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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以安的眼里闪过一丝痛苦,“你误会了。我来这里,没有其它想法,只是想要再见一见她,亲眼看见她过得好,我也就放心了。”
宗朗不屑地嘁了一声,“你有什么立场对她放心?你是她什么人?你什么也不是。”
林以安垂下头,半天没有说话。
宗朗不想和他浪费时间,“我明白地告诉你,我不会让你见到程诺,也绝不会允许你再打扰她。希望你识趣一点,不要找不痛快。”
说完了,他起身准备离开,林以安却突然抬头,迎向他的目光。
“我知道我伤程诺太深,我不奢求她能原谅我。可我必需要见她,这是我和她的事,你也没有立场阻拦。”
宗朗被他这话气得笑出来,两手撑在桌上,弯腰俯视他。森森冷笑:“只要你敢去找她,那我就会让你知道,我到底有没有立场阻拦你。”
说完,他不急不徐地掏出手机,打开照相机,咔嚓一声,拍下了林以安的正脸。然后在林以安一脸莫名的表情下,离开。
林以安看着宗朗离开的背影,直到看着他离开咖啡馆,脸上慢慢露出痛苦的表情。
他何曾想过,有这么一天,会有另一个男人告诉他,不准再见程诺。
自丁嘉的事发生以来,一直像道无形的绳索一样缠着他的歉疚和悔恨,在这一刻,达到顶点。紧紧地攥住他的心脏,让他不能呼吸。
他是后悔的,从一开始,就后悔。自从他醉酒,把丁嘉当成了程诺那晚开始,他就知道,程诺终将会离开他。
八年的相处,让他了解程诺的性格。他知道,程诺是不会原谅他的,无论他怎么惭悔,她都不可能原谅。而父母对孩子的渴盼,是他身上背负的一座大山。所以他自私地、悔恨地、懦弱地,放弃了程诺。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事情撞破后,丁嘉也离开了,带着他的孩子,消失在他的生活里。
丁嘉,也是痛苦的。
从一开始,他和丁嘉就是一个错误。他们共同伤害了最信赖他们的人。他深知罪不可恕,不可原谅。
都说人在做,天在看。离婚后,家里父母终日唉声叹气,母亲甚至因为找不到孩子病倒,让他不得安稳,导致工作上出了差错,被解雇。
他现在的下场,是咎由自取,所以这些日子以来,他一直活在悔恨和痛苦中。
直到在微博看见了程诺。她似乎已经走出了他所带来的伤害,重新找到了幸福。一直以来的悔恨,变成利刃,夜夜割在他身上。
可是后悔,已经无用。他现在,只想找到孩子,至少孩子是无辜的。他不敢想,丁嘉独自一个人带着孩子,要怎么生活。
他想,如果,如果程诺肯原谅丁嘉,或许,丁嘉会带着孩子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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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朗离开咖啡馆后,直接回了荷叶洲。到家的时候,程诺正在院子里晒被单。
他发现,程诺很喜欢蓝色。床上用品,都是淡淡的粉蓝色。那蓝色让人很舒服,像天空的颜色。
程诺的影子,映在被单上。他悄悄地走过去,想要吓一吓她。被单却突然被掀起来,程诺大叫着往他面前一跳。
“吓到你了没有!”
宗朗失笑,“吓死我了。”
程诺开心地笑,阳光在她发顶晕出灿烂的光圈,能看清她飞扬的发丝。眼里纯净地,只有他的影子。
他忍不住伸手揉她头发,“走,吴伯家今天杀猪,带你去吃杀猪汤。”
这事吴伯一早就来告诉她了,请她过去凑热闹,吃杀猪汤。但是杀猪的场面太血腥,她不敢去。估计现在这时候都已经收拾完了,于是高兴地跑回屋去拿了相机,由他牵着,一块往吴伯家去。
现在洲上养猪的人家也很少了。以前养猪是为了卖钱,现在都是为了自己家吃。因为自家养的猪肉,比市场的肉要新鲜,味道也更好。
程诺到的时候,吴伯家一院子人,已经在准备煮杀猪汤。猪肝猪腰猪肺和大骨头,都收拾干净了,再割上一大块瘦肉细细剁碎,在土锅灶里,熬了满满一大锅杀猪汤,招待前来帮忙的人。
杀年猪,也是过年风俗中很重要的一件事。程诺拿着相机,四处拍,把做杀猪汤的过程都拍了下来。她还是很小的时候吃过杀猪汤,那种鲜美的让人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下去的味道,一直留在她记忆里。
杀猪汤出锅的时候,程诺捧着碗,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热热的汤汁滚下喉咙,她脑袋里只有一个字:鲜!
太鲜美了,浓稠的汤面上漂着一层薄薄的油汁,撒了葱花,鲜香四溢,味美无比!
程诺将自己的碗摆在桌上,找好角度,精心拍了张照片,打算晚上回去就发上微博,馋馋她的粉丝们。
宗朗凑过来,手里也捧着个碗。“现成的模特你不用,来,拍我。”
他往桌边一坐,也不刻意看镜头,拿起筷子就大口吃。程诺不停地按下快门,啪啪拍了好多张。
这天晚上,她发的照片,就有好多张宗朗不顾形象,大口吃喝的照片。原以为会损坏一点他的形象,结果底下评论一溜都是:馋、馋、馋……
做为女神的男人,宗朗的微博也已经沦陷。原因无它,只因他每次评论都前排,且一定会带图。所发的照片,都是他平时随手用手机拍的。有程诺吃饭的样子,在摇椅上睡着的样子,和小狼玩耍的样子……
每一张照片,都是他眼里,最美好的程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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