脸上挂着程式化的笑容,金边眼镜文质彬彬,瞧着十分好说话。阿豪是混的人,遇弱则强,立即梗着脖子道,“我凭什么听你的........啊啊啊!”
一阵杀猪般的惨叫声后,年轻人友善地笑了笑,单手将他脱臼的手臂“安”了回去。
于是他明白,在强权面前,这种“商量”根本没有半分讨价还价的余地。在年轻人转身出门的瞬间,借着屋外车队的灯光,他看清了院子里的景象。
一身黑衣的男人,那位传闻中杀伐果断的大佬,甚至不用亲自动手就能轻而易举地取他性命的人,就静默地跪坐在那间狭窄、逼仄的小仓库门口,仿佛守护着全世界最重要的宝物。
“淦!我淦!”阿豪崩溃地叫道,“你到底想怎么样嘛!既然是阔太太就赶紧回去吃香喝辣享福,跟我一个屁民过不去作甚!”又抓了抓头发,他心中突然闪过昨晚那位助理说的话。
“喂!”脚尖碰了碰哭得泪水涟涟的青年,他道,“我得了绝症,活不了多久了,以后照顾不了你了。”
青年果然抬起头,脸上露出担忧的神色。
“如果你乖乖听话,我就会得到一笔钱,如果你坚持不去,我没钱治病,就只能死掉了。”阿豪反问道,“你不是最喜欢阿豪哥哥了吗?难道你忍心看着阿豪哥哥死掉?”
青年慌了神。
这几天,他虽然很忙碌地在鱼摊帮忙,可也思考了很多事情,其中之一就是死亡。沉重的锤子锤上鱼头,扑腾挣扎的大鱼很快不再动弹,刮鳞刀划过鱼身,翻飞的鱼鳞在阳光下折射出五彩斑斓的光。和鱼一样,对于人类来说,死亡就是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再也见不到蓝天,见不到太阳。
所以生命是很珍贵的,要拼尽全力,不遗余力地活下去。
阿豪哥哥的生命,更加宝贵。因为阿豪哥哥是他的救命恩人。
强忍着脚踝处传来的刺痛,他缓缓站直了身体,坚定道,“我喜欢阿豪哥哥,所以.......要给阿豪哥哥治病。”
荆南村并不大,从阿豪的房子到村口只消十分钟的路程。
被送上那辆和破败村庄格格不入的轿车,青年伸手隔着车窗对阿豪摆手,小声说,“再见。”可阿豪的目光并没有望向他一眼,他正和一个穿着黑衣服的年轻男人急切地说着什么,表情急切。
“你治好病以后,会接我回去吗?”青年不知道车窗的隔音效果很好,阿豪听不见他的疑问。
车子向前行驶,青年蜷缩在椅背上努力向后望去,直到后窗玻璃里那个黄发青年的身影消失不见,他才终于环住膝盖,呜呜地哭了起来。
温热的大手抚上他的发顶,他抬眸,却对上男人的视线。他这时才发现,原来车里还坐着一个人。
男人换了一身衣服,很明显打理过仪容,原本冒出来的胡茬被刮掉,显得整个人精神了不少。只是,青年的目光上移,男人的额头上包着一大块纱布,那就是昨晚他的杰作,凶器是一条坚硬的咸鱼。
这就是买下自己的人——仅有过一面之缘,还被他用咸鱼敲得头破血流的陌生人。
他会和其他人一样,也叫他傻子么?会用咸鱼敲他的头么?会因为他数错钱扇他巴掌么?
男人率先开了口,“我叫穆梁。”
大概看出青年的紧张和抵触,又补充了一句,“昨晚,很抱歉吓到了你,是我的错。我向你道歉。”
青年用力想了想,昨夜的记忆混乱不堪,很多事情都想不起来了,于是他谨慎地说,“没关系。”
那个叫穆梁的男人一直盯着他,让他浑身不自在,他垂下头,摸摸真皮座椅。这是一台很干净的车,后座也很宽敞,一定很贵,他谨慎挪了挪身体,只在座椅上占了小小一点儿,生怕自己身上的泥土和鱼腥味污染了干净的车座。
丝毫没有察觉,因为他的小动作,穆梁眼神里的心疼几乎凝成实质。
乡下小路泥泞不堪,车子行驶得却十分平稳。
穆梁道,“你叫什么名字?”
青年有些不好意思,“我没有名字,他们叫我傻子,或者蠢蛋,因为我很笨。”
“不,你有名字,以后我就叫你安辞好不好?”穆梁的声音带了些哽咽。
安辞...这个名字听起来好听,还有说不出的熟悉感,仿佛在很久很久之前,有人这样轻柔地呼唤他。只用了几秒钟,青年就接受了这个新名字。
“谁说你笨?下次有人这样说,你就告诉我,我帮你教训他!”穆梁接着说。
看不出来,这个男人居然还会打抱不平,安辞虽然心中高兴,但还是忍不住炫耀道,“不用啦,我已经有阿豪哥哥了,阿豪哥哥对我可好了。”他扳着手指细数道,“阿豪哥哥从来不会打我,从不叫我笨蛋,还给我做好吃的面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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