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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兄长后,谢长锦回到房间,又将屋子里的人赶了出去,他伸手拿过床上的画像,一点一点展开,小心翼翼的拂去了上面的灰尘,指尖最后停留在画中人鼻尖的那颗朱砂痣上。
这是他那日从常庆侯府回来后亲手画就的,那天他伤了腿躺在那里只能瞧见他的侧脸和下巴,那日他借着腿伤的缘故一直赖着他,坐在他旁边,才看清他的鼻尖有一颗朱砂痣。
红艳艳的,特别漂亮。
他那样的人,自然是哪里都漂亮。
—常庆侯府—
萧莲玉用了沈执送来的药,不得不说,这药确实是好的不得了,不过三天就有明显的变化,如今要是不仔细盯着他看,根本看不出萧莲玉的额头曾经受过伤。
看着儿子在家里闷了许多天,林雅淑想起庄子上管家报上来的消息就想去找儿子,一到儿子的院子里,就看见他坐在廊下的亭子里,正往自己的额头上涂药呢。
新月先一步看见了林雅淑,“夫人。”
“夫人。”
林雅淑指着刘嬷嬷提着的篮子说道,“做了杏仁乳酪,你们三个拿着篮子下去吃吧。”
萧莲玉接过母亲端过来的杏仁乳酪尝了一口,看了一眼林雅淑这好听的话,就像是不要钱一样往外冒,“娘的手艺越来越好,除了娘,恐怕没有人能做的出来这么好喝的杏仁乳酪。”
林雅淑表情傲娇,看着儿子额头上的疤痕说道,“都快好了,这药效果倒是不错。”
林雅淑当然知道这药是谁送来的,她还记得自家儿子之前的荒唐事,可是如今见儿子和尚书府的大公子相处融洽还是很开心的。
毕竟这些年儿子身边也没有什么好朋友,如今难得两个人能说到一处去,“你爹爹可说了,这祛疤膏可是圣上御赐的,如今人家把这个给你拿了过来,你呀,可真是欠了一份很大的人情呢。”
一提起人情,萧莲玉还记得说要请沈执吃饭呢,这两天天气正好,正是出去玩的好时候。
嗯,好甜。
萧莲玉看着林雅淑问道,“对了,娘,你今天是有什么事吗?”
林雅淑忽然想起今天来看儿子的目的,“倒是没什么大事,庄子上的管家说那边的玫瑰园现在正是到了玫瑰盛放的时候,我见你最近一直在家,便想着让你过去玩一玩。”
萧莲玉瞬间就想到了沈执,正好他还不知道带沈执去哪里好,不如就去玫瑰园吧。
林雅淑听了儿子的提议也觉得不错,毕竟这偌大的京城,他们在这里已经生活几十年了,处处都看了个遍,还不如去一处新鲜的地方。
萧莲玉立刻给沈执下了帖子,约他第二天去玫瑰园。
—尚书府—
沈执看着手中的帖子,这么多天都没个消息,他还以为那个小没良心的早就把这件事忘了。
沈执看着常庆侯府的小厮问道,“这帖子上也没说去哪里,你家公子这帖子下的倒是有趣。”
小厮想起世子的交代,立刻说道,“沈公子,我家世子说了,明日亲自来接您去。”
亲自来接吗?
沈执忽然对明天的到来更加期待了。
—常庆侯府—
萧莲玉准备好了所有东西,和新月她们兵分两路。
萧莲玉等在门口,让人进去通传一声,几乎是刹那间就看见沈执从里面走了出去。
这是萧莲玉穿过来这么久第一个朋友,忽然见到他难免有些激动,“好快啊,阿执是不是也很期待今天的游玩之旅呢?”
阿执?
萧莲玉凑在沈执身边说道,“我可是把你当朋友的,那我总不能叫你沈公子吧,叫你名字总感觉的生疏,就叫你阿执好不好?”
看着抓着自己衣袖的手,沈执忽然心下一软,脸上带着温润的笑,“好,那我要叫你什么呢?”
萧莲玉一时间犯了难,现代的熟人都是叫网名的,他爹娘都是莲儿玉儿的叫他,萧莲玉眉头一皱,拉着沈执说道,“先上车慢慢想,这么早没来得及吃早饭吧,我给你准备了。”
沈执和萧莲玉也只有围猎那次相处的久一些,隔了这么多天,他本以为萧莲玉会跟他生疏,没想到他竟然会是这样主动热情。
看着萧莲玉献宝似的拿出自己准备的早膳,沈执突然开口问道,“你有没有字?”
萧莲玉一听沈执这样问,不得不提也不知道怎么会这么巧,他的网名和原主的字居然是一样的。
萧莲玉点点头,“有,染檀,我的字叫染檀。”
沈执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此一问,可是见对方坦而相告,他却有了别的问题,“既然我们是朋友,那以后我就叫你的字,之前可有别人这样叫过你?”
现代有,古代没有,四舍五入等于没有。
萧莲玉摇摇头,“没有,你是除我爹娘以外第一个知道染檀的人。”
沈执莫名的开怀了三分,这种好心情一直持续到进入庄子的那一刻,却听见萧莲玉介绍他的侍女时荡然无存。
萧莲玉指着面前的三个人说道,“这是我的侍女,新月弦月和满月。”
贴身侍女?
还三个?
沈执看向萧莲玉的目光变得晦暗,寻常公子哥身边都有贴身的小厮,一是女子多有不便,二是总会有人怀疑这其中的关联。
沈执想着莫不是萧莲玉被季文书伤着了,所以又不喜欢男人了?
萧莲玉忽然想起上次谢长锦的疑问,再加上他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个年代贴身侍女可不仅仅是服侍日常生活那么简单,连忙说道,“她们三个是前一阵子被我救下来的,我爹娘身边都有了用惯的人,于是我就把她们留在了自己身边,正好我院子里没什么人气,有了她们也热闹得多,她们也不负责我贴身的事,我不喜欢被人贴身侍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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