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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对视了好几秒,然后那男人忽然深吸一口烟,朝着她的方向缓缓吐了个烟圈。
那模样……真是够浪荡够风骚的。
盛樱撇撇嘴,收回目光。
其实在看清对方正脸后,她的心绪已经平静,虽然那确实是一张过分英俊的脸。
“来,喝点东西,特地给你点的,听我爸说你是做销售业务工作的,酒量应该挺不错吧?”
李孟锦推过来一个很大的方形古典玻璃杯,里面大概有半杯酒。
盛樱确实天生酒量不错,加上这些年工作应酬锻炼,又精进不少,眼前这一点量她完全没放在心上。
她一句废话都没有,拿起来直接一口喝完:“谢谢,酒不错。”
李孟锦眉毛一挑:“还没碰杯呢,喝那么急干什么?”说完立刻亲自给盛樱续了大半杯,又晃了晃自己手里的酒跟她碰了一下:“我前女友是个千杯不醉,对这款酒情有独钟,每次来都要点。”
盛樱心里冷笑,这是在装什么呢?看不起人就直说,提什么前女友和情有独钟,听着幼稚又可笑。
她不想再浪费时间,拿起杯子又是一口喝掉,然后起身对李孟锦笑道:“不好意思,去趟洗手间。”
转过身,表情就有点儿失控,眉毛眼睛瞬间捏到了一起,心里忍不住腹诽,这什么酒啊?怎么会这么辣!
等从洗手间出来站在盥洗台前时,盛樱才意识到,这酒不仅很辣,后劲也来得很快很猛。
此刻,她脑袋已经晕痛得不行。
她赶紧取下头绳,散开麻花辫,用力揉了揉脑袋,把工工整整系到脖间的纽扣也打开了几颗,领口微微松散,又捧了把冷水到脸上轻拍,勉强稳住了心神。
但一转身,就步履踉跄地撞到了一个人怀里。
呼吸间能闻到一阵清浅的花香,是对方身上的气息。
盛樱抬头,与人隔开距离,带着朦胧的醉意大喇喇地打量着眼前的人,嗯,还是刚刚那副很帅很浪的样子。
那人闲适地后退一步,双手交叉环抱在胸口,眼神玩味的在盛樱脸上睃巡了一圈,目光比她还直白。
一墙之隔,红头发的乐队主唱正在唱一首风格慵懒的英文歌。
“icantreberwhatipntodo,icantreberwhenitstitogo,whenilooktheirror,tracgleswithapencil”
两人就这么对视着,什么都没说,但气氛陡然微妙了起来。
李孟锦看着从转角处走过来的盛樱,眼中有一瞬的惊讶。
她一头卷发自然垂落,双颊被烈酒染上了淡淡的绯红,下颌处湿漉漉的,红唇好似一朵娇嫩芬芳的蔷薇。
几分钟时间,她从六七十年代大山里的村姑变成了九十年代风情万种的港风女郎。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盛樱在座位前站定,却没有要再坐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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