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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青言坐在荀家别院的正堂里,看着对面的青年,觉得越看越像。他呷了口茶,勉强平复心中的激动。
沈歌神色戒备,“胡兄找过来,仍要说先前的事么?”
“我乃安南府人士。”胡青言朝他笑笑,道:“我那小妹名叫胡青窈,她实际上是我堂妹,不过名字乃是我父亲取的。”
名字对得上,沈歌惊讶过后神色微微放松了些,但心头那份警惕还在。
胡青言将他的神情收在眼底,目光悠远,仿佛又看到小时候,他道:“我母亲生我时难产而亡,父亲心中悲痛,又忙于公事,故从未再娶。我三岁那一年,婶婶过门,第二年便生了青窈。”
“婶婶待我如亲子,我与青窈的感情亦极好。婶婶在我十五岁时病故,一年后,新婶婶进门。我十八岁考上进士,第二年被分配到敬州府的一个小县城做县令,再后来回家时便听说青窈在花灯节之时被人拐走。”
沈歌听到这里,脸上的表情变了变,胡青言接着说道:“当时我听说这事时为时已晚,只能尽力让人去找,可惜再也没能找到。”
胡青言叹口气,“后来我方听说,叔父要将小妹嫁个一商户做继室,估计小妹因这事方不愿再回来罢。”
沈歌母亲闺名就叫胡青窈,不过她嫁到沈家村后,众人都只称她“鸿存家的”,故除沈歌父子之外,沈家村再没第四人知晓沈歌母亲的名字。
沈歌端详胡青言的面容,他面貌俊朗,十分具有男子气概,与沈歌截然不同,若他不说,绝不会有人想到双方是亲戚。
沈歌将信将疑,仅凭一个故事,他怎么也不可能认下一个舅舅。
胡青言见沈歌仍沉默,不知如何是好,两人对坐良久。
胡青言忽然问:“你母亲可好?”
“家母早已西归。”
胡青言目光沉痛,看向沈歌,问沈歌,“何时的事?这么多年,我竟不知。”
沈歌低声道:“家母在我一岁时便去了,后来许多事还是我父亲说与我知。”
沈歌这么小,不知晓当年的事也实属寻常,胡青言问:“令尊何在?”
“我父亲在我十二岁那年也没了。”
“这么多年来,你是如何过的?”
“我当年十二岁,在乡下年岁已不算小,有夫子和大伯等人帮衬,跌跌撞撞便这么长了起来,也无甚难过之处。”
“多怪我来迟……”
“胡兄莫有此言,虽说你我二人确实有缘,但凡事有个意外。若令妹的经历只有一部分与我母亲相似,现如今还好好活在世上,胡兄认我为外甥,到时事情一发,岂不尴尬?”
胡青言断然道:“你相貌与我小妹极为相似,天下哪有那么巧之事?你当是我外甥无疑!”
沈歌摇头,目光真诚,“话是如此说,但无凭无据,哪能仅凭相貌就认亲?”
沈歌并不大相信事情就真有这么巧,这是一个准备做得足一点的骗子也说不定,无论如何,沈歌不会这么轻易便认亲。
胡青言见沈歌戒备,不由苦笑,“确实,我这般贸然上门认亲也无甚凭据。”
沈歌再次沉默,他决定等胡青言走后托李绵延去查一查他的身份来历。
两人喝了会茶,胡青言告辞,沈歌去送他,道:“这般认亲的大事由不得我不慎重,望胡兄莫怪我失礼。”
胡青言摆手,“谨慎些也好,我再去找找有无证实彼此身份的事物,我过几日再来看你。”
沈歌点头,“下次我请您吃酒赔罪。”
胡青言走后,沈歌看着他的背影,心头一阵迷茫。
若胡青言找来沈家村,说是他的舅舅,沈歌的态度定会热情许多,无论如何,也不至于陷入现如今的尴尬。
偏偏胡青言来找沈歌的时候在京城,而沈歌刚刚知晓他家荀哥乃一国国公,是跺一下脚京城都要抖三抖的大人物。事情这样巧,沈歌不得不多想,尤其现如今他荀哥还在南边,正处理战事。
沈歌心头没底,转天去吴予时家寻他。
现在已年二十六,国子监休旬,吴予时正巧在家。
见到沈歌时,吴予时正在杀鸡。
沈歌一进院门,就听见鸡一声声惨叫,吴予时倒没什么“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故君子远庖厨也”的感慨,他用腿夹着鸡,站在院子里正与鸡生死斗争。
沈歌见麦儿和柳儿睁着滴溜溜的眼睛在一旁看得有趣,不由哑然失笑,“师兄,怎么是你在杀鸡,嫂子呢?”
“她娘家亲戚有人成婚,帮手去了。阿弟快来,帮我提着这鸡的脚,我这动作不太利索。”
沈歌见了,忙上前几步把鸡的脚倒提起来,好放鸡血。
大冷天的,吴予时忙出一身汗,他怕弄脏衣服,故而动作格外不顺畅。
沈歌将放干净血的鸡扔到一旁,吴予时把鸡血端回去的同时顺便把一大木盆滚水端出来。
麦儿和柳儿见吴予时端着水好奇地围上来,吴予时驱赶一双儿女,“麦儿,带妹妹站到一旁去,莫烫到。”
麦儿应声带柳儿走远了些,不过仍兴致勃勃地看他爹杀鸡。
鸡被放干血扔到地上,小幅度挣扎一下,最后一丝活气也没了。吴予时方挽起袖子,坐在小马扎上,将鸡小心放在滚水里烫过好褪毛。
吴予时到底是书生,再怎么充熟练动作还是带着几分小心翼翼。
沈歌看不过去,一把过去帮他把鸡提起来,“师兄你一边坐着,我来。”
“别,”吴予时笑,“学无止境,我也学着些。”
于是两个大男人便在寒风中绊手绊脚地给一只异性鸡褪毛,麦儿和柳儿过来凑热闹,时不时拔一点,严重妨碍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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