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午饭摆上桌的时候,已经是十二点多了。
胖子把最后一道菜端上来,抹了把额头上亮晶晶的汗珠,长长地舒了口气:“齐活!开饭!”
堂屋的方桌被推到了屋子中央,四周挤满了人。二叔自然是坐主位,那张太师椅被搬到了桌前,他坐在那里,依旧是那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样子。小哥坐在他旁边,安静得像一尊雕塑。瞎子挨着小哥坐,二郎腿翘着,手里转着那根永远不点的烟,眼睛却盯着桌上的菜,一副“终于等到这一刻”的表情。小花坐在二叔另一侧,姿态从容,手里端着那杯从早上喝到现在的茶,偶尔抿一口,偶尔看一眼桌上的菜,像是在评估什么。秀秀挤在小花旁边,眼睛亮晶晶的,手里已经拿好了筷子,就等一声令下。黎簇和苏万坐在最外侧,两个人挤在一起,苏万的眼珠子都快掉进菜盘子里了,黎簇虽然绷着脸,但喉结动了动,显然也在咽口水。
我坐在小哥旁边,正对着那一桌子菜。
真丰盛啊。
胖子的拿手菜几乎全上了:地锅鸡,酱红色的一锅,咕嘟咕嘟冒着热气,锅边贴着一圈金黄的面饼;红烧肉,肥瘦相间,油亮亮的,夹一筷子能拉出丝来;清蒸鱼,鱼身上铺着葱姜丝,浇了热油,滋啦作响;还有腊肉炒冬笋,笋片脆嫩,腊肉咸香,配在一起简直是绝配。秀秀也贡献了一道菜——她的秘制烤鱼,鱼是昨天从溪里钓上来的,腌制了一夜,烤得外焦里嫩,上面铺满了辣椒和蒜末,香气霸道得让人直咽口水。
还有一大盆菌菇炖鸡,汤色金黄,上面浮着一层薄薄的油花,是胖子用昨天剩下的那只鸡和山里的干货一起炖的,鲜得能把舌头吞下去。一盘清炒时蔬,碧绿生青,是霜打过的塌棵菜,入口清甜。一碟凉拌木耳,酸辣开胃。还有胖子临时起意加的一道甜食——红糖糍粑,外皮焦脆,内里软糯,咬一口,滚烫的糖浆能拉出长长的丝。
更别提角落里的那几个保温箱——那里面的帝王蟹和大龙虾,还等着晚上大显身手。
“来来来,动筷子动筷子!”胖子招呼着,给每个人面前都摆上酒杯——有酒的有茶的,各取所需。
二叔端起面前的酒杯,那是一杯温好的黄酒,颜色澄澈,香气醇厚。他没有立刻喝,只是举着杯,目光缓缓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
那目光不凌厉,不审视,只是淡淡的,像是确认什么,又像是什么都不需要确认。
然后,他微微举了举杯,说了一句话:
“过年好。”
就三个字。声音不大,却清晰地落入每个人的耳朵里。
“过年好!”所有人几乎同时应声,举起手里的杯子——有酒的举酒,有茶的举茶,有饮料的举饮料,叮叮当当碰在一起,声音清脆,混着窗外的风声和屋里的暖气,酿出一股浓浓的、属于过年的气息。
我喝了一口杯中的茶,温热,回甘,是早上泡的那壶普洱。放下杯子,筷子已经伸向了那盘地锅鸡。
鸡肉炖得酥烂,用筷子轻轻一拨就能骨肉分离,入口即化。酱汁浓稠,裹在每一块肉上,咸鲜中带着一丝微甜,是胖子独家秘制的味道。锅边的面饼一半浸在汤汁里,吸饱了精华,一半贴在锅壁上,烤得焦黄酥脆,一口下去,两种口感在嘴里炸开。
好吃。
我埋头苦吃,余光里看见其他人也都吃得投入。胖子一边吃一边念叨“这鸡我炖了三个小时”、“这鱼火候刚刚好”,脸上带着厨师的得意。秀秀顾不上和他斗嘴,专心对付自己的烤鱼,辣得直吸气也不肯停。瞎子吃得快,但姿态依旧吊儿郎当,筷子在桌上舞来舞去,好几次差点戳到旁边的小哥,被小哥不动声色地躲开。黎簇和苏万两个小子埋头苦吃,话都顾不上说,只听见咀嚼声和偶尔的“好吃”嘟囔。
小花吃得斯文,但度不慢。他夹了一筷子菌菇炖鸡,细细品了品,微微点了点头,然后看向胖子:“汤不错。”
就三个字,胖子立刻眉开眼笑,像是得了什么天大的褒奖。
我看向二叔。
他正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慢慢咀嚼。他的动作很慢,很稳,像做什么都带着一种从容不迫的节奏。咽下去之后,他又夹了一筷子清蒸鱼,然后是地锅鸡,然后是烤鱼,然后是菌菇炖鸡……每一道菜都尝了一点,每一道菜都咀嚼得很认真。
他吃了很多。
比我记忆中任何一次都多。
小时候在杭州,过年的时候二叔也会来,坐在桌边,面前摆着满满一桌菜,但他总是吃几口就放下筷子,说“你们吃”。我以为他不饿,或者不喜欢这些菜。后来才知道,他只是习惯了那样——看着别人吃,比自己吃更让他满足。
可现在,他真的在吃。
一块肉,一筷子鱼,一勺汤,一片腊肉……他一样一样地尝,一样一样地咽下去,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但那微微放松的肩膀,比任何语言都更说明问题。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忽然有点想笑。
二叔啊二叔,你终于也学会好好吃饭了。
我收回目光,继续吃自己的。余光扫过小哥,现他也在吃。他吃得比平时多,度比平时快,虽然依旧是那副安静的样子,但碗里的饭下去得很快。他夹菜的时候,偶尔会看一眼旁边的二叔,然后继续低头吃。
这两个人,大概是今天饭桌上吃得最多的。
我忍不住在心里给他们俩各加了一分——能吃是福,尤其是在过年的时候。
一顿饭吃了快一个小时。
桌上的菜被扫荡了大半,胖子那锅地锅鸡只剩下一堆骨头,秀秀的烤鱼只剩下鱼头和鱼刺,菌菇炖鸡汤被喝得见了底,红烧肉的盘子空得能照出人影来。就连那盘红糖糍粑,也被黎簇和苏万两个小子抢得只剩最后一块,两人你瞪我我瞪你,谁也不肯让步。
“这块是我的!”黎簇终于开口,筷子已经夹住了那块糍粑。
“我先看见的!”苏万不甘示弱,筷子也夹了上去。
“你——”
“行了行了。”我伸手,把那块糍粑一分为二,分别放进他们碗里,“一人一半,别吵。”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那年,王寻海一剑为儿时的自己劈出了个夏天!这是一个关于少年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大海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遗憾的故事。...
双男主超宠!!人前心狠手辣以一抵百人后偷亲大佬超爱吃醋保镖受,很有钱非常有钱排名No1有钱大佬攻。简星意对厉庭深是一见钟情,花了五年时间默默走到他身边,担任私人保镖兼生活助理。每晚他会趁老板熟睡之际,翻窗溜进房间。刚开始他很怂,只敢偷偷看。渐渐的牵牵手。再然后亲亲脸。直到有一天厉庭深忘了吃安眠药厉庭深对外宣称自己不喜欢女人,但他也从未承认过自己喜欢男的。背叛道德被轻薄的耻辱,厉庭深开始物色新保镖。老天爷好像听到了他的心声,于是一枪打死了简星意。厉庭深看着挡在自己面前又坠入大海的简星意,那一刻,他似乎都想好了殉葬名单。从此能一打十的精英保镖变成三步一喘五步一咳的病秧子。简星意苦恼,不能打了,要失业了。直到每晚翻窗的人变成了厉庭深,他学以致用的开始偷看偷牵偷亲简星意先生,下次走正门吧,您翻窗动静太大,我真的装不下去!厉庭深我明晚轻点翻。...
快穿反派她又美又撩秦婉清凤成宇后续完结全集小说是作者牙仙仙又一力作,说一句是原身熬的那么难吗?一边说自己不喜欢被误会,一边又这样让别人误会?又当又立第一人?凤成宇不知道原身喜欢自己吗?不见得。后期他利用原身的感情利用的那么顺手,说是以前一点儿都不知晓从未利用过,鬼都不信。在花凉眼里,这几位没一个好人。花凉漠然的站起身是了,xn93的上将,可不是普通人。腿上这点疼,手上这点疼对其他人来说可能天都要塌了,对她来说就是把对面两个人吊起来打一顿,都还有多余的力气。她淡色的薄唇轻轻牵起,带着温柔的笑。她凤眸微微掀起,慢慢锁定眼前这个都要扑到宋滨怀中哭泣的人儿。你不想被人误会,现在就去跟凤成宇说药是我熬的啊?为了熬药,我手上还烫了水泡呢,你可以顺便让凤成宇帮我吹吹吗?花凉抬起手,露出红肿...
...
女团色气当担的慎元忆穿进一本ABO百合小说里,成为恶毒炮灰。因原主不满反派培养,觉得反派是拿金钱和资源羞辱她,于是决定给反派下药。慎元忆穿来这个节点,一想到书中老干部反派三十岁了都快要退休了,来这一出,原主真该死啊,欺负老人。被下药的戚宁安热得喘气,但还是一口清心明镜茶。慎元忆瞬间心疼老人。证据确凿下,慎元忆跪地求饶,姐姐求放过。戚宁安放下茶杯,叹了口气,这么说我是被下药了,你就很想和我发生关系?戚宁安可是书中世界最正常的,书中描述心中如白纸。慎元忆点头糊弄过去,是,很想和姐姐发生关系。毕竟对待如白纸一样的人只要说牵牵手亲亲脸颊就是发生关系啦。戚宁安歪头???我怎么还是感觉热啊。慎元忆牵牵手就好啦。真的是这样吗?那再亲亲脸颊。慎元忆被逼到墙角,戚宁安踮着脚朝她脖子吹起,真是这样吗?小狗。...
刻薄痞气女主×仁厚侠义男主贺岁愉一睁眼,穿越到了五代十国乱世,还被一名赵姓少侠送进了官府。幸运的是,她遇上了大赦,能够从牢里出来不幸的是,这座城闹起了饥荒,她成了俎上鱼肉。她向来能屈能伸,前脚刚向姓赵的寻仇,后脚便跪求赵少侠带她连夜奔逃。于是,就此开始了她闯荡江湖(四处流浪)的生活。她和赵九重一起度过最困难的时期,却在日子将要好起来的时候,爆发了激烈的争吵,为此不惜分道扬镳。在惨无人道的乱世,经历数次死里逃生,贺岁愉的认知不断被冲击,底线一再降低。她想只要能活下去,做什么都可以。为此,她不惜答应给富商做妾。就在她要被一顶小轿抬进富商府中的前一夜,消失多日的赵九重忽然出现在她的面前。他被大雨浇透,站在窗前,问她是不是真的想好了?那一刻,贺岁愉消失的骨气忽然又回来了。她想也许,她不应该就这么认命。...