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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季半夏若有所思,“你好像和从前不大一样。”
陆雩闻言心里咯噔一下,但面上还是自然道:“人总是都会变的。先前在医馆生死中走一遭,我体悟了许多,心知不能再如此混下去了。”
季半夏点点头,起身开始收拾碗筷。
其实陆雩明白,作为和原主朝夕相处之人,季半夏很容易就会发现他的异常。
不过他觉得并无大碍,也不愿学原主的渣男人设去僞装。
就算季半夏猜到他内里换了个芯又怎样?
以这姑娘的聪慧,大概只会感到高兴。
他们如今生活在一起,又有婚约在身,已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陆雩相信她不会傻到去拆穿他。
在古代借尸还魂乃是大忌。如若确凿,会被绑起来活活烧死。
季半夏可能讨厌原主,但她绝不想让原主死掉。
这也是为何之前原主那样对待季半夏,她还一直容忍着。
原主活着,被他占些便宜也就算了。可若是原主一死,季半夏的人生才会迎来地狱。
首先陆家的财産季半夏没有任何继承权。毕竟她本人,都只属于陆家的一份“财産”。陆雩不在後,这些东西大概率会被陆雩的亲姐姐和乡下陆大根一家人瓜分。
季半夏则会被转手卖掉。她如今正值花季,又生得好看,无论是卖去青楼还是给瘸腿鳏夫都能卖个好价钱。
这就是赤裸裸的现实。
在意识到这一点後,陆雩行事也更大胆了些。
在外他可能还需要模仿原主的言行举止,但在家,他不必遮遮掩掩,可以做自己。
季半夏问他何时去私塾念书。
陆雩想了想说:“明日吧,今天再歇一日。”
她颔首,“可。”
原主在镇上严秀才家读书。如果他考上童生有功名在身,其实可以不必再去了。
但落榜後,还是得回去好好学习。
下午,陆雩回书房开始抄书。
桌上摆着笔墨纸砚,他卷起衣袖,先耐心地研磨墨汁。
随後摊开一本《中庸》,照着书上一笔一划地开始挥毫。
写了几个字後,陆雩才意识到抄书绝非易事。
毛笔字的难度可比硬笔高多了,而且线纸没有横竖框架,必须保持字面大小统一,排序整齐。
若是不小心写错一个字,或墨迹晕开,就意味着整页都要重头再来。
因为缺乏经验,一开始陆雩浪费了好几张纸。
到後面,他渐渐找到感觉,如鱼得水,抄书速度也快上不少。
“呼~”写完十页後,陆雩放下笔,起身伸了个懒腰。
他看了眼外面暗下来的天色,喃喃:“太累了。”
按照如此速度计算,日夜不停,大半个月後他才能抄完一本书,挣得八百文辛苦钱。
陆雩心道,这麽看抄书也不是长久之计。
他并不是能吃苦的人。
上辈子陆雩习惯用金钱去换取时间。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要是出去玩遇到什麽需要排队的网红餐厅酒吧,他绝对会掏钱买黄牛vip先进。
过惯了轻松日子,突然要让他用时间去换取金钱,有些无法适应。陆雩琢磨有没有更省力的方法?
譬如写书。
陆雩脑子里倒已萌生了个想法,但还是要有空去县里书局一趟,方能从长计议。
把桌上物品粗略收拾好,陆雩就出来和季半夏一起坐在院子里吃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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