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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疤脸男他们离开了,宴追也没有从芦苇丛中出来。
冷,她可以受着,死不了就可以撑,大不了就冻死,她连被长枪贯胸和烧|尸都体验过了,她怕个der。
果然,大概过了十多二十分钟,他们去而复返。
“给老子搜!”疤脸男人气急败坏的声音在空旷的晨雾里格外刺耳,“那贱人滑得像泥鳅,肯定没跑远!再给老子仔细搜!每一个草坑,都他妈用脚踩一遍!”
宴追一动不动就窝在那里,全靠意志力死撑。
“老大,这边也没有!”
“这边也是!”
搜索持续了将近半小时,天色又亮了一些。
疤脸男人终于耗尽了耐心。
“……真他娘邪门。”他啐了一口,多了几分阴郁和不安,“走!立刻回镇上!这消息……得加钱!这绝不是一般的‘货色’!”
这一次,马蹄声是真的远去了,再也没有返回。
宴追又等了一段时间,等到太阳完全升起,直到确认绝对安全,她才像一具生锈的机器,从藏身地挪了出来。
赶紧走!
虽然不知道镇子在哪里,离这里有多远,但她必须马上走,肯定会有大部队过来的搜捕的。
走哪里?前方都是漫无目标的未知。
疤脸男仅凭行囊上的“金耀纹”就认出了她,这套从骑士尸体上扒来的行头,现在比任何东西都危险。而且,谁知道她身上还不会有什么露馅的地方,对了,那些行囊的钱币肯定也不能用。当午之急,不是躲,而是先搞到一身衣服,最普通、最不起眼的衣服。
其次,找一个与世隔绝,有水源有食物的地方,她现在手无缚之力,还得把在军训时候学的军体拳给练起来,起码有保护自己的资本,不然不是每次都有这么好的运气能够躲过去。
最后,在绝对安全的前提下,远距离观察可能的道路、村庄,听语言,看服饰,记下任何有用的信息,这样才不会再露馅。
现在宴追开始内心的拉锯战,先回森林那边呢,还是先找衣服?
妈呀,长脑子的感觉真的不好受!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
湿透的骑士衬衣紧贴在身上,勾勒出不自然的线条,皮甲衬里虽然脏破,但皮质在阳光下仍可能反光。行囊上的金耀纹更是死亡标记。
不解决这身皮,她找到任何藏身处都可能被路过的人一眼看穿、举报或直接攻击。
话说,为什么要抓她?对了还有那个被同样烧死的男人?
异端?
她的五指小短手不要学卡卡西结印了,她连跟她妈去道观上香做个抱拳礼都做不明白,还被道爷笑着说“心意到了就行”。想学马小玲诛个邪,连“临兵斗者”九个字的手印都记不全,掐起来像鸡爪抽筋。
就这?就这,也配叫“异端”?开什么丧门星的玩笑!
一松懈下来,宴追的脑子又天马行空的飘到外太空中了。
咳,总之!先解决“皮”,再找个“窝”。最后,才能想怎么让自己长出“爪牙”。
当然现在这身“皮”也不能脱了,不然她果奔?人家还是少女呢!只po文里看过猪跑,没吃过猪肉o▽q
打住!刚长出来的脑子要用在刀刃上!
她把行囊买进水塘里,用几块石头压住,然后用池塘边的稀泥给自己来了个泥浴,从头涂到脚,又从脚涂到头,活生生把自己个造成了个难民。
跟着她用剑在皮带上乱刮,刮了就用泥来抹,总之要弄得面目全非。
再后,她看了看身上过于宽大、样式显然不属于贫民的骑士衬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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