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忽然发出一阵欢快的大笑,脸上的表情像坏事得逞了似的,“凤君,你想什么呢?”
她扭过脸去不理他。他凑过来,“我说的是混堂子。”
林凤君又羞又气,“赶紧去,浑身上下脏死了。”
他在混堂子里确实呆了很久,回到家时,手指肚都泡出了褶皱,脸上红得像煮熟的虾子。还没走进门,林凤君猛然将匕首抽出来,将他护在身后。
“什么事?”
她指着地下的两行脚印:“院子里下午是泼过水的,一旦有人踩过,就会有脚印浮在上头。今天晚上有人来打探过。”
林凤君提起一口气,将里里外外搜了一圈,并不见半个人影。陈秉正笑道:“我何德何能,也在跟踪之列。”
她咬着牙,高叫了一声,“亮青子,请兄弟招呼!”
声音在夜里传了很远,余音袅袅,却无人应答。林凤君大怒,推他一把,“你只管进屋去睡,我在外头守着,看哪个不长眼睛的来犯。我在门口安上铁蒺藜,叫他有来无回。”
陈秉正笑道:“既来之则安之,光明磊落怕什么。只有千年做贼的,没有千年防贼的。”
他拉着她进屋,关起门来,神态却肃然:“杨道台的事在省城传得沸沸扬扬,说是跌进河里死的,打捞的时候,不少人瞧见了。”
“跌进河里?”林凤君怀疑地看着他,“我反正不信。他无缘无故去河上做什么,况且当官的出门,怎会不带下人。”
“所以十分蹊跷,仇杀,情杀,说什么的都有。只有一点可以确定,杨道台官声不好,众口一词都说他贪。”
“那就该死,老天瞧不过眼来收他了。”
“我倒觉得便宜了他。依照我朝律例,贪污六十两以上者处斩,剥皮实草。”
林凤君想象了一下,打了个哆嗦,“真吓人。我怎么从来没见过。”
“因为人人皆贪,人人不言。”他安静地坐下,取出纸笔,开始磨墨,“凤君,你去睡床,我睡那只竹榻。”
“不,你的腰腿……”
“我好极了。”
她缩进床帐里,露出个头来,眼睛亮得像个黑色的玻璃球儿,“陈大人,你想去查这桩案子,对不对?”
他点头,手下仍是奋笔疾书,“是。防贼防不住,那咱们就去做贼。”
“那我就做你的贴身保镖。”
“你能做的事还有很多。”陈秉正微笑道,“少了你不行。”
“比如呢?”她将身体坐直了,跃跃欲试。
“你会使暗器吗?”
“会。对面只要不是一品高手,都逃不过。”她想了想,“还是把我爹也请过来吧。”
“稍安勿躁,那人不会武功。”
“谁?”
他笑着指一指自己,“是我,区区在下本人。”
第二天一早,是个难得的大晴天。陈秉正走进布政司署衙门,一脸天真纯善,无知无觉。
几个主簿和小吏跟着他,小声道:“大人想必听说了,杨道台刚刚仙逝,屋子还没收拾,怕是……”
陈秉正笑道:“我与杨大人结识已久,情深意笃。他生前与人为善,在地府也必能超生。”
围观众人面面相觑,脸色都阴晴不定。他让人将香炉摆上,点了三炷香,带众人拜了一拜,这在椅子上坐下来,吩咐下人:“将采买的台账,连同仓房、库房的账目,都送过来。”
众人不敢有丝毫怠慢,连忙将过往的旧账奉上。陈秉正翻了翻那厚厚的账本,做得四角齐全,一定是郑越已经查过的,“余粮三十万石,实在不易。钦差大人专门叫人查验,确凿无误。”
小吏们弓着腰,“是。都在仓库里。”
“杨大人夙兴夜寐,积蓄出这些粮食,有功于江山社稷,我心中惭愧。”他抬起头,看阳光照进门口,在地上投下方正的一片光亮,“粮食乃一国之本,需要珍之重之,不能有丝毫怠慢。”
主簿陪笑:“正是。”
“前几天下了一场雨,我怕仓房有漏雨之处,粮食进了污水,整袋都要朽坏,怎么对得起杨大人的在天之灵。”他微笑道,“不如都将麻袋装的粮食搬出来,在阳光下晒一晒。”
“这……”那主簿脸上露出为难之色,“存粮甚多,只怕晒不过来。”
“有什么要紧,今日一百袋,明日一百袋,总有晒完的一天。”
“我们人手不足,需要雇些工人……”
他拉下脸来:“今日就是大晴天,不得错过时辰,即刻去办。”
第140章苦肉两扇仓门缓缓打开。仓库里堆满了……
两扇仓门缓缓打开。仓库里堆满了鼓鼓囊囊的麻袋,像一座座沉稳的小山,一直垒到接近屋顶的通风窗。光线从窗户里吝啬地漏进来,在黑暗中切割出几道朦胧的光柱,无数细微的尘埃在那光里无声地翻滚、舞动。
力工们将一袋袋米扛上肩。那米袋极沉,压得他们的腰微微弯下。晒场上铺开了巨大的竹席。陈秉正伸手解开麻袋封口的红色麻绳,双手攥紧袋底,猛地向上一提。亿万颗饱满坚实、微微泛黄的米粒倾泻而下。堆积如山的大米被耙子推平,摊成薄薄的一层。空气中立刻弥漫开一股浓郁、新鲜的米香。
他弯腰抓起一把米,深吸了一口这熟悉的香味,微笑道:“这三万石米,晒干了重新封存,急速发给江州守备军营。”
主簿跟在后面,小心地问道:“陈道台,是不是着急了些?”
“军情紧急,事关重大,不容丝毫延误与懈怠。州府急递文书已经到了几天,却搁在桌子上不曾处理。”
“卑职不才,的确是杨大人的事耽搁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