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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他生时,与之交锋的人都噩梦缠塌,哪怕捡回一条姓名也再难安眠。
这是他轻视人命的代价。
他太过嗜血,迷失在沙场之中,许是他少年英才,在武学上造诣之深是用什么别的东西换来的,抑或是那邪祟滔天之物,本就深埋在他的心底,戍边太荒芜,纵其野蛮生长。
也可能是年少的时候在外流亡,养成了这样的性子。
这样的“李常春”在如今的乱世查无此人,却在季挽林的记忆中,扎根盘虬,纵横心底。
曾几何时,季挽林几乎要忘掉属于李常春的那份“疯魔”了。
她入世,于少年之时相识了李常春,抹掉了此人过于残酷的早年经历,人相食、长达数年的独身生活、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那些悬崖边上的过去……
乱世逼人至此,季挽林捧雪发愿之时,唯独祈祷了他的平安。
以她能阻拦其刀锋为前提。
那个在她面前时常一幅温润模样,虽寡言却仍旧纯善的少年郎,是在何时……殊途同归了呢?
自季挽林拿到那封信开始,她便时不时的静坐出神。
夏日的好风光,临水榭的好时节。
她一人守着流水,一坐就是一上午。
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秋日。
也是直到她对着镜子看到自己鬓角的白发,季挽林才恍然生出自己已是史中人的感觉。
元仁十五年,她二十一岁。
早生白发,与她前世,竟是到了同一个年岁。
李常春赶到安远之时,无人知晓,大功臣马术之厉害,军中无人能及,甚至快过了穹空送信的鸽子。
于是,征虏大将军凯旋而归之时,安远一片日常依旧,不似上一次送众军出征时的热闹。
但他也说不上低调。
毕竟大将军依旧一身血衣铠甲,带着刚从战场上下来的煞气和久居高位的睥睨之色,他眉眼下压,神情漠然,隐隐可以看到深藏于他眼底的焦急惶恐之色。
但谁感信此人心有惶恐啊。
怕不是见着他的人心中戚戚然吧……
于是,这抹难安的破碎之色,被误解成了将军气概。
血液在沸腾,心中像有万千蚂蚁在噬咬一般难挨,李常春袍角翻飞,打马而过。
众人趋之若鹜,只因其气势太盛,等到征虏大将军身影出了街角,集市中的行人才死里逃生般开始大喘气,紧接着,人群中爆发出了一声喜悦的吆喝声。
胜了!
又胜了!!
聚义府门前干净,石狮子也擦的锃亮,想必是今日的洒扫刚刚结束,台阶上还遗留着些许潮湿。
李常春由后门而入,待小厮将门打开,看见来人的那一刻,就见这位府中的贵人将马的缰绳塞进了自己的怀中,接着就大步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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