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明西搬过来这件事,对瞿思越的生活并没有造成什么太大的影响,以前怎么样,现在依旧是怎么样。
甚至觉得比以前方便了很多,两人住在一起,想做什么时,反而更加肆无忌惮。
明西很喜欢这样的生活。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即使住在一起,也并不像对方说的那样能时时见到。
对方待在家里的时间并不多,除了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能天天见到瞿思越,到后面,可能一个星期也就两三次,有时候对方甚至回来的特别晚。
好几次他都在卧室等睡着了,连对方什么时候回来的都不知道,第二天醒来时发现人睡在身边,睡得很熟,又舍不得去叫醒,最后自己一个人起来下楼吃早餐然后去上班。
看上去确实是在一起,但一天下来又好像毫无交流一样。
最初的那段时间,倒像是对方特意空出来的陪伴。
之后为了避免自己像之前几次一样,等着等着一不小心就睡过去,连对方什么时候回来了都不知道,他开始每天晚上给瞿思越打电话或者发消息,在确定对方说会回家的时候,就会坐在客厅里等人回来。
这样无论瞿思越多晚回来,他总是能发现的。
瞿思越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只是觉得明西似乎格外喜欢待在客厅,每次自己回家都能在客厅看到对方,无论多晚。
不过既然让人过来住了,那明西喜欢待在哪是他的自由,瞿思越也从来没说过什么,只是偶尔有几次,回来的时间格外的晚,发现明西直接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他走过去时发现,沙发上的手机还在游戏界面亮着,看着像是玩着玩着不经意的就睡着了。
瞿思越替他关掉游戏后,轻轻把人叫醒,“明西。”
明西被瞿思越推了两下,那听起来一会远一会近的距离把他叫醒,睁开眼睛时,一双眼睛惺忪又茫然,对上瞿思越的视线都没有反应过来。
瞿思越微微蹙眉,问他:“怎么在这儿睡觉?困了就回房间。”
明西的大脑还被睡意裹挟着,其实并不太听得进瞿思越说了什么,只伸出手搂住瞿思越的脖颈,把人往对方怀里靠。
瞿思越:“……”
看着贴上来的人,一时间竟也没什么脾气,就顺着对方的动作把人抱了起来。
明西在瞿思越怀里轻轻蹭了蹭,瞿思越低头看了眼怀里的人,回到卧室后,再轻轻把人放下,扯过被子给他盖上。
一开始的时候,瞿思越还会提醒他几次困了要回房间去睡,别总待在客厅玩,次数多了,瞿思越就变得习以为常起来。
他没那么多的时间管明西,也没那么多精力去纠正明西这种习惯。
直到有一次,瞿思越一整夜没回来,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天微微亮时才到家,结果发现明西在沙发上睡了一夜。
可能是一晚上没睡的原因,瞿思越从心里腾出了一种莫名的情绪来,他克制住自己的情绪,把明西抱回房间后,自己又下楼,坐在沙发上,把负责明西生活的保姆佣人都叫了过来。
站在那儿的两三个人都有些战战兢兢,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瞿思越很少找他们谈话,真有什么问题,也是直接让管家处理。
“为什么让他在客厅里睡觉,你们难道不会把人叫醒,提醒他回房去吗?”
这原本不是什么大事,但众人猜不准瞿思越的心思,其中一人只好先站出来回答:“先生,我们都有提醒过明先生的,但他说您会回来,所以才在客厅里等您。”
谁会想到瞿思越一晚上都没回,他们这些底下打工的人,谁敢问老板的行踪。
瞿思越隔三差五不住家里对他们来说都很正常,可明西要等,他们也不能不让啊。
瞿思越微微蹙眉:“他在等我?”
“是的,先生。”
其他人把明西的大概作息都和瞿思越说了一下,明西并不是每晚都在客厅待着的,基本都是知道他要回来,所以才在客厅里等他。
有时候回来的早,就能看到明西在沙发上玩游戏,或者是看电视,回来的特别晚时,才会看到在沙发上睡着的人。
瞿思越知道明西几乎每天都会问他回不回来,但就像是每天的例常询问一样,他根本没放在心上过。
他都没想过去,对方问他这些,是要等他回家。
瞿思越坐在沙发上,他不说话,站在他面前的保姆他们也不敢说话。
直到明西的声音从楼梯上传来:“思越哥,你回来了?”
瞿思越的目光被明西的声音吸引,他看了过去,明西穿着一身白色的睡衣,神色有些不解的看着他们,问了一句:“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他只是睡了一觉,醒过来时发现在卧室,就猜到是瞿思越回来了,一般也只有瞿思越每次回来会抱他回卧室,但是房间里并没有看到人,于是他就出来了,没想到会看到这一幕。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