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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承力这边找得心急火燎,秦霄华发动不少手下兄弟们,但为了不引人耳目,只能暗寻。
大街上,巷子里,三三两两为一组的马仔们边找人边八卦,这到底丢了个什么人,竟值得他们秦哥如此劳师动众。
“女人,肯定是女人!”
“可听名字不像女的,再说了,秦哥什么时候近过女色?”
此言一出,一个小弟立马茅塞顿开地跳了起来:“我靠!原来秦哥喜欢男的!”
这结论得出的也不是没道理,只是听起来不太靠谱,其余两人啧啧两声也没放心上。
偏那个自以为猜对的小伙子嘴巴漏风,逢人就压低声音道:“仔细点!这方晓冬可是咱秦哥看上的男人!找不着都不准娶老婆!”
众人找得更起劲,大街小巷,小树林野草丛,翻了个底朝天。
秦霄华一直在客厅走来走去,指尖的玉币被他磨得发热。
管家在门口看了一眼,进去安慰道:“晓冬这孩子吉人自有天相,不会出事的,会长,这都快十一点了,您还是去歇一歇吧。”
秦霄华顿住了脚步:“方晓冬是吉人吗?”
管家微笑道:“是啊,他心地善良,性子温软,做事又麻利,您看这公馆,亮堂堂的,给他弄得连脚下走的路都没多少灰。”
秦霄华笑了一下:“那等他回来,给他三倍工资。”
秦霄华一直等消息,眼看又一个小时过去,手底下的人回的消息通通都是没着落,连秦子弘那边他都查探过了。
秦霄华坐在椅子里,准备让林远联系警察局,他有预感,方晓冬失踪和今晚的事情有关。
他还没吩咐,佣人跑过来说:“会长,有电话进来,说方晓冬在他们手里!”
方晓冬被一手刀砍昏的,当时他刚放完肚子里的水,就觉得脖子被人砍断了似的,两眼一黑,醒来就被关在一个小黑屋里。
黑屋的墙皮破败斑驳,上方一块儿小小的方形窗户,清冷的月色斜斜射进来,给屋子添了点光亮。
方晓冬捂着疼痛不已的后颈坐起来,还没来得及站起来,后面的门被打开,一阵乱糟糟的脚步声,头顶的小电灯也忽然亮起,他回头一看,三个男人走了进来。
灯光太过微弱,方晓冬只能隐约分辨他们的模样。
为首的身形高大,穿着一身古板墨黑的长衫,胸前挂了一块银色怀表,浓眉细眼,唇稍显刻薄,每个五官看起来都不太丑,但摆在脸上的位置却偏斜,非常不端正,看年纪估计三十来岁,他坐在了屋里唯一的一张椅子里,身前还摆着张桌子。
后面两个应该是前头那个的随从,进来的时候满脸怒火地瞪着地上的方晓冬。
方晓冬慌了一阵,又想起自己现在的身份,立马重新投进自己的表演艺术中,愤愤地站起来,扶好歪掉的帽子,拍拍身上的灰,眉毛竖得老高,比划道:“你们是谁?!为什么抓我!”
一个随从嗤笑了一下:“还装哑巴呢?还挺敬业!”
另一个脾气不好,上来就把方晓冬戴的帽子打飞,咬牙切齿:“别装了!我早就看出你们在码头时有问题,幸亏我抓到了落单的你,给我从实招来,你们是谁派来的?不说的话,我就割了你的舌头,真让你当个哑巴!”
方晓冬有点怯了,咽了口唾沫,舌头缩回去,他身上的小本丢在了车上,手语他们又看不懂,只好蹲下来在地上写:“我……”真是哑巴。
还没写完,他就被那男人揪起来,男人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寒光凛凛的匕首,刀尖按在他的唇角:“还他妈装!既然不爱说话,那……”
“阿古。”
一道略显低沉嘶哑的声音响起。
阿古看样子很听坐着的男人话,他立刻收回匕首,退了回去,只是眼睛仍喷火地盯着方晓冬:“水爷,这小子害我们的人入狱,绝不能轻易放过他!”
方晓冬被吓得往后退了几步,抵到门上,心有余悸地看着面前三个男人,他觉得自己就像审判的小鬼,而唯一坐着的那男人是掌握他生死轮回的阎王。
那坐着的男人嘴角微勾,细长的眼如蛇般冷腻阴凉,声音却出奇得温和:“你叫什么?”
方晓冬总觉得这男人声音有点奇怪,好像故意压着嗓子似的沉,他睁着双发亮的大眼睛,尽管努力掩饰,但仍泄出丝惧意,他指了指自己,点点唇,比划道:“我说不了话。”
水爷顿了顿,朝身后的人说:“给他纸笔。”
一个人出去不到片刻就回来了,把纸笔扔到方晓冬身上。
方晓冬没接住,捡起来后擦擦笔就写:“李成。”
水爷瞧了,语气不明地笑呵了一声:“你不是李成。”
他如此笃定的口气,让方晓冬心里没底,他又重重写了一遍:“我是。”
水爷玩味道:“我见过李成,他既不是哑巴,也根本不长你……”
他像是在找什么词来形容,眼神在方晓冬脸上梭巡一圈:“……这么磕碜的样子。”
方晓冬先是一惊,于承力说过,李成是刚从小地方提拔上来的管事,别说圈子里了,就是李家的许多人都还没见过他,否则王志冲也不会那么依赖信物认人,这水爷又打哪见的李成?莫不是在诈他?
方晓冬瞪着水爷那张丑陋的脸,腹诽道:你长得也丑!彼此彼此罢了!
方晓冬这么想着,就冷哼着写了出来给水爷看,最后还特别加重写他就是李成。
为了维持跋扈形象方晓冬已经豁出去了,死咬嘴巴,如果有命回去,他一定得吃五碗饭好好犒劳自己。
“小矮子你敢说我们水爷?!找抽是吧!”脾气火爆的阿古撸着袖子就要上前,被水爷抬手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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