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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飞燕换好裙子,风风火火地离开了。
老板神色诡秘,压低声量凑近兰舒,“她叫你去太阳城找她?”
兰舒懵懵地点点头,“嗯呢。”
“你啊,最好是别去。”老板一脸凝重,“我瞅你是个正经小姑娘,不想见你往火坑里跳。你知道太阳城是啥地儿不,能随便去?”
“啥地方?”
“夜总会!那是好人去的地方吗?她大晚上叫你上那儿找她,能安啥好心?”
兰舒不明白老板为何对郑飞燕满是敌意,可“夜总会”三个字,宛如重锤敲在她心上。
她正愣神,老板又开口:“刚才听你俩说话像是不太熟,你知道她是干什么的不?”
“干什么的?”
老板撇撇嘴,满脸嫌弃,“她是太阳城的小姐。”
“小姐?!”兰舒瞪大了眼睛,一脸震惊。
她是个二十岁的成年人,自然知道小姐是做什么的。
之前西街的老王家是邻里街坊里面最穷的,穷得那叫一个叮当响,家里四个孩子都没念到高中就辍学了。
后来他家大女儿南下闯荡两年,老王家一夜暴富,吃穿用度都讲究起来。
有一回,听说大女儿和一个比她大二三十岁的男人开着小轿车衣锦还乡,那阵仗可把邻里惊到了。
眼见着最穷的摇身一变成了最富的,有的人眼红的都在欻欻放光。
背地里,大爷大妈们嚼舌根的话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说什么老王家大女儿在外头当小姐,要不咋能两年挣这么多钱,陪酒陪睡之类的难听话都传了出来。
到结账时,兰舒没有过多犹豫,选了郑飞燕帮她挑的那条浅蓝色牛仔喇叭裤,还有自己一眼就相中的玫粉色衬衫买单走人。
郑飞燕推荐给她的耳环和箍最终还是没买,金美华从广州寄的货马上就要到了,到时候从里面挑两个记到账上,就当光顾自己的生意了。
傍晚回到家后,她一直想着服装店老板和自己说的那些话,她从衣柜里翻出那件用衣架挂着的板板正正的牛仔外套,心里一阵纠结。
郑飞燕瞅着挺不好惹的,而且能和石余川那种小混混处对象的,肯定也不是一般人了。
她是打心底里不想去找郑飞燕,不管对方是不是小姐,她都不想和这号人有一点瓜葛。
可人家都开口要外套了,她根本没有不还的道理。
傍晚六点,晚饭都顾不上吃,她便将牛仔外套仔仔细细地叠好,塞进了今天买衣服时送的包装袋里,这是家里能拿得出手的最好的包装袋了。
看着今天新买的衣服,兰舒盯了一会儿,还是将新衣服塞进了柜子里,又穿上平时穿得最多的那件洗到白的蓝衬衫,随意地将长至腰间的披肩低低扎成一个马尾,下定决心去给郑飞燕还衣服。
兰舒就是个土包子,平日里除了上班和回家干活,偶尔与魏晓峰出去约约会,几乎没怎么去过别的地方。
对于太阳城这种娱乐场所她更是闻所未闻,但是坐上公交随便问问司机,她才现这地方挺出名,没有人不知道的。
太阳城是新塘县最大的夜总会,生意一直十分火爆,桑拿、迪吧、卡拉ok等一应俱全。
两个人约定的时间是七点,兰舒提前十五分钟到达。
此时,天色尚未完全暗下来,而太阳城那三层大楼的外墙已经闪烁起耀眼的霓虹灯,璀璨夺目。
兰舒的眼睛都看不过来了,她觉得自己好像个清朝人,第一次来到现代一样。
欧式建筑的豪华装修,从外面看压根儿不像个夜总会,倒像是座富丽堂皇的宫殿。
她是土生土长的新塘县人,竟不知道县里居然还有如此气派的地方。
就在她看得眼花缭乱之时,背后突然传来一声无比丝滑的口哨声。
“哦呦,这小身段,不错啊!”
“这小屁股翘的,啧”
“这大长腿,穿这么长的裤子多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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